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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弱水三变 趾秀足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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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骷髅来时为何舍密道不用,故意在绣阁迷阵外现出行迹,引来诸葛残锋和别王孙两大高手,至此再清楚不过。

舒意浓自白如霜处撬出的情报,已透过潜行都传递给耿照,他一听阙芙蓉兄妹奉命将自己交出去,便知来者必是血骷髅一方的人,却没想到堂堂血使大人竟是亲自前来,“赵阿根”可谓面子不小。

门窗俱碎,连墙柱都像被巨大的铁球抡扫过般,歪斜破碎,惨不忍睹,诸葛二人站在破破烂烂的空框间,头顶尘埃簌落,瞧着既荒唐又诡异,但在红裳丽人的鹰喙大枪之前,耿照半点也笑不出来。

女郎身形高大,那枪斜掖着几与她同高,便没九尺也有七八尺长,杯口粗的枪杆似坚似韧,杆身上有几圈淡淡的接合痕迹,考虑适才她抽退以闪避刀劲时,鹰枪忽暴长数尺,穿过凌空迸碎的木桌攻击诸葛,枪杆应有伸缩机关,或许前后段所用的材质相异,才能兼具坚硬与柔韧两种相悖的物性。

巨大的枪首雕成一头敛翅直颈、栩栩如生的扁平金鹰,喙翼宛然,仿佛自云端向下俯冲,同样兼具力与美,一如兵主。

已知鹰翼可展,化枪为单枝、乃至双枝之戟;鹰喙是枪尖,鹰尾是倒置的月牙铲,量体惊人的鹰身既扁平如楯,挥舞时威慑又似铜锤铁瓜,贯破木桌、将其搅碎的也是这部分。

尘屑落尽,血骷髅终于看清屋内之人,长笑道:

“别王孙!我知你护儿心切,你若肯安分离开,不碍本座之事,我保证还你个完好无缺、活蹦乱跳的儿子。我要带不走他,只带脑袋也无不可,劝你莫要自误,以免追悔不及!”既狂且飒,便经簧片变造,仍可依稀辨别出原本语声是动听的。

耿照心想:“别庄主隐居多年,她却能一眼认出,然而明显不识诸葛前辈。”总觉哪里不对,一时间却说不上来。

别王孙微佝的身影透过空荡荡的破碎门框望去,似乎更加萧索,半天才总算理解她的语意似的,落寞道:“办不到。”解下腰带,随手一抖,那根两指宽的白绸带子倏忽绷得笔直,钢片般迸出“嗡”的一声振响;悠颤未绝,绸剑已至血骷髅身前,再一步便要刺中咽喉!

(……好快!)

耿照想不到看似厌世懒汉的别王孙,居然是名快剑手,不仅出手快,身法更是迅捷无伦,这一刺须得跨越两丈余,别王孙只用了一霎眼,快到少年看不清他是如何起脚动身的,绸剑便已破空飙至!

以短对长,能否欺入敌兵范围,乃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别王孙的绸带距血骷髅的咽喉要害虽差一步,然而已突破鹰枪的杆围,战斗判断精准到骇人的地步,彻底颠覆了树懒般的外在形象。

惟此一步,却是天差地远。

鹰枪由下往上一挑,金鹰堪堪挡住绸剑,血骷髅腋臂微收,皓腕一拧,枪杆飕飕急转,枪首双翅“唰!”应声开展,旋如扇叶轮飞,俄顷间连挡五削十三刺,这一步之差仿佛有墙垣阻隔,无论如何就是难以逾越。

激战爆发于耿照头顶四尺处,差不多就隔着血骷髅一条雪酥酥的结实长腿,但见枪带金芒,灿若日轮,令人难以逼视,而别王孙却像擎着一抹粼粼波光,压缩在身前咫尺间,不住东出西突,宛若活物,快到岂止掌臂失形,若非先前见他解下腰带,少年根本想像不到这奇坚奇锐、刺得鹰枪火花四溅的水芒异物,竟是一根平凡无奇的狭窄白绸。

二人激斗间,冰冽的水珠四向喷溅,宛若置身于飞瀑激泉之前,来处便是那几已辨不出形体的绸带。

别王孙曾以邵咸尊铸造的龙鳞古铗,夺下当年三府竞锋的魁首,赢得“衡门剑越”的剑客美名,此战也开启了“文舞钧天”独占锋会鳌头的“钧天九剑”传奇,花石津从此成为东海三铸之首,新生的青锋照得以再造风华,迄今不衰。

世人皆以为龙野冲衢《弱水三变》是剑法,殊不知是门奇特的内功,别氏先人从被称为水元之精的异宝“沉辰水精”得到启发,此物天生带有润泽之气,能从空气里汲取水分,凝出毫无杂质的净水。

虽难免予人阴柔的印象,事实上,有别于剑走偏锋的阴寒功体,《弱水三变》是不折不扣的玄门正宗功法,走的是上善若水、能刚能柔的路子。

此功初成,能以内力凭空聚水,除非身处沙漠或久旱的烈阳下,周身的环境里榨不出半点水来,否则当源源不绝,其真气还能进一步的控制水流,无分内外,此即为三变中的第一变“化水”。

到了这一步,信手一掌,即能引水入敌体,再以真气控制水的流向质性,或聚或散,可坚可柔,造成可怕的伤害;封脉截流、克敌而无伤,也就是一念间。

别王孙化白绸为利剑,同鹰枪打得有来有回,使的正是《弱水三变》的化水之变。

龙野庄和岳王祠一样,都是祖传内功绝学出现断层后,家道便迅速中落,别王孙少年时颇有奇遇,才得以振衰起蔽,复兴家门,但剑法就全是他个人的天赋和颖悟,与龙野冲衢几无关联。

他的剑快到难以形容,表面上看似血骷髅以旋伞般的鹰展巨枪,挡下了一切攻击,事实上别王孙每一刺都以极微妙的角度差在试探防御的空隙,速度之快,是双方皆挪不出丝毫余裕位移、稍一松懈或有人要见血的程度,但耿照几乎可以断定这场竞速必以血骷髅的落败坐收。

兽面丽人的枪转势若狂风,遮护的面积既大,短兵相接的近迫又使绸剑被锁在身前一线的僵固范围内,别王孙能做的变化和尝试俱都受限……但反过来说也是一样。

血骷髅同样被迅捷无伦的快剑锁住,无法拉开距离,甚至不能停下枪旋,以免护盾一去,别王孙欺入臂围,白绸便即穿喉。

两人中全无变招余裕的,一直都是守得滴水不漏的她。

而女郎强横的臂力终有尽时,频频被枪旋弹开、抛甩如鞭的波光粼影突然一硬挺,径直从枪盾金芒间“切”了进去,绸剑突破的瞬间,一股巨力自血骷髅掌中爆开,仿佛湿滑的手汗成了某种霹雳火器,鹰枪虽未脱手,却向一旁荡开,仿佛被绸剑所震,白袍男子与鹰形枪首交错而过,“嗡!”绷直的绸尖至女郎咽前,纵无锋刃,恁谁都不敢怀疑灌满内力的布缘更胜新磨利斧,足以切开血骷髅柔嫩白皙的喉管—— 直到耿照的余光瞥见山魈髑髅之下,美艳丽人那微扬的嘴角。

(不好,她还有后着!)

嚓的一声轻响,或还有极细微的机簧喀喇声,“飕!”金芒一闪,鹰枪急遽收起,别王孙感应杀气,于千钧一发之际生生横挪数寸,枪首鹰翼仍自他后腰倒拖而回,白袍瞬间开裂,金枪带血一缩,飞溅的血珠却较想像中少,几点溅上白绸,殷红怵目!

血骷髅一侧颈,绸剑落空,或因主人受创,真气不继,瞬间恢复了原有物性,“啪!”软软垂坠,手无寸铁的别王孙单膝跪地,左手摀腰,头胸要害暴露于金枪之前。

女郎正欲改握后杆,一枪搠穿他的胸膛,谁知绸带上的血点一颤,于绸带中央重新聚合成一线,颜色极淡,贯彻头尾,仿佛缝上一根极细的红丝绦。

串了铁线般的绸剑再度昂起,白袍男子出招如风,连刺带抽,如鞭似剑,打击的手感竟与方才截然不同,明显更为柔韧。

适才他若是以蜂尾青钢剑一迳狂刺,那么这柄便是百炼缅剑,又近于摇头枪的白蜡杆,血骷髅挺枪挡开一剑,绸尖却似蝎尾般弹晃,猛在她左肩后扎了一下,才遭击回。

这一扎受伤甚轻,然而绸尖入肉的霎那间,血骷髅半边身子骤软,气血鼓荡,几欲坐倒,想起《弱水三变》中的第二变“炼血”能以真气入血,这厮龟缩多年,万一练成三变“入神”,得以隔空驭气操血,人我无分,今天怕是要栽在这儿,不敢恋战,掖枪拎起少年,急退向边墙,没入其中,余音回荡在天井间:

“莫与我奉玄圣教为敌,可保汝子平安!别王孙,你给我记好了!”

诸葛残锋掠出绣阁,点了别王孙几处穴道,见他腰际逾四寸的创口长得怕人,出血量却少得不寻常,微微翻卷的锐利刀痕依稀见得肌紫脂黄,唯独血色敛于极深处,仿佛有什么堵住了脉行,又像放干血似,一怔下突然省悟:

“想来他的《弱水三变》已修成了炼血之变,能控制血行,远胜过闭穴截流的效果。”石世修眼再馋也不敢明着抢他的儿子,果然事出有因。

别王孙丧妻后不问世事,在龙野庄外给自己修了座坟,以绝外扰。

年前雷奋开按“钧天九剑”清册踢馆夺剑,听人说龙鳞古铗埋葬殉主,掘了别王孙的衣冠冢,取剑扬长而去,两人甚至没打过照面。

诸葛残锋在今日之前,也以为他早已不在人世,岂料内功剑法精进如斯,犹胜昔年。

白袍男子并未撕衣包扎,原地盘膝,闭目调息,右掌轻轻覆着左腰伤口,指缝间未有鲜血渗出,诸葛残锋甚至有他衣上血渍消淡了些的错觉,仿佛《弱水三变》连失血都能汲回体内一般。

他一边为别王孙护法,边信步走到洞门前,觉得有些不对,举臂欲推,眼前所见巍颤颤一晃,忽成了另一侧院墙,若未停步,便要一头撞上,显是被阵法迷了眼耳,看似行往洞门,实则走向他处,只不知影响的范围有多大。

“看来……那女子又重新启动了阵法。”诸葛残锋喃喃道,别王孙垂头不置可否,似乎走不走得出去也不是很在乎,睁开眼时一迳怔瞧左手。

少年被一戟拖出绣阁时投来目色,似求诸葛残锋袖手旁观,他二人今日初识,谈不上半点默契,危急间的一瞥到底有没误读,诸葛实无把握。

别王孙未得示意,当她与带走爱子的木骷髅是一伙的,这才剑挑兽面丽人,以他弱水第二变“炼血”的造诣,血骷髅即便肩上无伤,也绝不能轻易脱出血绸的攻击范围,其人尚且如此,遑论挟带着动弹不得的少年。

个中因由,见白袍男子掌中所捏、拓有“梅少昆”三字血书的棉巾,诸葛残锋终于会过意来;少年在最后关头掷出此物,暗示别王孙纵虎归山,龙野冲衢之主因此未强留血骷髅,否则以他之剑,纵使负伤,血骷髅今日怕是难有侥幸。

(但愿……我们都没有误会他的意思。)

诸葛残锋心中叹息,回头道:“别庄主,此地难以常法行出,如非破壁,便须翻墙。你伤势不轻,恐不利纵跃,待我寻一称手物事,将墙击穿。还是你一会儿能与我翻出墙去?”

“我……动不得。”别王孙怯怯抬眼,未敢直视诸葛残锋,状甚䩄腆:“我家传内功虽能凝血成痂,但这伤口太过深长,痂皮拉不住口子,除非坐着不动,难以抑制出血。能否请你……先帮我找针线来?有……有劳。”

“针线?”诸葛蹙眉:“要缝衣么?倒也不急在这——”

“缝……缝伤口。线……得粗点儿。有酒的话也请……”

“是了,伤口须得洗涤干净,避免发炎。”

“不,单纯是我……那个……比较怕疼,得喝点。不、不好意思……”

合理。

世上哪有能把失血汲回体内,随随便便就收合半寸深的伤口这种好事?

以天痴惊人的修为,也就让眉心刀痕微敛分许,石世修都快惊掉了下巴。

一定是今天看了太多奇事——诸葛残锋尴尬得直欲飞起,摸摸鼻子:“屋里应有针线,庄主稍候。”转身快步进了绣阁,未敢与白袍男子那乳狗般的歉疚目光相对。

……………………

血骷髅在巷弄间奔行着,被血绸一扎半身酸麻的异象早已消褪,她很庆幸自己在跃入绣阁搦战前福至心灵,随手将倾倒的阵基——立于外墙角落、背门藏有符箓的小小地藏像——复位,才免于和别王孙战至两败俱伤。

破坏阵基的人可能不知道:真正发动迷阵的图刻绝对埋满了整座绣阁的地底,加上规模盛大的血祭和价值连城的褉魂石,才得有如许出色的效果。

地藏像里的符箓更像是连接用的楔子,拔出楔子确实能破坏或中断些什么,但插回去也就是了,无伤大雅。

弹剑居虽非死海一系的地盘,然而从里外六尊小地藏像的分布,她便知木骷髅用的是崇武行殿的六天统摄之阵,能原封不动搬来此地,具体而微地缩小到一座阁子的范畴,多半也是教尊的恩赐。

与别王孙一道的锦袍老头修为不俗,能以一记隔空劲扫开她的枪势,眉宇间瞧着有些眼熟,但她确定从没见过他,不知是何来路。

若非木骷髅放行,别王孙也好、金眉毛的锦袍老头也罢,肯定过不了六天统摄之阵。

木骷髅虽依约把梅少昆给备下了,竟也同时伏下杀局,这事参到教尊处多半无用,徒显无能,血骷髅记下了这笔账,日后必定加倍奉还。

她的鹰枪能卸下枪杆,截截缩起至尺半长短,枪首挂在背后的特制革带上,便似一面浮雕鹰盾,还能藏于披风大氅之下,十分便利。

不幸的是伤着左肩胛内侧,莫说挂盾,手臂稍抬即疼,只能咬牙拖掖鹰枪,右手拎着少年的腰带,一路疾行。

马车就在暗巷的尽头等她。

宽敞坚固的四乘大车有着极为低调的乌檀漆髹,白日里看来黑中带红,然而黑夜中便似一团朦胧幽影,能溶于夜幕之中。

四头高大的黑骊健驹也比常马更安静,辕座上一名黑衣佝偻的老驼子,闭目握缰,宛若木雕般毫无生气。

血骷髅打开车门,将少年扔了进去,撩裙钻入,闭门上锁,以枪尾圆珠“叩叩叩”撞了车座三下,驼子便即起行。

他又聋又哑,却是绝佳的驭者,在接到主人的下一个命令前,他会确保马车不受阻碍地驰往目的地。

血骷髅备有一纸价值千金的通关令,即使是深夜出城,城将也不会多问一句,遑论截停拦查。

若能在灵囿庄之会前与白如霜会合,她原本是打算以此车将绣娘载回无际血涯的,如此她有八九成的把握,在到家之前拷问出浮鼎山庄的宝藏所在,稍补舒意浓那蠢丫头浪费掉的时间。

但现在这样……也不坏。就是换了个玩具而已,女郎忍不住微笑。

血骷髅那一个长腿回旋,虽蹴得少年口吐鲜血,其实伤势甚轻,仅及皮肉。

从女郎与别王孙短暂的交锋来看,她完全就是倚仗蛮力的类型,纯论膂力或不在红儿之下,但凡她修为再高些,或在实战间不那么仗恃筋骨气力,这一脚都该踢得他腑破骨裂,性命垂危。

放落遮帘的车厢之内,声气相通无隐,耿照趴在厚厚的绒毡上,嗅着女郎身上所透出的、与汗潮完美融合的曼妙体香。

这股气味他沿途嗅得,颇感陶醉,没想到车内更浓,如兰如麝,却半点也不呛人。

他本想一路装晕到无际血涯,冷不防一抹劲风刺来,本能地连翻带滚、伶俐闪避,位移间未有一霎稍停,忽有些犹豫:“梅少昆武功有没有这么高?万一……不好!”蓦地左臂一疼,枪尖划破袖管,将残布“笃!”钉在壁上。

少年古铜色的滑亮肌肤迸出血痕,又以肉眼可见的飞速闭合,连血珠都不及滑落,才被划开的金创转瞬消失,比变戏法还魔幻。

山魈髑髅之后,女郎目不转睛地看着“神迹”发生,冶丽的杏眸中绽放出饥兽遇食般的贪婪狞光。

“我本以为是只猴子,”兽面丽人啧啧有声。“原来是头风生兽啊。”

“伤、伤口不深……呃啊!”

女郎皓腕一抖,弹颤的金枪又在他臂侧扎了一记,再次上演伤口收合的神奇一幕,瞧得血骷髅心动不已,突然想到:“莫不是那玉冰脐的异能?”枪尖一指他咽喉,嘴角微扬,乜眸道:

“褪了上衣我瞧瞧。”低哑却依旧动听的嗓音说不出的撩人,媚得浑然天成,或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

耿照不会天真到以为是艳遇临头,杀人不眨眼的凶恶女魔看上自己之类,料想她欲一观“麟童”鼎鼎大名的玉冰脐,替瞬间愈创之事找个合理的解释,只得依言脱了里外衫子,袒露出结实的上半身来。

但血骷髅确实偏爱年轻男子。

尤其是稚气未脱,有着青涩气质的少年,仍保有一份与此腌臜世道格格不入的单纯,不会教她想起成年男子种种令人嫌恶恶心之处的,那种宛若天人般的干净孩子。

方骸血虽已称不上是“少年”,但他独自对抗着这个世界的那种执拗与愤世嫉俗,在血骷髅看来充满了少年感,清瘦的身板亦然,不同于成年男性的肥壮颟顸,同样令女郎万般沉醉,难以自拔。

就连毫无技巧可言的粗暴抽插也是,稚拙得讨人欢喜。

眼前的少年完全就是她钟意的类型:浑无余赘的结实,黝黑但富于光泽的紧致肌肤,那是青春无敌的如山之证;清澈澄亮的大眼睛,质朴刚健的粗浓刀眉,遑论招人喜欢的娃娃脸……这不是头一眼就觉惊喜的美男子,但无疑越看越顺眼。

这种毋须刻意为之、却总在不经意间喷薄而出的昂扬朝气,正是她迷恋少年而非男童的原因之一。

本该盯着脐间宝珠的兽面丽人,目光却不由自主落在他高高昂起的裆间,紧绷的裤头要被戳裂也似,撑顶得有些薄透的棉布之下,除深乌茸影和带着紫褐的肌色外,没有其他填料;巨硕如斯,对女郎来说简直比玉冰脐更稀罕。

耿照不能说是不难堪。

他也曾想过与血骷髅图穷匕现的场景,热血激昂有之,阴森恐怖有之,就没有挺着屌的。

这画面之不堪入目,之无英雄气概可言,足令闻者落泪。

无法运使内力的坏处之一,就是难以遮丑。

过往只消略一提气便能澄澈空明、化消于无的欲念,如今就是根再具体不过的拖油棍。

耿照余光交替看着小耿照和血骷髅,万分尴尬,好在靴袜未脱,要不能硬生生抠穿厢板。

“啧!小色鬼。”血骷髅金枪作势一比,斜乜杏眸,饶富兴致:“听说你睡了意浓丫头?”

耿照面红过耳,扭捏道:“是姐姐她……我也不知道……糊里糊涂就……就那样了。我……真不是故意的,我、我会负责的……”心里频向舒意浓致歉。

虽说确实是她起的头,但他也没这么无辜,唯恐血骷髅算起盗少城主红丸的帐,不得已才装乖。

血骷髅似是对他的反应很满意,童男也就一次,插进屄里就没了,但有些少年的纯却能经久不坏,不论何时细品,依旧有滋有味。

“你怎生干的她?说来我听听。”

女郎抿着嘴,舌尖从彤艳艳的唇瓣间乍现倏隐,仿佛生生忍住舐唇的冲动,紧抿处留下一抹晶亮液渍,无比淫靡。

耿照硬到肉棒不住弹跳,面红耳赤、口干舌燥,这些全非作伪;除想起舒意浓的种种诱人处,对面的持枪艳姬更是令人浮想翩联。

血骷髅一进车内便蹬掉了船形高屐,那双白皙结实的修长美腿被细金带子绑进肉里,即使褪了屐台,仍在雪酥酥的小腿留下交错的殷红印痕,红的极艳,益发衬托出白的眩目耀眼,令腿上细细的汗茸与若隐若现的淡淡青络益发醒目,既紧致又柔媚的肌束线条宛然,足胫长得不可思议,堪为“活色生香”四字注脚。

女郎经历剧斗狂奔,衣裳头盔又厚重,汗泽蒸腾,不在话下。

奇妙的是:她天生肌肤气息甚是怡人,并非以熏香强加于其上,便夹杂在湿濡的汗嗅与淡淡的血腥气之间,仍十分好闻。

耿照本以为是体香,狭小的空间内就近品嗅,才知是腿脚足趾之香,令男儿直想凑近啃吻,一饱口福。

而忒长的腿子,肯定不会有双小脚儿。

血骷髅是未曾缠裹的天足,但玉趾浑圆修长,足弓幼细,姣美的形状简直无可挑剔。

晶莹如玉的脚背瘦不露骨,亦无蚯蚓般的筋络浮露,甚至带一丝肉感,美足若此,只能说纯是天眷,凡俗莫可攀比。

她并腿斜坐在一席铺地的白狐裘上,腿比狐裘更白,背靠绣枕,手持金枪,正等着少年的回答。

“我……我不知道,是……是姐姐在……在上面……”这话不假,但严格说来只有一分真。

舒意浓天生易泄,不耐久战,女上男下的骑乘位固然是美乳抛甩,画面美极,却撑不了太久,三两下便丢盔弃甲,也就比宝宝锦儿好些。

血骷髅“噗哧”一声笑出,生生憋住,勉强硬端起审俘的架子,兽盔眼洞中的美眸滴溜溜一转,冷哼:“原来是她骑你。她骑得好么?”末句听着悠扬漫荡,拨得少年心尖丝吊,益发硬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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