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红烧肉(1/2)
三人走进院子,枣树下有几只猫狗蜷著,睡得正沉。
阿黄四脚朝天摊开在地上酣睡,小黑把自己团成一小团缩著,两只狸花猫互相依偎著叠在一起,晒著温暖的太阳,模样慵懒又可爱。
程处亮看得心里喜欢,快步走过去蹲下,想伸手摸一把阿黄。
阿黄只是懒懒地掀开一只眼皮,打了个哈欠,又闭上眼睛睡死过去,弄得程处亮手停在半空,上不去下不来,颇为尷尬。
程处默没心思逗弄猫狗,走到鸡圈边看了片刻,开口道:“院里这群鸡换了新毛,毛色比之前鲜亮不少。”
“连著餵了两个月蚯蚓,天天吃蛋白质,营养跟上了,长得自然好。”
王知还笑著回答。穿越过来半年,有些现代说话的习惯,终究是改不掉。
他转身走进灶房,端出两碟凉拌小菜,蒜泥黄瓜、麻酱茄子,都是院里现摘的时令青菜,清爽解腻。
“二位先坐,红烧肉马上就好。”
灶上的五花肉已经燉了许久。先焯水撇乾净血沫,晾乾后下锅煎到四面焦黄,再加黄酒、酱料和清水,大火烧开转小火慢燉,一直燉到肉质酥烂。
临出锅前撒上少许蔗糖,糖汁化开裹住肉皮,凝结成一层透亮的焦糖色。
王知还端著砂锅走出灶房,掀开锅盖。
砂锅里的红烧肉颤颤巍巍,软糯得几乎夹不住,咸香、焦糖的甜混著浓郁的肉香,瞬间飘满整个院子,闻著就让人胃口大开。
程处默正端著茶慢慢喝著,闻到这香气,手里茶杯一顿,眼神里满是讶异,低声自语道:“这……真的是寻常猪肉?”
程处亮早已按捺不住,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就往嘴里送。
肥肉入口即化,油脂的香气温润,紧接著是焦糖的清甜,最后酱香在舌尖慢慢散开,余味绵长。
他愣了一下,立马又夹起第二块,一拍石桌满脸懊悔:“我以前吃的哪叫猪肉?简直是没法下咽的糟糠!今天才知道,猪肉能做得这般好吃!”
程处默也夹了一块,先凑近闻了闻香气,看著肉块油亮剔透,才慢慢送入口中。
只嚼了两下,他便看向王知还,语气认真道:“王兄凭这手厨艺,去长安开家酒楼,肯定天天客满,能横扫一街。”
不等王知还开口,程处亮立刻附和道:“二哥说得对!你要是开店,我天天去捧场!还会带著我们一帮兄弟去。”
王知还提起茶壶给二人添上茶水,放下壶缓缓开口:“处默兄,你是否还记得贞观元年朝廷的劝农詔书吗?”
程处默夹菜的动作一顿。
“太宗皇帝以农为本,连年鼓励农耕,耕牛要登记入官府的册子,私自杀牛要受杖刑。”
“猪羊虽然能私人饲养,可如今天下刚平定没几年,粮食本就紧缺。朝廷连酒坊消耗粮食都要严加管控,我若真去开酒楼——”
王知还端起茶碗,轻轻拨了拨水面的茶叶,“每日的肉从哪里来?粮食从哪里採购?光是採购的渠道,就要牵扯无数关节。”
程处默沉默了。
他身为程咬金的儿子,比旁人更清楚贞观初年的实际情况。
看著像是盛世初显,实际上百废待兴,朝廷对粮食、对耗用粮食管控极严。
酿酒有禁令,用粮有限额,商人看似能赚钱,但正经经营处处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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