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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千方百计拐上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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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来到5月底,花草树木把整个燕京大学装点得一片繁荣。

梧桐树和洋槐国槐先后开花了,校园里到处飘荡着清新的花香。

陈曦最近上蹿下跳地忙着组织她们的乐队。

她有这个念头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她想组织的是哪里都不多见的纯女子乐队。

这年头女人玩儿摇滚的本来就少,国际上出名点儿的女吉他手,女贝斯手,女鼓手都是凤毛麟角,地下乐队里边偶尔也有女人,不过还是做主唱的或者做键盘手的居多,玩儿其他乐器的少,更不要说是纯女子乐队了。

陈曦张罗了好长时间,吉他手有了(她和秀儿),贝斯手也有了(孟瑶),连不是必须有的键盘手都有了(楚蓝),就是缺少鼓手。

没有鼓手还摇屁的滚啊,陈曦正琢磨着要不要在BBS上发个帖子找个男的来凑数,林晓找到她说鼓手让我来做吧。

陈曦问你打过架子鼓吗,林晓回答说,我能,我行。

我小学的时候是学校鼓号队的队长呢,天天打小军鼓。

陈曦考虑了半天,找个男人来委实不方便,于是点头答应。

陈曦想了想,干脆也别让露露闲着了,让她来当主唱好了,这家伙平时就爱唱歌,一到钱柜就霸着麦克。

这么着,她们的乐队终于有了雏形。

乐队的组成是这样的:露露是主唱,陈曦担任节奏吉他,秀儿是主音吉他,楚蓝负责键盘,孟瑶充当贝斯手,林晓负责打鼓。

6个人几乎个个酷爱音乐,都有被某一首或者某几首音乐感动得一塌糊涂的时候。

她们各自怀着对于音乐的热爱,带着错综复杂的感情纠葛凑在了一起。

经过无数次智慧火花的激烈碰撞,说白了就是吹头发瞪眼睛的激烈辩论,她们的乐队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HEART。

这只是一个折衷的选择,每个人都给乐队起了不止一个名字,但是谁也说服不了谁,只有这个名字能让大家觉得都可以接受。

露露总结说这名字不错,套用一句当下挺时髦的话,叫简约而不简单。

燕菲听说她们几个组织了这么一个乐队,差点儿没笑岔气儿了,这里边除了楚蓝靠谱点儿,其余的都是半吊子。

楚蓝从小就练钢琴暂不说她;陈曦和秀儿虽然会弹吉他,但是那是民谣吉他,摇滚要玩儿的电吉他她们还得重新学习,光是一个纷繁复杂的效果器就够她们头痛的了;至于孟瑶的贝斯,虽有点儿基础,但是也绝对不够看;至于林晓,架子鼓可以说是一窍不通。

燕菲说等你们混出头了,我孩子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林晓很不服气,她说我们这叫践行摇滚精神,大胆去摇滚。

你一个跳舞的就甭和我们瞎掺和了。

陈曦她们也知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道理,凭着几个人手里的几把木吉他想摇滚那绝对是笑话。

于是几个人咬牙凑了一大笔钱,天天在京城的各个琴行里跑,看着一件件精美的乐器后边那一串串令人眼花缭乱的0,陈曦终于明白为啥人人都说精神比物质高贵了,高在哪没看出来,贵哪倒是一目了然。

买好了乐器又找场地。

乐队排练吵闹街坊四邻自不必说,她们几经询问,四方打听,用尽了各种手段,终于在学校西门外的一处商品楼租得房间一间。

自此以后,陈曦除了上课、吃饭,与秀儿约会,便是每日和她们聚在一起。

先学乐器,再排练。

陈曦这下知道乐队的演奏有多难了,那和她自己弹一把木吉他完全是两回事。

不但要有精湛的技艺,还需要娴熟的配合。

她们现在不要说配合,连最简单的基本功都不过关。

金属乐她们玩儿不了,就连简单点儿的朋克也不够格。

问题一大堆,不过她们还是每天高高兴兴地凑在一块儿,认真地学乐器学乐理,偶尔进行排练,似乎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燕菲也没了老师的样子,时常跑来凑热闹,亲眼见证这支乐队的成长。

开始的时候,燕菲会满脸痛苦地连连大喊“Bad”,毫不留情地批评:“简直连噪音都不如!”好长一段时间之后,随着几人技艺的增强和配合的逐渐娴熟,渐渐的燕菲“比噪音好一点儿”或者“终于听出点儿旋律了”这样的评语多了起来,大家便知道乐曲演奏终于有点儿靠谱了。

虽然与一流乐队相比仍然相差十万八千里,但是陈曦每日沉浸在音乐的世界中,与自己心爱的人通过乐器交流,还是让她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得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她和秀儿的两把电吉他配合得越来越默契,她们一个旋律,一个节奏;一个SOLO,一个RIFF;一个华彩,一个加花。

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通过乐器沟通心灵,那种灵魂上的交流更让她们迷醉不已。

不过对于楚蓝和孟瑶而言,副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楚蓝好不容易压下的对于陈曦的眷恋之情犹如生命力顽强的野草一样春风吹又生。

而孟瑶则逐渐意识到自己对于秀儿的喜欢已经突破了喜欢的极限达到了另一个层次,这让她又惊有怕,既自责又难过。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排练结束后,陈曦心血来潮,忽然很想回家看看。

因为父母移居英伦,她成了孤家寡人,家里偌大的房间总让她感觉空空荡荡的,还不如小小的寝室逍遥自在,因此上了大学以后她几乎就没回过回家。

于是招呼5个密友,一起登上公共汽车,花半小时时间赶回家里。

来到家门口,陈曦大喊一声:“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然后一脚把门踢开,这是她平时最喜欢的开门方式。

露露在旁看得直撇嘴,“真是个败家丫头,自己家的门也不知道珍惜!”

别看陈曦有好几个月没回家了,家里却打扫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陈曦上学之后就将房门钥匙交给了秀儿的妈妈,秀儿妈极为认真负责,定期前来扫除。

几个人先是咋咋呼呼地参观了陈曦的家,然后东倒西歪地靠在客厅里的白色沙发上,打牌的打牌,下棋的下棋,看电影的看电影。

陈曦打电话把秀儿的妹妹晶儿也叫了过来,随着年纪渐大,晶儿越发变得古灵精怪,颇有陈曦当年的风范,要是让她知道有这么个热闹的场合没有喊她,她能把陈曦折磨死。

颜晶儿以打破世界纪录的速度迅速出现在她们面前,在60秒的时间内博得所有人的喜爱,然后迅速和露露、林晓打成一片,一个个刁钻古怪的问题问得两个人直冒冷汗。

林晓看着秀儿,脸上写满疑惑:“姐妹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我怎么感觉晶儿的性格做派跟你一点都不像,倒是和陈曦差不多,你们俩到底谁是她姐姐?”

露露也笑着说:“我也觉着晶儿对陈曦比对你这个亲姐姐还要亲。”

秀儿哼了一声,又白了一眼陈曦,嘴里吐出四个字来:“误人子弟!”

陈曦假装没看见,仍是和晶儿打打闹闹,晶儿则笑得一脸的“天真无邪”。

又玩儿了一会儿,陈曦看看表,已经下午4点钟了,便对露露等人说:“你们先在这儿玩着,我去买点儿菜回来,今天晚上给你们露一手,天天在学校吃食堂那腻得要死的饭菜,今天也让你们开开洋荤,尝尝我陈大厨的手艺。”

晶儿第一个叫好:“好啊,我最爱吃曦曦姐做的菜了!”众人也纷纷点头。

陈曦很快就将需要的菜品买了回来,然后躲进厨房一阵折腾,期间赶走了N个名为帮忙实则添乱的家伙,费时1小时35分48秒,终于弄出了满满的一桌子的丰盛菜肴。

露露、林晓和晶儿等几个心急的早已被饭菜的香味诱惑的口水直流了,于是大家围坐在桌子旁边,开始大快朵颐。

露露边吃边赞:“唔,好吃,这个好吃,这个也好吃。”

林晓看着陈曦说:“看不出来你做菜还真有两把刷子。”

陈曦得意洋洋地说:“那当然!我是谁呀?”

林晓:“你怎么这么会做菜?”

晶儿献宝似的叫道:“我知道,我知道!”于是她从陈曦父母移居英国讲起,把陈曦如何不愿离开北京,如何答应父亲考上重点大学,秀儿如何为帮助她补习功课而与她住到一起,陈曦如何受到秀儿压迫,每天为她做菜,由此练就一身好厨艺的经历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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