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疯子和先知的距离(2/2)
剩下《鬼影实录》的后期经费,也不该动,但他还有事要做。
伊森合上存摺,换了一件相对不那么皱的外套,出门。
用这些钱飞去纽约,买下未来价值两千亿美元的超级英雄。
听起来像疯子。
但疯子和先知的区別,往往只是一条时间线。
红眼航班,凌晨一点。
美国西部航空,经济舱最后一排,左手边靠厕所,时不时地,冲水声就炸一次,伊森没睡,不是因为噪音,是因为脑子里那张表格一直在转。
前世的漫威电影宇宙,第一阶段的总製作成本超过五个亿。凯文·费奇花了三年游说美林证券做担保贷款,拿十个角色的版权做抵押,赌上了整个公司。
伊森没有五个亿。
他也用不著五个亿,他准备用歌曲版权抵押,在等歌发布之后再还钱。
2000年的漫威娱乐,刚从chapter 11破產保护里爬出来不满四年。1996年申请的重组,1998年才在法庭上磕完债务方案。为了还债,能卖的角色全卖了,蜘蛛侠给了索尼,x战警给了福克斯,神奇四侠也在福克斯手上。
卖不出去的那些呢?
钢铁侠、美国队长、雷神、浩克、黑寡妇、鹰眼。
全扔在仓库里吃灰。
在整个好莱坞看来,“漫画改编电影”这五个字就是票房毒药,九七年那部《蝙蝠侠与罗宾》彻底埋葬了业界对超级英雄的信心。
没有製片厂愿意碰这些角色,没有製片人觉得它们值钱,没有人会为了六个卖不掉的漫画角色飞一趟纽约。
除了伊森。
甘迺迪机场。早上六点十四分。
伊森在候机楼的公用电话亭拨了那组记在电话簿扉页上的號码。
“餵。”
声线沙哑,带著一种被铃声从床上硬拽起来的钝怒。
“马库斯·范斯?”
“谁?”
“伊森·克拉克,我有一份工作给你。”
片刻的沉默,电话那头传来被子被掀开的窸窣声。
“你什么公司的?”
“没有公司,我是个人。”
“……个人?”
“是,我需要一个律师,今天上午跟我去谈一笔版权交易。曼哈顿东四十八街。报酬五百美元现金,当天结清。”
又是一阵安静,跟刚才的安静不一样,刚才那种是困,这一次是评估。
“你从哪拿到我电话的?”
“纽约州律师协会的公开资料库。”
“……”
“你目前的处境我大概了解。sullivan从来不会只是辞掉一个高级律师。他们会確保你在整条街上找不到下一份工作。”
呼吸节奏变了。
“你到底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