第三章:第一次约会(1/2)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就看起了教案。
陈建国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身上带着沐浴露的味道——那种超市里最普通的男士沐浴露,薄荷味的,用了十几年没换过。他一边用毛巾擦着半干的头发,一边往床边走,拖鞋在地板上发出轻微的啪嗒声。
“孩子睡了吗?”他边擦头发边问我。
“睡了。”我回答道。
朵朵的房间就在隔壁,九点钟就哄睡着了,小姑娘今天在学校跑了八百米,累得沾枕头就着。我检查了她的作业,签了字,把明天要穿的衣服放在床头,然后才回到自己房间。这些事我做了一千遍了,熟练得像流水线上的工人,每一个动作都精准、高效、不带任何多余的情绪。
我手里拿着教案默默地看着,却怎么也看不进去。那些熟悉的文字——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却一个字都进不到脑子里。我盯着“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这句话,反反复复看了五六遍,脑子里想的全是方远。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只手慢慢地伸进了我的睡衣里,轻轻地揉捏着我的胸部。
是陈建国。
他的手粗糙干燥,指腹上有薄薄的茧——那是常年握笔、敲键盘磨出来的。他揉捏的力度不大不小,跟平时一模一样,像按照某个固定程序运行的机器,精准但没有灵魂。可不知怎么回事,今天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了。我浑身像触电一般,一阵酥麻从胸口向四肢蔓延开去,很舒服、很奇妙、也很奇怪。那是我和陈建国结婚七年——不,准确说是结婚十二年,在一起十五年——从未有过的感觉。
我放下教案,闭上了眼睛。
那双手在我身上游走,从胸口到小腹,从小腹到大腿。他的动作依然机械,依然缺乏变化,可我的身体却像被点燃了一样,每一个毛孔都在张开,每一寸皮肤都在渴望。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明明是一样的手,一样的动作,一样的人,为什么今天的感觉完全不同?
也许不是因为他的手变了,而是因为我变了。
是我脑子里装着另一个人的眼睛、另一个人的声音、另一个人说的那句“你应该对自己好一点”。那句话像一颗种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我心里生了根,发了芽,长出了藤蔓,缠住了我的每一根神经。
陈建国脱掉了我的睡衣。我感觉到他压在我身上的重量——不轻不重,跟平时一样。然后,我感觉到一根滚烫的肉棒在我两腿之间滑动,龟头时不时蹭过我的阴蒂,每一次触碰都让我忍不住轻轻颤抖。
我竟然湿了。
不是那种例行公事式的湿润——结婚十几年,我的身体早就学会了配合,该湿的时候总会湿一点,够用就行。可今天不一样。今天的水多得不像话,两腿之间黏糊糊的,甚至在陈建国还没有进入之前,我就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身体深处涌出来,顺着会阴流到了床单上。
我的双腿不自觉地向两边分开,甚至有些期待他的进入。
我伸手拉开床头柜的抽屉,从里面摸出一个避孕套,递给陈建国。我们一直用避孕套,不是因为怕怀孕——我早就上了环——而是因为习惯了,从结婚第一天开始就这样,谁也没提过要改变。
“老公。”我轻声喊了一句。
陈建国接过避孕套,撕开包装,熟练地套上。然后他趴在我身上,对准了位置,腰一沉,整根没入。
“嗯——”我轻哼一声。
阴道被填满的感觉从来都是如此熟悉,可今天不一样。那根肉棒的进入居然如此丝滑,阴道内壁完全没有平时那种生涩的阻力,像被充分润滑过的活塞,一滑到底。我湿得比平时厉害太多了。
陈建国开始抽送。他的节奏很稳定,不快不慢,深浅均匀,像一个设定好程序的节拍器。他的呼吸渐渐粗重起来,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多余的声音——不接吻,不抚摸,不说话。十几年的夫妻,做爱这件事对他来说大概跟吃饭睡觉一样,是生理需求,完成了就行。
“嗯……嗯……”我发出轻微的呻吟声。
不是装出来的。是身体真实的反应。那些水不是假的,那些颤抖不是假的,阴道内壁不自觉地收缩、包裹着那根进进出出的肉棒,这种感觉也不是假的。可让我产生这些反应的,真的是压在我身上的这个男人吗?
随着老公的动作,恍惚间,我的脑海中仿佛出现了一双眼睛。
一双让我心动的眼睛。
那双眼睛深邃、专注,带着一种安静的侵略性。它们不闪躲,不回避,直直地看着你,好像要把你整个人看穿、看透、看到骨头里去。我的身体反应越来越强烈,阴道内壁开始不自主地痉挛,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呻吟声也越来越大。
那双眼睛在我脑中逐渐变得清晰。慢慢的,一张戴着银框眼镜的脸庞浮现在我脑海中——方远。
那张脸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我看见他微微上扬的嘴角,看见他银框眼镜后面那双含着笑意的眼睛,看见他说话时微微侧头的那个小动作。然后,我看见了更不该看见的画面——那张脸贴在我的胸口上,那双嘴唇含住了我的乳头,那双手掐着我的腰,那个身体压在我身上,那根肉棒在我身体里进进出出——我瞬间惊醒,猛地睁开眼。
老公还在继续抽送,一下一下的,机械而规律,完全没有发现我的异常。他闭着眼睛,眉头微皱,嘴巴微微张开,呼吸粗重,一副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样子。他从来都是这样——做爱的时候闭着眼睛,不看我的脸,不看我任何表情,好像躺在身下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而是一个洞,一个工具,一个用来完成射精这个动作的容器。
“老公。”我叫他。
“怎么?”他眼皮都没抬,动作没停。
“我肚子有点不舒服,可能是例假快来了,我们今天先不做了,行吗?”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这是我第一次对老公说这种话。结婚十几年,无论什么时候他想要,我从来没有拒绝过。不是因为我多想要,而是因为我觉得这是我的义务——妻子对丈夫的义务,就像做饭、洗衣服、带孩子一样,是婚姻里必须履行的职责。可今天,我编了一个借口,拒绝了他。
我有些心虚地看着陈建国。
他停了下来,睁开眼,低头看我。他的眼神里没有怀疑,没有不满,只有一种朴实的关切。
“是不是最近吃凉东西了?”他起身,把那根还硬着的肉棒从我身体里抽出来,避孕套上沾满了我的体液,在灯光下泛着湿润的光泽。他一边摘避孕套一边对我说,“你躺着,我先去给你倒杯温水。”“嗯。”我应了一声。
我看着老公转身去倒水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他的背影宽厚敦实,肩膀有点塌,腰上有了赘肉,头发从后面看已经能看见头皮了。这个男人不浪漫,不体贴,不会说甜言蜜语,在床上只会一种姿势、一种节奏、一种速度。可他会在我说不舒服的时候立刻停下来,会去给我倒温水,会把热乎乎的手掌捂在我的小腹上。
他不是一个坏丈夫。他只是……不够。不够什么?我说不上来。
陈建国端着水杯回来,扶着我喝了两口。水是温的,不烫不凉,刚好入口。他把杯子放在床头柜上,然后躺在我旁边,从背后抱住我,把一只手捂在我的小腹上。他的手掌宽大厚实,温度透过皮肤渗进来,暖洋洋的。
“好点了吗?”他问。
“嗯,好多了。”“明天别吃凉的,我去给你买点红糖。”“好。”他的鼾声很快响起来。均匀、低沉、像一台老旧的发动机在运转。他睡着了,搂着我的手慢慢松开,滑落到床上。他睡觉从来不会搂着我太久,总是搂着搂着就自己睡着了,然后翻个身,背对着我,蜷缩成一只巨大的虾。
而我却怎么也睡不着。
睁着眼睛看天花板,脑子里全是方远说的话——“你应该对自己好一点”。还有刚才脑子里他压在我身上的场景——那个画面太真实了,真实到我能感觉到他的体温、他的重量、他那根不属于我丈夫的肉棒在我身体里进出的触感。我的阴道不自觉地收缩了一下,两腿之间又涌出一股温热。
我摸了摸自己的胸口,那里有一团说不清楚的东西在膨胀,像有什么要破土而出。不是愧疚——起码不完全是。是一种更复杂的情绪,里面有渴望,有恐惧,有期待,还有一种“既然已经想了,不如就让它发生”的自暴自弃。
我拿起手机,翻到方远的对话框。我们这几天的聊天记录我已经删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刚才他发来的最后一条消息,我没来得及删。消息只有四个字:“晚安,好梦。”我盯着这四个字看了很久,打了一行字:“今天谢谢你。”消息发出去不到三秒钟,对方就回了。秒回,像是一直在等我的消息。
“不客气。能和你聊天,是我的荣幸。”我的手指悬在键盘上方,打了几个字又删掉,删掉又打,反反复复好几分钟。我想说“我也觉得荣幸”,太假。我想说“我今天一直在想你”,太直白。我想说“我老公刚才碰我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你”,太疯狂。
最后我只发了一个表情包,一个微笑的月亮。
方远回了一个太阳。
我把手机扣在胸口上,深呼吸了好几次,才把那股莫名的冲动压下去。我告诉自己,这只是好感,一个成熟女人对一个优秀异性的正常好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是一个有家庭的女人,是一个母亲,是一个老师,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可人心这种东西,从来不是知道就能控制住的。
接下来的日子里,虽然我刻意躲着他,但我和方远见面的频率却越来越高。他每次都有正当理由——送资料、开会、教研活动。我们在众人面前客客气气,像普通的同事关系,但私底下的对话越来越暧昧。他开始叫我“何静”,不带姓,也不带“老师”两个字,就像这两个字天生就属于他一样。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
七月初,刚放暑假的一个周末。学校组织教师去郊区的一处山庄搞团建。我本来不想去,但周敏说“你最近太累了,出去放松放松”,我就报了名。
到了山庄才发现,方远也在。区教育局派了两个人来参加这次团建,他是其中之一。
白天的活动乏善可陈,无非是拔河、烧烤、唱歌这些老套的东西。我刻意和方远保持着距离,只在集体活动时说几句话。方远也很配合,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
真正的转折发生在晚上。
山庄安排了篝火晚会,大家围坐在一起喝酒聊天。我喝了两杯红酒,头有些晕,就借口去卫生间离开了人群。我没有去卫生间,而是沿着山庄后面的小路漫无目的地走。夜风吹在脸上,很舒服,带着夏天傍晚特有的那种温热和青草的味道。
走到一棵老槐树下,我站住了。月光透过树叶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我靠着树干坐下来,仰头看天上的星星。城市的夜空看不见几颗星,这里远离市区,星星密密麻麻地铺满了天幕,像一把碎钻撒在黑绒布上。
三十二岁了。我忽然想,这辈子就这么过下去了吗?每天重复同样的事情,教书、带娃、做饭、睡觉,像一台运转了太久的机器,连自己都忘了自己还会不会疼。
“怎么一个人在这里?”方远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我吓了一跳,坐直了身体。方远从树后面走出来,手里拿着两瓶水,递了一瓶给我。
“你怎么也出来了?”我接过水,声音有些哑。
“看你一个人往这边走了,不放心。”他在我旁边坐下来,中间隔了一个人的距离。月光照在他脸上,银框眼镜反射着冷冷的光,但他的眼神是暖的。
沉默了很久。远处篝火晚会的喧闹声隐隐约约传来,有人在唱歌,有人在笑。那些声音像隔了一层厚厚的玻璃,遥远而不真实。
方远忽然开口:“何静,你有没有想过,你的人生还有另外一种可能?”“什么意思?”我的心又开始跳了。
“我的意思是,你不只是别人的妻子、别人的母亲、别人的老师。你首先是你自己。”他的声音很低,像夜风一样轻,但每一个字都砸在我心口上,“一个女人,值得被认真地喜欢,认真地对待。”我的手在发抖。我想站起来走开,但身体像被钉在了地上,动弹不得。我转过头看他,月光下他的脸轮廓分明,鼻梁高挺,嘴唇的弧线在暗影中显得格外清晰。
方远慢慢伸出手,握住了我的手。
他的手干燥温暖,掌心有薄薄的茧。他握得不紧,刚好能把我的手包裹住,像捧着一件易碎的东西。我没有抽回手。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所有的道理、所有的底线、所有的责任,在这一刻统统消失了,只剩下掌心里那一点灼热的温度。
“我喜欢你,何静。”他说,“从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了。”我闭上了眼睛。
我知道自己应该拒绝。应该站起来走开。应该回家。应该回到那个安全平淡的世界里去,回到那个会给我倒温水、会用手捂我小腹的男人身边,继续做我的好妻子、好妈妈、好老师。可是我的身体比我的理智更诚实。我的身体渴望被触碰、被珍视、被当作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工具来对待。这种渴望压抑了太久,一旦有了缺口,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不可阻挡。
我睁开眼,看着方远,说了一句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话:“我也喜欢你。”他靠过来,吻了我。
那个吻很轻,像蜻蜓点水,嘴唇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就分开了。可就是那一下,让我的整个世界都地震了。我活了三十二年,第一次知道亲吻可以是这样的一种感觉——不是嘴唇贴着嘴唇完成任务,不是湿冷的、敷衍的、没有感情的触碰,而是像两颗星星碰撞,迸发出耀眼的光芒。
他的嘴唇是热的,软的,带着一点点烟草的苦味。他吻我的方式不是掠夺,不是索取,而是给予。他把自己给了我,在那个吻里,完整地、毫无保留地。
那晚,我们没有发生更多的事情。方远吻了我之后,松开了我,轻声说:“回去吧,他们该找了。”我站起来,腿软得像面条。我走在前头,他跟在后面,两个人一前一后回到篝火旁,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可什么都发生了。
我的心里,有什么东西彻底变了。那道堤坝出现了裂缝,而我不想再修补了。
从山庄回来之后,我像变了一个人。
不是外表上的变化——外表上,我依然是那个穿着得体、笑容得体的高中班主任。每天早上六点起床,给朵朵做早饭,送她上学,然后去学校上课、批作业、开班会,一切如常。陈建国没有发现任何异样,他甚至破天荒地夸了我一句“最近气色不错”,然后继续窝在沙发里看他的手机。
变化的,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的身体里住进了一个新的灵魂。这个灵魂不守规矩,不讲道理,她想要什么就要立刻得到,她不再愿意被“贤妻良母”这四个字绑住手脚。每次手机震动,我会心跳加速;每次微信提示音响起,我会立刻放下手里的事情去查看。我在等方远的消息,就像十六岁的少女等待暗恋男生的情书,焦灼、甜蜜、患得患失。
方远没有让我失望。
从山庄回来后,他变得更加主动了。消息从每天几条变成几十条,从工作话题变成了生活话题,从客气疏离变成了暧昧亲昵。他会在早上发“早安,今天降温了,多穿点”,会在中午发“吃饭了吗?别总吃食堂”,会在深夜发“睡了吗?我想你了”。
每一条消息我都反复看好几遍,然后字斟句酌地回复。我像一台重新被点燃的机器,每一个零件都在疯狂运转,散发着过剩的热量。
在这个过程中,我也产生了很强的负罪感,尤其是回家面对老公和孩子的时候。每次聊天后我都要把消息删得干干净净,反复确认好几遍,生怕被老公发现。吃饭的时候我不敢把手机屏幕朝上放在桌上,睡觉的时候我把手机藏在枕头底下,连上厕所都要带着——这些以前从来不会做的动作,现在变成了本能。
但也是因为这种强烈的反差感,让我的内心越来越期待与方远之间必然会发生的事情。
我们的第一次约会,是在山庄回来后的第二个周末。
方远约我去邻县的一个古镇。他说那里人少,清净,适合散步。我犹豫了不到三秒钟就答应了。我跟陈建国说学校周末有培训,要住一晚。陈建国连问都没问,只说了一句“哦,那朵朵我送她去补习班”。
他的信任让我心安,也让我心酸。这个老实男人对我的信任如此彻底,以至于他从来不会去想,那个在他面前温柔贤惠的妻子,会在另一个男人面前变成什么样子。更不会想到,最近每一次做爱,他的妻子脑海中一直是另一个男人。
那天我穿了一条新买的碎花裙,淡蓝色的底,白色的花,长度刚好到膝盖。我在镜子前照了很久,试了三双鞋,最后选了一双米色的平底凉鞋。我把头发放下来,画了一个淡妆,往手腕上喷了一点香水——那瓶香水是周敏送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直没用过,今天第一次打开。
香水是茉莉花味的,淡淡的,不浓不艳,若有若无地萦绕在手腕和耳后。我对着镜子看了最后一眼,里面的女人穿着碎花裙,头发柔顺地披在肩上,脸颊微微泛红,嘴唇涂了薄薄一层豆沙色的口红。她看起来不像一个三十三岁的已婚妇女,倒像一个要去赴约会的少女。
我在心里跟自己说:何静,你在做什么?你是一个有丈夫有孩子的女人,你要去跟另一个男人约会,去古镇,去过夜。
另一个声音回答我:你管他们呢,你活了三十三年,该为自己活一次了。
方远开车来接我。他的车停在我家两条街外的路口,我走过去的时候远远就看见他靠在车门上抽烟。白色的烟雾在晨光中袅袅升起,他的脸在烟雾后面若隐若现。看见我,他掐灭了烟,站直了身体,目光从我脸上慢慢滑到脚上,然后笑了。
那笑容像夏天早晨的阳光,不灼热,但足够明亮。
“你今天真好看。”他说。
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三十三岁的女人,被男人夸一句还会脸红,说出来我自己都觉得丢人。可那种感觉太好了,好到我想把这一刻永远封存起来。
古镇离我们城市大约一个小时的车程。方远一边开车一边和我聊天,聊他的工作,聊他的过去。他说他离婚五年了,前妻带着孩子去了国外,他一个人过了很久,遇到我之前觉得这辈子就这样了。
“那遇到我之后呢?”我问。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笑着说:“觉得老天爷还是公平的。”这句话说得轻描淡写,却在我心里砸出了一个深深的坑。
古镇果然人很少。非周末,非假期,青石板路上只有零星几个游客。我们并肩走在河边,柳枝垂下来,偶尔扫过肩膀。河水是绿色的,不深,能看到水底的水草随着水流轻轻摇摆。方远走着走着,很自然地牵起了我的手。我没有挣脱,反而握紧了他的手指。
那一刻我想,这就是我想要的。不是性,不是刺激,就是这种感觉——被一个人牵着手走在阳光下,不用躲躲藏藏,不用遮遮掩掩,光明正大地像一对恋人。
可我知道,这只是错觉。在这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古镇上,我们可以假装是情侣。但回到那个城市,回到那个处处都是熟人的地方,我们什么都不是。
我们在古镇的一家小饭馆吃了午饭。饭馆临河,坐在窗边能看到河面上偶尔划过的小船。方远点了几个当地的特色菜,味道不算惊艳,但胜在新鲜。他给我夹菜,给我倒茶,问我想吃什么、喝什么,每一个动作都那么自然,好像他做了一辈子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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