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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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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星期五,早晨起来,三个人梳洗完毕吃了早点,我送她们出门。

趁章娜不注意,季彤当着我的面,偷偷往枕头下塞了一张卡片,然后若无其地拎起小皮包,吊在肩上,身子倚在门框上看着章娜弯腰穿鞋,用眼角瞟了瞟,带出一抹浅笑,我掏出一张工作名片攥在手心里,吊儿郎当地走过去,飞快插进她的小包夹层内。

看着她俩穿着一黑一黄的高挑背影,踩着高跟鞋“踢踏、踢踏、……”并排楼,小巧的女式皮包在臀部一侧前后晃悠,举手投足间无不散发出成熟女人特的风韵,尤其是季彤,颀长的身影配上瀑布般的披肩长发,瘦削的短裙紧绷在上,随着浑圆结实的屁股左右摇摆,风骚中带着些许少女的青涩。

今天是周末,还没到中午,医生和护士们早已人心浮动,各办公室里的电话声此起彼伏,响个不停,听说从美国来了个走江湖卖艺的,叫科伯飞尔,这几在上海摆场子变戏法,同事们正在像没脑袋的苍蝇,四处乱撞地找票。

病房里万事太平,只是新来的十四床吵着要出院,我安抚了几句不见效果,好冷下脸,半真半假地来了句:“你现在要出院也可以,签了『出院责任书』走,到时候,你发生任何并发症都与我们无关。”

姑娘一愣,坐在床上定定地看着我,一语不发,随即一甩头发,恶声恶气地起来:“我签!侬拿来我就签!我自家的命我自家讲了算!”

“喔哟……囡囡啊!侬当心点呀……”叶老太太跑上前,挡住暴躁的女儿,侬骨头断脱咧……姆妈痛在心里呀!”老人可怜巴巴地劝说着,老泪纵横。

“我要出院!我签字!”小女孩不屈不挠,视死如归般的壮烈。

“叶小姐,”我故作大方地一摊手,“责任书不是侬来签字的,要两位直系属的签字才有效,侬就识识相相地住一段时间,等骨痂形成了,自然就放你出……”

“侬瞎讲!啥个亲属签字!”她气得涨红了脸,嘴唇哆嗦着说,“我要投诉,要告侬!”

我看着她的面庞在激愤中泛出桃红,觉得分外有趣,低下头搓了搓手:“啊……侬要告我?那么……请侬的律师和我谈吧。”

我向立在一旁哭笑不得的叶老先生点了点头,然后一本正经地朝年轻的女病招招手说:“拜拜,等侬出院后,我们法庭上见哦……”

我在满屋哄笑声中走出病房,回到自己办公室里坐下,回味着刚才的一幕,自叹气:现在的病人难搞啊!

在动荡多变的社会环境中,他们已习惯于从最天的话语中,嗅出阴谋的气息。

门板被人叩了叩,手柄轻轻一转,一个瘦削的身影闪了进来。

“王兵!?”我惊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侬哪能来啦?坐坐,喝水。”

我手忙脚乱地拉过椅子让他坐下,倒了一杯水给他,他接过去,一仰脖倒进里,我赶紧又倒满一杯。

我坐在他对面,仔细端详我的师兄。

才几个月不见,他瘦得不成样子,腮帮子刮得铁青,但脸颊凹进去,颧骨高突出,眼睛通红,布满了血丝,几道皱纹已经爬上光洁的额头。

他佝偻着身子,一手扶着桌沿“嘿嘿”直笑:“怎么啦?西装笔挺的认不出了,是不是?”他的声音还是以前的谦和气。

“呵呵呵!”我笑了,“你穿上三件头西装蛮像生意人,怎么样?罗氏辛不苦?”

“唉……”他长长地叹了口气,“一言难尽哪……”身子往后重重一靠,头落在胸前,沉默不语。

“药品生意不好做?”我试探着问,把杯子往前推了推。

“哪里都要钱,院长要、党委书记要,药械科长也要,连我最尊敬的启蒙老任也伸手要一份!”他忿忿地端起桌上的水边喝边说,激愤的手指微微颤抖,钱!钱!都是为了钱!”他呛了一口水,猛烈地咳了起来,“咳!咳!咳!”

我轻抚他的后背,安慰他:“算啦算啦,看开点吧!天下谁人不爱钱?何况鲍?”

“不是他,我是说方院长!”

他苦笑着摇摇头,“当年要是为了钱,我!我他妈的远走高飞了!我托福考了满分,GRE是一千九啊!要不是他劝我留,说什么『回馈社会,救死扶伤』,我现在早在伯克莱了!可是……”王兵越激动起来,“可是今天他当着我面,张嘴就要百分之十!销售公司转手批发价百分之十啊!比罗氏把药运到中国的到岸价还多!”

王兵气呼呼地把杯子往桌上一放,长出一口气:“唉……!以前做临床医生时候多单纯呀,哪里知道这些?现在呢?你看看。”

他两臂平伸,给我看他的身上下,“我自己都闻得出浑身铜臭!”

“既不愿意跟他们同流合污,那你……何苦去干这行?”我指指他放在脚下公文包,“眼不见心不烦,总可以吧?”

“我倒是可以,可是家里呢?房子的贷款要供,父母要养,还有老婆,哪样要钱?要是明年老婆肚子一大,又是钱……,早知如此,悔不当初啊!”

他点一支“大红鹰”,头靠在椅子背上,闭上眼,静静地吸。

我无语地看着他,全套的名牌无法掩饰满身的疲惫,曾经英姿飒爽的青年,生活的重担压得像个小老头儿。

我把派克钢笔在手指间颠来倒去,一面细细品着他最后那句“悔不当初”……

听程师父讲,曾经有一个姓许的高年级学姐追了王兵多年,以师父的比喻,“鲜花插牛粪”的一对,不过,在程“公子”的眼中,鄙大学的后进男性均属动物排泄物的层次,对此,我深不以为然。

终于,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学姐以某种不可告人的手段,猎取了师兄的芳心”。

后来,许学姐随家人出国定居,临行前两人山盟海誓了什么,谁也不知道,正,以师父的评价,后来有两个月的时间,王兵活得先是像一只“癞皮狗”,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一夜之间变成了一条“慕洋狗”,没日没夜地啃英语、夜校,眼看两关考试通过,贴着美国邮票的录取通知书都寄来了,忽然,一切旗息鼓,王兵从“慕洋狗”又变回了牛粪,而且是一滩镇定自若的牛粪。

想起这些,我不禁摇了摇头,轻轻地叹息一声……

我留王兵在办公室里吃午饭,托工友去买了两份盒饭,两人趴在桌上吃着,说笑笑,浑然忘却了适才的烦恼。

送走了师兄,我关上房门,放下百页窗,坐在幽静的昏暗中,跷着两郎腿,间一缕香烟缭绕,在空中盘旋出婀娜多姿的线条。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全腔的热血已经沸腾,要为真理而斗争……”

门外,不知谁在低吟《国际歌》,我跟着耳熟能详的曲调轻轻哼唱。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我们要夺回劳动的果实,让思想冲破牢笼,快把那炉火烧得通红,趁热打铁才能成功,最可恨那毒蛇猛兽,吃尽了我们的血肉,……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我笑了,鲍狄埃在一百年前就告诉过人们,可是谁也没有用心记住,因为这真理太平常了,平常到像“猫会捉老鼠”一样司空见惯,而人们宁愿相信“全全意……”之类的鬼话,盼望着比爹娘还亲的“救星”搭救,一旦希望落空,立刻投入教主的怀抱。

在黑暗的角落里,我放声大笑,全身乱抖,直到笑出眼泪,余生而何幸,身刀俎,视人若鱼肉,岂不知,我亦为他人刀俎之鱼肉。

下班前,老妈打电话来,命令我必须回家吃晚饭,我欣然应允,骑着自行车驶而去。

宋岚惊喜地望着我捧到她面前的一大束红玫瑰,高兴得两手乱舞,不知往哪放才好。

“岚岚,给,”我让她把花束抱在怀里,“祝你顺利地完成考试,也祝你达志愿。”

老妈在一旁看着,笑眯眯地提醒:“岚岚,还不拿到你房间里去?军军,”拍拍我的肩膀,“去,陪岚岚聊聊天,一会儿你爸爸回来就吃饭。”

宋岚把花插在书桌上的花瓶里,低头坐在床沿上,含笑不语,我发现她左手上戴着一只翠绿的玉镯,有些眼熟。

“岚岚,那是我妈给你的?”

“啊,前两天你妈给我戴上的,大概花了不少钱。”她小心地抚摸着玉镯光的表面。

“钱?那不是买的,是我奶奶给我妈的传家宝,有好几代了。”

“真的呀!哟,那我……”岚岚握住手镯,作势护住,欲褪又止。

“你戴得挺好看,衬托着手腕很白,很小巧,”我微笑着说,望着宋岚的眼,“戴着吧,本来就该是你的……”

她红了脸,咬着嘴唇浅笑,不好意思地来回摇晃着身体。

我刚要再说点什么,大门一响,老爸回来了。

“哟!小子,你总算想起回家来啦?还认得门不?”

老爸有点不高兴,瞪了一眼,气鼓鼓地往沙发上一坐,从怀里掏出烟盒,抽了支烟叼在嘴上,在身上索着找火。

宋岚飞快地走上前去,拿过茶几上的火机,打着了火凑到老爸眼前:“爸,给……”

“嗯,好好……”老爸接上了火,深吸了一口烟,瞟我一眼:“哼!还是闺好,你也就会偷我烟抽……”

宋岚抿住嘴乐,不敢多说话。

我一脸无辜地望望岚岚,耸耸肩,她朝我摇摇头,示意我别回嘴。

“爸爸,我跟你商量件事情,”我往前靠了靠,“你看岚岚也考完了,估计上海也定了,我想……”我看一眼宋岚,她脸上飞红,低头看着自己脚尖,我想把老房子卖了,贴点钱再贷款换个大一点的房子,这样的话以后就不用再腾了……”

“哦?”老爸透过烟雾审视着我,“你还得起房贷?别到时候搞得不三不四,下不了台。”

“啥?!军军,你想买房子啦?”

老妈在厨房听到了风声,兴冲冲地跑了进,“喔哟,侬总算做大人事体咧,”她看看宋岚,“岚岚,你们商量好啦?买哪里呀?”

宋岚张了张嘴,不知所措地看着我,我连忙抢过话头:“就在老房子旁边,个楼盘叫嘉庭豪园,正在开售第二期,我算过了,一百二、三十平方米的话,十万出头,还贷压力不大。”

“好的呀,快点买,省得夜长梦多,”老妈快人快语,“哎,老黄,侬去打打听,好便宜点伐?”

“呣,行,我先去问问,看看优惠到什么程度,你,”老爸对着我说,“先交订金,看情况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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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了晚饭,仍是宋岚送我下楼。

我和她顺着林荫道踱着步,小声地对她说:“岚岚,刚才我没跟你商量,就和我父母说了房子的事,你别怪我。”

她释然地笑了笑:“怪你干什么?反正我对上海还不太熟,你决定了也行,还真没主意呢,嘻嘻!”

“岚岚,”我停下脚步,“这一、两年我对你挺冷的,别恨我,因为你还年,我不想在你还没有成熟懂事的时候干扰你,我愿意让你自己决定自己未来,不是由家里替你包办。”

“真的?”她愣愣地在树影里看着我,委屈地噘起小嘴,“那你为啥不跟我明白?我还以为,你心里早有人了呢……”

“早跟你说明白?你才多大呀?今年才二十三,两年前的你能明白吗?”我了笑,“说实话,那时候我还不太明白呢!”

“哼!你看不起人,你……把我当小孩儿……”宋岚不满地嘟囔着,低头使地绞着手指,我和她站在路旁,无言相对,一阵秋风吹过,扫起片片落叶。

“上楼去吧,刮风了,上海的秋天比青岛凉,小心感冒,”我看看她身上单的白裙,轻轻推了推她,“快走吧,明天下午我还要去专家门诊,不送你飞机。”

“不要紧,妈妈会送我去。”她小声说,仍旧站在原地不动。

妈妈?我心里一震,有人也说过同样的话。

“好,去住几天,早点回来,大不了国庆节的时候,我再陪你去看望爸爸妈。”我笑着,重复着去年今日说过的话,心如刀绞。

“哎,那就说定了,”宋岚抬起脸欢快地笑,“我上去啦,小心骑车。”

说,她一跳一蹦地跑进了大门,几步跳上了大楼门口的台阶回身向我挥挥胳膊。

望着她的白衣白裙像一朵盛开的莲花,在夜色的池塘里起舞,我惆怅地叹了气,沉重地骑上车子,沿着马路向西驶去……

回到家我坐在沙发里,眼前不时闪现着宋岚满含羞涩的眼睛和清纯的神情,想起她来上海读大学的第一天,一个人拖着笨重的旅行包,汗流浃背地爬上老子四楼,一条又黑又粗的麻花辫子挂在背后,一副傻乎乎的黄毛丫头模样。

我还记得,那天家里刚开过午饭,老妈只好用剩饭炒了一大碗蛋炒饭,她趴桌子上,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扒饭,一面“吭吃吭吃”地直说“好吃,好吃”,面骨碌碌地转动着好奇的两眼打量我。

回忆起这些,我不禁会心一笑,事隔经年,现在想起来,就像发生在昨天。

视线一转,投向写字桌上的笔筒,那是去年徐晶回芜湖买来的,用整块黄山雕刻而成,粗糙起伏的表面浑然天成,笔筒一面刻着“一生”,另一面是“一”,四个字是徐晶用刀一下一下刻上去的,当时她一个不小心,刻刀划破了左食指,殷红的鲜血一下流了出来,沾满了笔筒,我手忙脚乱地给她包扎伤口,晶却毫不在意,她用指头沾了沾血迹,送进我嘴里,我吮吸着,咸咸的,她看我,喃喃地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笔筒上的血渍已被抹去,只是“世”字的笔划里渗进了血,再也擦不掉了,今血迹早已干涸,颜色变成黑红,彷佛石头里淌出的一滴血泪。

眼泪涌了上来,我的心痛得揪成一团,曾经热热闹闹、充满欢乐的房间里,有我一人灯下枯坐,我的晶啊,你到底去了哪里呀?你过得还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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