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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雅克达先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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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引子

2009年12月15日,圣诞节的前夕,卢克.雅克达去世了,他并没有什么疾病,也正值中年,身为一名印第安后裔,一路走来直到成为一名全球知名的风景摄影师。他曾经以一幅《莱蒙山的雪景》获得普利策文学艺术大奖,看过那张雪景的人都说,如同蒙娜丽莎微笑一般,从不同角度看,看到的雪景都会有细微的差别,更有甚者,宣称在那里面看到一个模糊的兔首人影,但是卢克.雅克达从来不置可否,既不承认,也不否定,仍由人们去猜测,正是这种富有争议性的作品,让他仿佛突然间声名鹊起,无论是寒冷北极寂静夜景还是东非大草原的苍茫大地,他总能找到最极致的角度来表达,让人看了他的作品后纷纷叹为观止,也更加对他的作品趋之若鹜,但距今3年前,当他再次从最初的来蒙山归来时,闭口不言,谢绝见客,紧接着突然宣布退出摄影界,一开始人们都以为他只是江郎才尽的炒作之举,有记者的围追堵截,有粉丝的骚扰谩骂,但他都不屑一顾,再也不肯推出新的作品,随着时间推移,新人代旧人,他再也没有昔日的声望,渐渐成为了一名我们西西里社区一名和蔼可亲的普通中年男子,他无妻无子,一人独居,我就是在他歇影的这段时间认识他的,对于一个爱好摄影的小孩来说,他的作品就像夜空中的灯塔,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他虽然不再出新作,但是他对于我这种小白摄影新手的指导,却从不吝啬,所以,当我知道他去世的那天,虽然非亲非故,但泪水在眼眶中还是止不下来,看到新闻报道,法医说,在他的面前的空酒杯中,检测出了氰化钾的成分,足以致死的量,被他一口而尽,仿佛与这个世界决绝一般,一时间流言飞起,什么为情所困,什么赌球吸毒,什么抑郁失落之类的负面消息如蝗虫群般涌现充斥着社交媒体,但是,我不信,我虽然只跟他接触了3年,那个黝红的皮肤,深邃的眼神,随风的印第安长发,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姑且不论他卧在沙发那个安详的表情,我犹然记得他走之前的那个晚上,我问他:“我明天还能来找您么,雅克达先生”,他略微遗憾的对我说:“不,孩子,明天不行,我要去一个地方了。”我不甘心的接着问:“那您还回来么?”他突然笑了,仿佛又想起什么开心的事情了,接着扭过头来看我说:“不,孩子,我想我不会回来了,因为,我这次,是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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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一封来信

谣言随着逝者离去而渐渐平淡,我还是依旧努力一边打零工赚钱一边上着州立的大学,摄影作品虽然不多,但这西西里社区也算是小有名气,人物、风景各式各样的风格我都有尝试,虽然.雅克达先生已不在,但我还是会在他的祭日那天,去他的坟上献上一束新买的白百合,这在加拿大,是对死者最合适的纪念,三年转眼而过,如今我大学马上毕业,是继续追逐摄影的梦想,还是找个踏实的工作,一直困扰着我,因此迷茫的我借着这次纪念雅克达先生的机会,来到他的坟前,默默献上话,双手合十,轻轻的说。

“雅克达先生,我又来看您了,虽然这几年摄影略有小成,但您也知道我家境一般,下面还有个妹妹在读初中,摄影这条路,究竟能不能走,能走多久,我自己心里也是未知数,要是您在天堂,能指引我该怎么走就好了。”

就在我在墓碑前倾述之际,突然身后传来一阵洪亮的声音。

“孩子,主听到你的问题了,他派我过来,交给你一个任务,虽然任务的内容我不知道,但是卢克那个老小子交给我的,他三年前跟我打赌,说如果你能坚持纪念他三年,就把这封信交给你,哦,对了,还有这个盒子,至于后续是什么,就留待你看了信之后自己定夺了,anyway~god bless u.”

说话的是我们西西里社区教堂的洗礼牧师,安迪.雅克布,黑人特有的幽默和牧师特有的神圣感在他身上总是结合的那么天衣无缝,记得小时候他组建的唱诗班的练习,那是我们儿时最快乐的时光。

一手接过雅克达先生的信,一手接过不知道是什么的小盒子,我把信小心翼翼放进口袋,双手拿好盒子,接着向雅克布牧师点头致谢,他双手划十字并点头回应。至此我们二人都没有再说话,在墓碑前静静纪念完雅克达先生之后,我匆匆返回了家中,虽然已近黄昏,但爸爸妈妈带着小妹去了镇子上赶集,一时半会不会回来,我竟顾不上饥饿,匆匆打开了雅克达先生的信件,三年前他走之前,到底留给我什么?他又是怀揣着怎样的心情走的?这大概对于我来说,是当下远比吃饭填饱肚子更为重要的事。我缓缓撕开信封,薄薄几页纸,写的密密麻麻,而我却仿佛嗑药上瘾一般,一点一点仔仔细细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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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莱蒙山的雪景

亲爱的安德烈(我的名字):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走了3年了,但也间接证明,我并没有看错人,老安迪又要输给我一瓶单一麦芽的苏格拉威士忌了,hi~that’s awesome.安德烈,接下来我要说的事,过于奇幻与神秘,甚至我也有时候在想,这究竟是幻觉还是现实?所以,我并不苛求你相信以下我所说的话,而只想告诉你,因为这段奇妙的经历,成就了现在的我,也让我最终选择回归她的怀抱。

在我还是像你一样,二十多岁的毛头小伙的时候,凭借着对摄影的热情,我带着我最心爱的相机,用脚来丈量加拿大的美丽土地,我到过郁郁葱葱的森林,经过蜿蜒崎岖的河流,虽然景色很美,但我的相机,总是捕捉不到照片那种灵魂所在,拍出来的二维世界,总是让我感觉少了一点什么,就在不断探寻的过程中,我来的了莱蒙山,对,你知道的,就是那个我摄影作品的起点之地,莱蒙山。

那天是1995年12月15日,那时候莱蒙山还是个人迹罕至的山区,初晴,昨夜刚刚下过雪,松松软软,大概到人膝盖的位置。我从暂时居住的小木屋出来,拿着我的相机,想在这雪地之中寻找灵感。

“哗啦哗啦~”

在一片雪白的之上,好像突然间动了一下,凭借着自诩摄影师的敏锐,我紧紧随着那片雪白,追到了一个灌木丛,当我正想仔细看看时,突然灌木丛伸出了一个兔子头,嗯,是的,很奇特的是,这个兔子头竟然如同人头般大小,正当我感叹山中之大,无奇不有之时,这颗兔头突然间窜了出来,我得以看到它的全貌,天啊~oh my god,黝黑的眼睛,雪白的毛色,长长而后耷拉着的耳朵,无时不刻告诉我说,这应该是一只兔子,但是从颈部以下,凹凸有致的身材,尤其是丰满挺起的白色胸脯,配上健壮有力的白色毛腿,又在提醒我,这仿佛是一个女人。天啊,这到底是生物,如果我能拍下来,一定可以轰动整个摄影界。怀揣着这样的想法,我赶紧拿起相机,绷紧神经的想拍下她(我觉得用“它”不太恰当)的每一个身姿。但这只美人兔(姑且是我自己起的名字)不是很配合,她环绕我的四周,不停的移动的,让我的照片全都变得模糊不清了。就在我有些丧气的时候,她突然退后,后腿一蹬,扑到我的怀里,相机在她的冲击下,掉到了一边的雪地上。我和她面对面,互相吐出的气息喷到彼此脸上,那是一张精致却毛茸茸肉嘟嘟的脸,眼神闪着黑色的光芒,被这样一双眼睛盯着,我不又得有些紧张,一时语噻,但三岔口的兔唇缓缓开口,是一个很轻柔却又坚定的女声。

“你看得见吾?”

“看得见....”

“有意思,吾作为莱蒙山的化身,在此山野已逾千年,从未有生灵见过我的真身。”

“你的真身...是个兔子?”

“非也,吾的真身就是你眼前这座莱蒙山,但这只是是吾最喜欢的形态。”

望着眼前美轮美奂,毛绒绒的美人兔,一边用鲜红的小舌头舔着前爪,一边的问答,我竟然将其作为理所应当的接受起来,也许,这跟我们印第安人对于古老神灵的信仰有关,我的祖母在我小调时候总是跟我说,万物皆有灵,要敬仰万物。此刻,我的摄影之魂已然觉醒,突然间忘了我与她之间的身份差距,提出了一个让我后面悔恨不已却在其后惊心动魄,又香艳无比的决定。

“那...山神女王陛下,可不可以,让我给您做些摄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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