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补写的序(未定)(2/2)
“这不是偶然,他真的能看到我。这孩子的灵格……”
“这预言,刚材我没兴趣看的本该发生在另一个时间线上的预言,什么死后方得报偿,一定是这老太婆故意隐瞒了”
灵体的声音失去了平静。“分明是,17岁的少年,以死为我族带来救赎,本该属于他的荣誉死后方得报偿。”
“这孩子一定是父神的礼物,送给我精灵一族的礼物。父神阿,您一定还在,但您若没有消逝,为什么不回应我。”
“但是,为了整个群体的利益而牺牲个体没有正义可言!为了我族的救赎,为了精灵一族的解放,赋予这孩子如此悲惨的人生就真的正确吗?”
沉默了良久后灵体再度开口“这是恩赐,对我精灵一族的恩赐,我不能辜负这个恩赐,我没有权力!对他的罪孽我来背负。”说着低头亲吻了婴儿的额头“在此,明月下之,吾赐予汝月之女神选民的身份”。
灵格:
灵格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的灵魂特质,和遗传并无直接关系,但要后天改变灵格则不太可能。这种特质主要表现在灵格高的灵魂更适合做为主物质界和外域(神明的上层界和魔鬼的底层界还有缝隙中恶魔的炼狱)的桥梁。
灵格高的人更容易感受到神明的气息,会更容易被感召,会更容易察觉到超自然的波动,也更容易听到魔鬼的耳语,所以这类高灵格的人更适合作为神明或者魔鬼的代言人。而灵格低的人则在这些方面表现得比较迟钝,他们的祈祷也更难为神魔所察觉。相对的,神明和魔鬼,通过灵格越高的人干涉主物质界,付出的代价就越小。在过去的时代,高灵格者常被作为神明下凡后的载体,灵格越高,则神附身后在主物质界能施展的神力就越大,这一点也可以被恶魔所利用。
(概念来自吴淼先生的国漫《塔希里亚故事集》,此段文字基本抄袭自塔希里亚百科)
伊丽斯特瑞: 精灵神话中的月之女神,月亮、夜晚、舞蹈、艺术、诗歌以及剑之女神。精灵主神柯瑞隆•拉瑞斯安的女儿。
在这个世界里因为基本被遗忘,神力极度衰退。
以上基本来自第三版D&D ,诗歌的领域本来不在她身上,是我加的。剑不是我瞎编的,真是就是她,为什么会有个剑我也不知道。
之前主角提到的伊丽斯特瑞,我本来有两个想法,一个就是本尊了。
如果把奇幻案废掉的话,伊丽斯特瑞就是个代号。暗夜女神,隶属SLA的秘密特务组织。夜晚=不见光、剑=暗杀、舞蹈艺术诗歌什么的=非暴力的情报或渗透方式,比如色诱什么的…..类似玛塔.哈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