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咸猪手(2/2)
曹总皱眉:Sam是谁啊?
林大不慌不忙地回答:她家的狗啊。
曹总一脸震惊:啊?!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她家有养狗?
林大:哦,十分钟前刚养的。
曹总听了哈哈大笑,接着显得有些尴尬。我插嘴道:要不Sam是宋经理外地的小表弟,刚来玩?
曹总笑道:你们这些小年轻,脑子还挺好使,太会玩了。
说完,笑着回去复命了。
过了两星期,公司发正式通知,宣布了一系列的人事调动,其中包括郑经理的调令。
同时宣布原市场执行部的谢经理(也是香港人)调过来任企划事业部经理,而小A被调去做市场执行部的经理。
另外还有10来个职位调整的信息,有平调的,也有升官的,我也是其中一个,正式转去总经理办公室工作。
我去人力资源部办理平调手续的时候,林大偷偷跟我说:奉了三弟的名,请你吃饭,算是当日救场的回报。
这次去的RF苑,据说那里的潮州菜很有名。
林大今天穿的是件深咖啡色的瘦腰麂皮皮夹克,没拉拉链,里面一件黑色的高领羊毛衫,下着一条深色牛仔裤,高筒靴到膝盖,围了一条步步锐的格子围巾。
我:哇,你这是暴风一族的打扮啊!等会儿准备去砍谁?
本来以为是谢恩宴的,没想到林大上来就凶神恶煞般质问道:砍你啊!你自己说你春节假期干了些什么事?
我一听感觉三弟可能和林大讲过借VCD的事了
我:我和女孩子看电影去了
林:只看了电影吗?
我:是的,只看了电影……不过买的情侣座。我们还抱了,啃了。
林:你确定抱的是女生,啃得不是男生?
我一听,是三弟无疑了。于是两人大笑。
我:三弟问我借VCD,我拿给她了,就这些。
林:你没陪她一起看?
我:你要我陪她一起看?
林:你的事自己决定,我管不着。我算你什么人啊?
我:目前是人生导师兼顾问,将来可能升为女友?
林:呸,谁要当你女友?一直当你是小弟的。什么人生导师,就是想问我公司的八卦消息。说吧,这次想知道什么?
我:这次公司里人事变动有些大啊,怎么回事?小A怎么升这么快?
林:就知道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就是把我当成包打听!
刚说完,看我在那里坏坏的笑,立马察觉到说错了。
林:呸呸呸,你才是鸡,才是鸭呢!
把我给笑得,连喝了几口茶才打住。
林:公司每年过完年都会有人事调动,没啥的。只是这次你们那个郑经理这次搞大了
我:是啊,他老婆的肚子又被他搞大了!
林大笑:不是这个搞大。
你们这次搞圣诞促销,他在香港和那些玩具游戏公司签的合同,用的都是香港集团公司的名义,不是我们合资公司的名义,也没用中方投资方的名义。
我:有区别吗?
林:你笨啊,当然有区别。
香港集团公司要是成立了其他合资独资的商场,完全可以掐断我们的货源。
如果开发了其他零售商,由香港发货,中方集团公司和我们一毛钱也赚不到。
我一下子明白了。
林:所以中方上级集团公司对此很不满意,觉得被香港方面耍了。
我:郑当时在香港谈生意,使用中方集团公司或者我们商场的名义去谈不怎么方便吧?
林:三弟也这么解释了,用香港集团公司的身份和玩具游戏公司谈判及签约是最快速最有效最实际的方法,才能保证当时促销活动的准时开展。
但中方集团特别是那个赵局长说港方是一手遮天,完全背着中方办事。
我:赵局长是不是那天咸猪手被搅局,故意小事化大?那现在这事怎么处理?
林:郑马上拍拍屁股走人了,这烂摊子只好三弟来打扫了。
我觉着吧三弟会弄个协议,把那块的将来的利益分成以及业务范围,发展规划都写清楚。
她是香港方面的人,现在的压力很大。
我还真没想到貌似十分成功的促销活动背后会有怎么多问题。
我:那小A怎么被做市场执行部的经理了?他进公司才多久?
林:这话长了。
郑回香港是事发前就决定了的,原来好像是要从香港那里再派个人过来。
然后这事一出,谁都不想来了,这烫手的热山芋谁都不不想接。
中方提出把原来企划事业部三巨头里提拔一个上去,特别是张色。
但港方认为,这三人资历相似,提任何一个都会对另外两个产生消极影响,不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
小A的资历太浅扶上去,马上就会内乱。
现在能在资历上压得住三巨头,管理上能挑大梁的就只有谢经理了。
谢经理原来是港方的,那市场执行部的位子必然也要由港方的人接手。
看来看去,就只能把小A派过去了。
市场执行部那几个小年轻,资历都浅,闹不出什么事。
你别不服气,早跟你说过了,人家朝中有人。
他过去当经理,一保住了港方在公司里的职位,二以他老爸的身份,中方也不能说什么。
最重要的是,他当了经理,他老爸满意了,再跟赵局说两句,郑的烂摊子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我一阵唏嘘,原来这后面还有那么多门道。林又和我聊了些其他同事的升职或平调的事。
我:三弟说她前几年都和你们家一起过的年,你们两家很要好吗?
林:干嘛?查户口啊?
我:不是。你们家以后要出去度假,带着她啊,省得她年初二要我给送VCD。
林:你心疼她啦?
我:不是。我现在座位就在她面前。每天在她眼前晃,感觉都没点隐私,如芒在背。你们把她带出去,好歹我能轻松几天。
林:切,如意小算盘挺会打得。告诉你,你在公司里得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们的火眼金睛
我:我可不敢把你们俩当成孙大圣。
林察觉到自己又说错话了
林:你就知道欺负我。罚你再请我吃顿饭!
我:好啊。
饭后一样流程,我提议送林回家,林拒绝,然后打车先走,我再打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