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衡阳(1/2)
半个月后。
请柬送到福州的时候,林曜之正在军营里看地图。
青城山的事处理完了,银子分了,皇帝高兴了,手下人服气了,一切都步入了正轨。
接下来该往哪儿走,他需要好好想想。
请柬是衡山派刘正风派人送来的。
措辞客气,礼数周全,诚意满满。林曜之把请柬翻来覆去地看了两遍,嘴角微微一撇。
不是给刘正风面子。
一个帮派的二把手,凭啥给他面子?
刘正风在江湖上名头再响,也不过是个江湖人。
他林曜之是朝廷三品大员,锦衣卫镇武司掌司同知,天子亲军緹帅。
刘正风写封信来,他就屁顛屁顛地去?那不是他的风格。
他看上的是刘正风的財產。
衡山派二当家,经营了几十年,攒下的家底不会比青城派少。
而且刘正风这个人,在衡山城有田產、有商铺、有宅院,是个正经的“寓居江湖”的士绅。
这种人手里的银子,不比那些藏在山里的门派好抄?
再说了,锦衣卫缺几个百户千户。
刘正风这个人,武功不弱,脑子好使,在衡山一带根基深厚,而且最关键的是——他想金盆洗手。
一个想退出江湖的人,说明他对江湖已经没什么留恋了。
这种人,正好拉拢过来给朝廷办事。
陛下不是要他镇压江湖么?
这不,正好。
从衡山刘正风金盆洗手开始。
林曜之把请柬揣进袖子里,起身下令。
“王忠,李福,你们八个留下,看好家。”
“是。”
“其余六个,跟我走。带上五百緹骑,备足粮草马匹,明日出发。”
六小太监齐声应诺,眼睛亮晶晶的。
林震南听说儿子又要出门,倒是没说什么。
这两年他已经习惯了,儿子的事他管不了,也不想管。
他只是拉著林曜之的手,叮嘱了一句“路上小心”,然后就去练他的鹤唳九霄神功了。
林王氏更乾脆,就一句话:“早点回来。”
林平之不一样。
十六岁的少年,听到哥哥要带兵出门,眼睛一下子亮了。
他缠了林曜之一整个下午,从“哥你带我去吧”到“哥我求求你了”到“哥你要是不带我去我就绝食”,翻来覆去地说,像只苍蝇一样在林曜之耳边嗡嗡嗡。
林曜之被他烦得不行,最后鬆了口。
“去也行。”
林平之欢呼了一声,跳起来就要往外跑。
“站住。”林曜之叫住他,“去了要听话,不该说的別说,不该做的別做。还有——把这个穿上。”
他扔给林平之一身锦衣卫小旗的官服。
林平之接过来,愣了一下,然后咧嘴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
“哥,你给我官当了?”
“试用期。”林曜之瞥了他一眼,“武功练好了,阅歷上来了,再给你升官。现在你也就是个跑腿的命。”
林平之不在乎。
小旗也是官,锦衣卫的小旗,说出去多威风。
他抱著那身官服,美滋滋地跑了出去。
林曜之看著弟弟的背影,摇了摇头。
林平之这个人,命好。
家世好,长得帅,心肠善,妥妥的別人家的孩子。
在原本的故事里,他倒霉就倒霉在投错了胎,生在了一个怀璧其罪的家里。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爹是皇商,他哥是三品高官兼武林高手,家里有的是钱,有的是势。
他这辈子,活成了林曜之羡慕的样子。
飞鹰走犬,骑马打猎,不用操心家里的生意,不用操心江湖上的恩怨,每天开开心心地过日子。
没有声色犬马——吃喝嫖赌,已经很不错了。
林曜之有时候看著弟弟那张无忧无虑的脸,心里会冒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羡慕。
是的,羡慕。
他活了两辈子,从来没有过这种没心没肺的快乐。
不过也好。
林平之开心,他就开心。
次日清晨,五百锦衣卫緹骑浩浩荡荡地开出了福州城。
依然是跨马,腰悬绣春刀,旗帜猎猎,甲冑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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