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落灵希——“被世界抛弃的少女”(2/2)
新闻里还附上了多琳近期的工作照片,她带着黑框眼镜,身上穿着白大褂,表情淡定沉稳,以前冒冒失失的样子已经荡然无存了。
有趣的是,七年不见的多琳-普尔居然一点也没有长高,现在反而是我比她高出一头了。
不过如今的她已经发表过三篇一级论文,是前途无量的网络研究员,而我最后一次碰电脑都是七年前的事情了。
我们两个当年的角色仿佛互换了一般,她成了那个在实验室里潜心研究的娇小少女,而我却成了一个对网络几乎一窍不通的傻大个。
对于当年的事情我已经有些释然了。
我把自己和她比作汉尼拔和西庇奥,军事天才汉尼拔最终也没能带领迦太基人打败罗马,这并不是因为他的个人能力比西庇奥弱,而是因为西庇奥有一个强大的帝国来做靠山,而迦太基全国不过四十万人口,在这样的力量对比面前,汉尼拔的任何一个决策失误都会被无限放大,以至于最后输掉了战争。
但谁又能指责说这一切都是汉尼拔的责任呢?
以前我总是耿耿于怀,认为多琳-普尔偷走了我的冠军,但是现在想想,那一届的冠军不也是早就已经内定好了的吗?考核官们心知肚明,只有我把比赛当真了。
让我跟这些占尽优势和资源的大小姐和大少爷们比较本来就是不公平的。我光是面对生活的难题就已经应接不暇了。
中考结束的那一天,正好是我父母正式离婚的日子。
就像我总能写对考试中的每一道题目一样,他们两离婚的日子我也猜的很准。
父母关系恶化的过程从来都没有对我有所隐瞒,母亲常常会带不是父亲的男人回到家里,父亲也常常会带不是母亲的女人回来,但他们却做着以前只有我父母之间才会做的事情。即便是我从房间里走出来他们也不会停止。
他们是真的看不到我,还是根本不在乎呢?
初中的毕业典礼是我父母第一次出席关于我的活动,但他们却是来跟我告别的。
父亲和母亲不是一起来的,他们的座位也离得很远。看到这一幕我感到有些难过,因为我明白了自己以前憧憬过的爱情其实也不过如此,再亲密的恋人到最后都会有厌倦彼此的那一天。
学校要求我作为学生代表上去演讲,他们连演讲稿都给我准备好了,要是以前我肯定不会同意上台的,但是这次校长跟我说,如果我拒绝上台的话,肯定会给招生老师留下坏印象,甚至有可能被取消推荐生的资格。
这招真损,偏偏我那个时候又非常需要这个推荐生的名额。
我拿着演讲稿走到校史馆的礼台上,全场响起了持续的掌声,来到了礼台正中央之后,我环顾着四周的观众,陈老师坐在教师席里,王欣月和班级里其他的同学坐在一起,父亲在观众席的一楼,母亲则在二楼。
他们身边都坐满了人,而在台上的我身边却一个人也没有。
我把稿子举在面前,逐字逐句地把里面的内容读了出来...
毕业典礼结束了,班里的同学们聚在了一起,大家好像都有着千丝万缕的不舍,为了不打扰他们叙旧,我独自一人来到了阳台上。
初中三年级的教室在教学楼的最高层,在这里能够俯瞰到远处的市中心。
我几个月后就要去省会城市上高中了,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再回来了吧?
本来想着我能够独自欣赏城市的风景最后一眼,结果还是有不识趣的脚步跟了上来。
「灵希...」
「原来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名字啊!」
我头也没回地说道,看都不想看一眼这个除了名字以外什么也没有给过我的男人。
父亲感到有些难堪。
「这些年来真得很对不起你,现在你也知道我和你妈...」
「我知道,你们两个都不想要我,对吧?没关系,首府的高中已经答应要给我免除学费和食宿费用了,我不需要再靠你们养了。」
这就是我特别需要推荐生资格的原因,父母的新家庭都没有办法接受他们原有的孩子,以后的人生我只能自力更生了。
父亲听后安心了下来,仿佛是解决掉了一个大麻烦一样。
「谢谢你,灵希。今后的日子就要靠你一个人了......无论如何,请你收下这个,就当是我的赔罪了。」
他从西装内侧口袋里拿出了一个信封递给我。
我打开封口,里面装着一笔钱,数额还不小。
「你要是早点给我的话,我就不用硬着头皮上去演讲了。」
我真该好好谢谢他,如果他不是我爸的话...
送走了父亲以后,我继续望着远处林立的高楼大厦。
(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应该轻易就会死掉吧?不过就算我死了,也不可能有人为我掉眼泪的。)
我被自己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赶紧从阳台的栏杆旁退后了几步。
不行,这个世界逼不死我,应该是我逼死这个世界才对!
我独自一人乘坐火车来到了省会城市,距离我上一次离开家乡已经有八年了。
我的学校是全省最好的高中,因为我是推荐生的缘故,校方承诺会免费给我提供食宿。
但我还是拒绝了他们的好意,我才刚刚获得自由身,可不想再住进学校的宿舍了。
那相当于从一个牢笼出来又进了一个新的牢笼。
而且,我已经不打算再认真学习了。
过量的知识只会给人带来不幸,我活了十五年才终于明白了这一点。
我用父亲给的钱和自己以前的奖学金在学校附近租下了一间公寓,余下的一些钱也就只够我买一台配置高端一些的电脑了。
不是我嫌弃父亲给的钱少,只是我用电脑稍微干点坏事赚到的钱要多得多。
要说父母留给我最大的财富,就是他们从来都没有教育过我要遵纪守法。
当然网络技术的发展也是与时俱进的,凭我现在的水平想要去攻击那些主流网站简直是痴人说梦。
不过,暗网除外。
很多古老的漏洞仍然存在于这些非正规的网页里。
所谓暗网,就是一种需要深度匿名之后才能登入的网站,由于保密性高的缘故,它常常会被用来进行一些违法交易。
我是个家徒四壁的穷鬼,没有做黑市交易的资本,但我可以试着敲诈一下这些犯罪分子们。
黑客们常常会用一种叫“勒索病毒”的程序来获利,他们使用加密算法把受害者电脑中的文件全部“上锁”,让用户没办法访问他们自己的电脑资源。除非他们愿意支付赎金。
我在暗网上的敲诈手段差不多也是这样,只不过步骤反了过来,我把这些人粗浅的加密信息破解出来,然后直接告诉他们,如果不交保护费的话就把他们的个人信息发给警方。
有很多胆子小的人真的交钱了,但是这种钻空子的敲诈手段只能使用一次,那些财大气粗的黑帮组织很快就找人更新了网站的安全系统。
不过这一次我赚到的钱已经相当可观了。
然而当这些不义之财真正到手的时候,我却有些犯了难。
我才发现自己作为女孩子居然连一个像样的爱好都没有。
手上空有一笔巨款却花不出去。
那时候是一个新技术不断涌现的年代,除了少数像我这样混吃等死的废人以外,人类都在争先恐后地研究着创新的理论,网络智能的革命也在悄然进行着。
一家大公司花了近百亿美元买下来一位科学家发明的“使用脑电波来控制头戴式VR设备”的技术专利。并且开始大量生产和推广这种设备。
他们当时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产品会在几年之后取代手机和电脑占领市场,但这种像眼镜一样轻巧的设备包揽了所有电子设备拥有的功能,已经成功在新兴市场上崭露头角。
另外一家叫做“夜风”的游戏公司没有选择继续观望,他们紧接着推出了一款基于新设备的沉浸式网络游戏,并给这个西幻历史风格的游戏取名叫作《巨龙与皇冠》。
这个游戏也稍微引起了我的注意,对于一个既不愿意社交也不想再学习的人来说,玩游戏倒是一个不错的娱乐方式。于是我没有多想,就在网上下单购买了VR设备和游戏本体。
虽然我对游戏也不是特别感兴趣,只是用来打发时间罢了。
最开始我确实是这么想的,但是很快我就后悔了。
因为这个游戏——太简单了。
本来我根据游戏中的伤害机制选择了具装骑士作为初始职业,并且选择了最大尺寸来创建模型。角色身高直接超过了两米。
这样巨大的身躯本来是有很多劣势的,比如受击面积更大,行动更加迟缓等。
但是这些缺点在游戏中都是可以轻易化解的,我给自己套上了防御力最高的全身板甲,戴上了金铜制的覆面头盔和护喉,双手再装备上几乎和我一样高的铁方盾和一把宽刃钢剑,可以说是毫无死角的防御。
我之所以给自己创建了这样的角色,是因为当时的游戏版本是没有防御惩罚的,理论上只要我能够防住对手的所有进攻,就不会掉血,而最长的臂展又让我在每一次进攻时拥有先发制人的优势,这种打法在当时的游戏里是无解的。
游戏中的副本基本上就是一段简陋的代码,加入了一些微小的伪随机序列,野怪的动作意图很容易被看穿,而一旦看穿了就能轻松击败它们了。
而我更让惊讶的是PVP对战环节,大部分玩家的动作简直比代码程序还好懂,我几乎毫不费力地就击败了所有挑战者,在游戏开服的前两个月一直保持着竞技场全胜的战绩。
然而让人火大的是,我在战力榜上的排名却依然是第二名。
因为竞技场里还有另外一个家伙保持全胜,而且胜场数比我要高...
这个玩家的职业是游戏里最常见的剑士。我也看过他的比赛,他确实拥有过人的反应力和运动神经,但也仅此而已,他使用的剑术毫无章法可言,出招非常的随性,防守也基本上是根据对手的行动来临时应变。
总而言之就是一个娱乐为主的普通玩家,我并不认为他会比我强。但他的人气却比我高的多。
...
不爽,
不爽。
不爽!
凭什么他就可以得到这么多赞誉,怎么想都是我更强吧。不仅竞技场所有比赛全胜,我甚至从来没有掉过血。
那小子凭什么比我受欢迎?
从以前开始就是这样,明明我才是更优秀的那一个,人们却总是把掌声送给另一个人。
我...受够了!
看来有必要跟他决斗一场来证明我才是最强了。
然而,由于当年游戏并没有约战的功能,所有对局都是随机匹配的,我迟迟没能和他交手。
就这样一直到了年底。我们两个仍然保持着全胜的记录。
我的名声在玩家之间也逐渐传开了,由于我在游戏中密不透风的绝对防御让人印象深刻,他们给我取了一个绰号叫“帝国之盾”。
我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外号,仿佛在说我只是依靠防守就赢得了比赛一样。
而那位无双的剑士,则得到了粉丝们“长空神剑”的美誉。
和我不同的是,他似乎很喜欢自己的称号,甚至把自己在游戏里的昵称也改成了这个名字。
我和“长空神剑”的决斗也终于提上日程了,因为游戏运营商在官网上公布了一条消息——《龙冠》即将举办开服以来首届世界大赛。
我有理由怀疑,我这一年在游戏对局中一直匹配不到“长空神剑”,是游戏公司有意操纵的,因为他们想把“谁是最强玩家”的这个悬念留到年末的世界大赛。
不管怎么说,这次世界大赛是所有玩家证明自己实力的一个机会。
虽然大家都可以看到彼此的竞技场战绩,但是毕竟大家随机匹配到的对手强弱不一,很难有足够的说服力。
比如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一开始都不相信“长空神剑”是最强的剑士玩家。日服的“土方村正”和欧服的“爱尔兰阔剑手”被认为是更优秀的剑士,因为和出招毫无章法的“长空神剑”相比,他们两个很明显是在现实生活中接受过正规的剑术训练。
直到“长空神剑”在世界大赛上正面淘汰了这两位剑术大师之后,玩家们的质疑声才彻底消失,等到他一路过关斩将杀入决赛时,“剑圣”已经成为了他新的称号。
几乎所有观众都期待着他成为冠军的那一刻。
而他决赛的对手,就是我——“帝国之盾”理查德。
(不管他现在获得了多少人的喝彩,等到比赛结束后都会变成我的。)
直到赛前我仍旧自信满满,我的打法是从游戏不平衡的机制出发的,没有任何克制的方法。
......
“游戏载入成功,正在为您匹配对手...”
熟悉的语音响起,这一年几乎每天晚上我都会听到这句话,一开始我还会稍微期待一下这一次的对手会不会是剑圣,后来因为失望的次数太多就不再去想了。
不过这一次不一样了,现在的比赛服务器里只有我和剑圣两个人,无论如何都只能匹配到他。
你·逃·不·掉·了。
我和剑圣同时出现在了巨大的竞技场上。这也算是我第一次和他见面,剑圣身穿一件红色披风,披风下包裹着一对金光闪闪的护肩,护肩下面则是一套精美的甲胄。
不得不说剑圣的衣品还是不错的,但是这里是靠实力说话的竞技场,华丽的外表并不能带来更高的胜算。
更何况他全身上下都是独立装备。
在《龙冠》中,装备分为套装和独立装备两种,虽然不像独立装备那样可以灵活组合,但是套装往往能够获得更好的奖励属性,比如我身上穿着的就是由帝国至高防具组成的金铜套装,完整的配套装备让我得到了额外150%的防御加成。
套装唯一的缺点就是一旦绑定之后就无法再分解,如果想要脱下来的话就必须连同武器在内全部脱掉。
我架起盾牌,举起长剑,等待着剑圣发起进攻。
我继续使用对付其他玩家的方法来对付剑圣,一开始先积极防御,伺机而动,最后攻击对手的破绽来取胜。
然而剑圣却迟迟没有动作。
难不成他也在等我发动进攻?
「怎么了,不攻过来吗?还是说害怕被我抓到弱点吗?」
剑圣的游戏角色看不到任何表情,但我却分明听出来他在笑。
我知道他是想要激怒我,因为我们都是第一次交手,双方都想要先试探出对方的特点再后发制人。
不得不承认,他成功了。
既然他不愿意首攻的话,那就让我先来吧,反正我对付所有人都是同一种方法,至今为止也没有人能够破解的了。
明明他处于劣势的一方却还把战斗的主动权拱手让人,真是愚蠢。
我将巨盾举到身前,并在四周开展防御技能,最后从唯一的空隙中挥出长剑向剑圣砍去。
这就是我的战斗方式,绝对的攻防一体,我能够轻易攻击到对手,而他们却没有办法打到我。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剑圣居然没有躲开我的攻击,也没有用剑格挡,他结结实实地用身体接下了我这一击。
而与此同时,剑圣手里的剑也透过我防守的缝隙刺到了我身上。
原来这才是他的打算,由于一直格挡只会被动挨打,所以他干脆放弃了防守,利用我攻击时所露出的防守空隙来攻击我。
不得不说,他这么做确实让我毫无办法,因为他的速度和反应力都在我之上。
但这其实无关紧要,我的防御数值比他高的多,如果他一直这样跟我消耗的话,最后败北的还是他。
接下来的战斗中剑圣完全放弃了防守,我不断地发动进攻,攻击剑圣薄弱的部位,而剑圣也会在被击中的同时对我反击,但伤害不痛不痒。
我的长剑向前刺出,剑圣顺势后跳,但是我的角色臂展很长,手臂发力,这一击依然命中。剑圣也礼尚往来,一剑砍中我的腰部。
到那一刻我才明白过来,自己中计了。
与其说是我在不断攻击着剑圣暴露出来的破绽,不如说是他故意的,我现在陷入了他的节奏里。
而剑圣的动作越来越快,我已经渐渐跟不上他了。
但是我必须跟上他的节奏,因为一旦我脱节了,防御技能就会来不及展开,到时候他就会获得逆转局势的机会。
我知道自己应该尽快脱离这场缠斗,但是却没法停止进攻,因为一旦我的动作慢了下来,也同样会被剑圣抓住机会,那样他就可以提前吹响反攻的号角了。
我现在的血量可承受不住剑圣的一套必杀连招。
原来这才是他本来的目的,他从一开始就想好了。
事到如今,只能硬着头皮跟他死磕下去了,必须要在他完全掌控局势之前击杀他。
......
我终于撑到了最后时刻,我的速度已经到了极限,但是剑圣也已经没办法在承受住我的下一次攻击了。
到最后还是我赢了。
剑圣没能撑到他的回合,我现在就要了结他了。
闪着寒光的帝国重剑朝着剑圣的左肩挥砍了过去。
「装备解除!」
剑圣在最后时刻突然大喊道。
被砍中的肩甲被劈得粉碎,但是剑圣却毫发无损。
剑圣在被砍到的瞬间解除了那一个部位的装甲,因此游戏判定我砍到的是被遗弃的装备,而不是剑圣本人。
「赤烈斩!」
剑圣发动武技闪现到了我的侧面,我已经来不及做出防御姿势了。只能眼看着少了一边肩甲的剑圣用超必杀斩开我的身躯。
......
「卑鄙...」
竞技场的上空出现了比赛结束的倒计时读秒。我不甘心地说道。
「大家彼此彼此,我们不都在钻游戏规则的漏洞吗?只不过我知道的漏洞稍微比你多一点而已。但即便是再微小的优势,关键时刻也是有可能决定成败的。」
剑圣笑着说道,和刚才的笑声不同,这一次的笑声里充满了阳光和自信。
我输了。
看上去好像只是惜败,但是我心里明白,我们两个之间的差距是难以跨越的。
我这辈子没赢下来的比赛有很多,但只有这次,对这个男人,我输的心服口服。
他没有用盘外招,没有去贿赂裁判,也没有掌控比赛的大手,单靠实力打败了我,我没有办法再找任何借口来为自己开脱。
我心里应该是已经明白了的,只是嘴上还是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以至于后来的五年里还固执地每年都要去挑战他。
大概只是想再见见他吧,不奢求真的能打败他,只是希望他不要忘记我。
我对他产生了憧憬的感情,感觉他很像从前的我,无畏而充满朝气,而和我不同的是,他显然没有被现实磨平棱角。
可惜当时我的性格实在是太过别扭,想要亲近某个人的时候也只会用这种方式。
.......
我从来都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个天命之子,即便拥有绝对的优势,在真正的主角面前依旧是不堪一击的。
我天生只适合做英雄的陪衬,就像罗兰身边的奥利维,先知身边的阿玛尔,作为影子来衬托主角的光芒。
回想起当年我坐在波士顿的IRL实验室里,周围都是多琳-普尔、埃里克-海门这样的网络天才时,我居然妄想自己比他们强?
我最多只是脑子比他们更聪明罢了。
然而这种天赋从来都不是什么优势基因。它不会给人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好处,相反,自负、傲慢和偏执的性格都由它产生。
我以前会不服气,如果他们没有那样的家境身世,没有拥有那么多资源的话,结果会怎么样呢?
但是,这就好比在问,如果威廉一世征服不列颠的时候,没有一千二百名骑士愿意与他同行的话,结果会怎么样?如果凯撒攻打罗马的时候,没有四万多名士兵响应他的号召,结果会怎么样?如果拿破仑复辟的时候,没有十二万名波旁军向他倒戈,结果又会怎么样?
如果猪长了翅膀、会喷火的话,那么猪和龙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难道说当我小时候听到长辈们讲起亚历山大、拿破仑、查理大帝的故事时,没有像其他孩子一样感到心潮澎湃吗?
但是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太过弱小了,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就一番事业的话,那么必然是要有人为他牺牲的。
所以,空,如果你身边没有帮手的话,就让我来帮助你吧;如果没有人愿意为你牺牲的话,就让我来牺牲吧。不必在意我是否愿意,也不必顾虑我是否有自己的理想。
毕竟一个国王如果没有自己的骑士和附庸的话,不也和中二病没有什么区别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