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星落之城·背景·英雄学院(2/2)
乙方(小英雄):
为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切实维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上级部门多方面协商,学生及家长与学校双方需签定如下协议:
一.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即小英雄)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是自愿进入英雄学院接受教育和训练。
2.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学校纪律,校内各部门规定。
3.必须服从和接受英雄学院所教授的全部内容和训练任务,不得无故缺席旷课。
4.必须服从和履行英雄学院所派遣的委托和任务,不得擅自逃脱或不作为。
5.必须服从和接受英雄学院所规划的行动区域,不得擅自离开英雄学院或失联。
6.必须对英雄学院的教学内容和训练内容进行保密。
7.必须接受英雄学院所授予的代号,在校期间放弃使用原有的名字。
8.小英雄在校学习期间,因为违反纪律、不服从管理,人为造成安全事故的;不服从安排,在任务中擅自行动,造成死伤或失踪的;进入本学院规划的非活动区域后失踪的,此类事故学院概不负责。
9.小英雄毕业后将被遣送回家,此后,其生活将不再由英雄学院负责,产生的一切行为后果将由自己承担。
二.英雄学院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给予小英雄公平公正的教育资源、训练资源、医疗资源,保证其生活水平且奖惩分明。
2.必须对小英雄的合法权利进行保护,保证小英雄的身心健康。
3.必须对小英雄及其家长按期发放经济补贴。
4.必须对在校学习期间因任务牺牲、失踪的小英雄家长进行慰问与经济赔付。
三.家长需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不干扰英雄学院的教学、训练,不干扰小英雄执行委托任务。
2.必须将小英雄的监护权转交给英雄学院,直到小英雄毕业为止。
3.必须对小英雄的身份和能力进行保密。
4.非必要不得擅自探视、带走未进行保密处理的小英雄。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甲、乙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甲、乙双方全面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英雄学院所有。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指纹按压处 指纹按压处
年 月 日
学院盖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