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三十八章 引火烧身(2/2)
望着眼前不断从团子店屋檐下滴落的雨水,洛朗有些惆怅地说着,伸手拾起之前放在一旁的团子,将其一口从竹签上咬了下来。
将丸子吞下肚之后,洛朗凝视着眼前的雨水,答道:
“华尼托…不是个英语名字,因为这个名字是他母亲起的,她是教堂区的公主。当年,她由掌控教堂区的家族们推举出来,来到麦考朗家联姻。过去运河西边的局势动荡不堪,我们如今能安安稳稳地待在运河附近,华尼托的母亲发挥了大作用。”
“教堂区本来和麦考朗家有什么矛盾?”
“唔,可以说是态度问题。”
洛朗答道:
“教堂区的人认为,皇宫里住着的不是女皇,而是神,是必须服从的至高无上的主;而麦考朗家则不这么想…女皇或许有很多秘密,她或许长生不死,但她不是神。过去曾有过反抗她的人,麦考朗家也是其中的一份子…但那都是老黄历了。”
说到这里,洛朗又苦笑着摇了摇头:
“但女皇依旧神通广大,她镇压了叛乱,将自己的一部分力量拿出来,分给了愿意向她妥协的人,这也基本造就了如今盘踞在新曼彻斯特各处的家族与势力…看。”
说着,洛朗从袖中取出了一支未开封过的灰白色雪茄:
“这就是麦考朗家过去掌握的女皇的一部分力量。”
“可这只是一支雪茄。”丰华眨了眨眼睛。
“它的原料不是烟草,而是圣血树的叶子。女皇分给各族的力量各不相同,麦考朗家所得到的,就是圣血的种子。”洛朗沉声说道:“无论是将其制成卷烟,油膏又或是熏香,只要将圣血纳入体内,就能得到…神的力量。”
“那是什么样的力量?”丰华好奇地问。
“就知道你会这么问。”洛朗笑着摇了摇头,又将手伸进袖子:“看好了。”
他取出一柄小巧的四管手枪,折开枪管,其中的子弹纷纷弹了出来。
黄铜的弹壳在抛壳钩的作用下翻飞到了半空中,在周遭的灯火下闪烁着金黄的光泽,却又突然消失了。
只不过眨眼的功夫,它们就重新整整齐齐地填进了洛朗那柄四管手枪中。
“圣血的作用是给你‘时间’。”洛朗解释道:“它能给你一段以常人所无法企及的速度去行动的宝贵时间,你能随心所欲地使其开始或结束,在枪战中非常有用。”
“任何人都能使用这样的力量吗?”
“可以这么说。”说着,洛朗将四管手枪收回袖中:“只要得到圣血,再经过一点训练,无论原本有多么愚钝,都能迅速成为令人畏惧的快枪手。”
丰华听到这里,不由得回忆起了之前在麦考朗大宅里看见的景象。她很确定自己完全没有在其中看见过任何长着灰白色树叶的大树,忍不住困惑地问道:
“这棵圣血树…它现在在哪里?”
听见她这么问,洛朗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要是它还在,你觉得我之前还能干翻那些家里派来的年轻人吗?”
“它没了?”丰华讶异地问道:“这么贵重的东西,说没有就没有了?”
“它是麦考朗家最看重的东西。”洛朗慢悠悠地说道:“因此,当它出事的时候,也自然成了他们最优先处理的事件。”
“你们…”丰华觉得自己隐约猜到了事情的走向。
“我烧了它。”洛朗淡然地说道:“就算外表看起来再怎么奇特,终究也只是木头罢了。它烧起来比普通的树木慢不少,这倒是给我们争取了足够的时间…去杀掉女皇。”
“…后来呢?”之前一直没出声的艾丝缇开口问道:“女皇直到现在都还活着。”
“一点不错。”洛朗苦笑着说道:“我放倒了房里所有的警卫,而华尼托朝着皇座上的那玩意连开了十枪…但10枚.50英寸口径的铅弹,只不过让她看了我们一眼。”
“那混账玩意…”不知不觉间,洛朗的随着回忆而怒容满面,咬牙切齿地低声怒吼着:“…它是在嘲笑我们,只有这一点我明白得很。”
“华尼托…你的朋友,后来怎么样了?”艾丝缇又问。
“他在意识到失败的瞬间就启用体内的圣血,把我送了出去。”
洛朗的怒气慢慢平复下去,他低着头,轻声说道:
“但本来供人随心所欲驱使的圣血,唯独在那天,突然变成了死亡的种子…白色的树枝撑破他的尸体,将他吸收殆尽,连块骨头都没剩下。那一天我也意识到,要用女皇的东西去对付女皇自己,恐怕是行不通的。”
“真是悲惨的故事。”艾丝缇轻声说着,安静了下来。
“那你欠他的准备怎么还?”丰华又问道。
“是啊…”
洛朗无奈地叹息着,望着屋檐下那深邃而漆黑的雨云,说道:
“我杀不了女皇,用不了圣血的我只不过是个又老又弱的废物。本来我还打算带着他妹妹的女儿在远离麦考朗那魔窟的地方抚养长大,现在…怕是也没戏了吧。”
“那你为什么会在这儿?”丰华还是忍不住问道。
总得有个理由吧?
“因为,现在的鸣神众与几十年前的我们一样,都想干掉女皇。”洛朗又无奈地笑了:“而我听说鸣神众所分得的力量性质与众不同…才想来碰碰运气。”
“那你的运气怎么样?”
“虽然没有大肆声张,不过鸣神众也打算招兵买马。”洛朗说:“和麦考朗家内部不同,他们的权力相对集中,行动起来更有组织,我今天下午就见到了他们的当主,但…”
“但他们怕你又烧掉点什么?”丰华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
“差不多吧。”洛朗有些犯愁,苦笑起来:“再怎么说我也是把曾经不可一世的麦考朗给搞成今天这个样子的罪魁祸首之一,他们不信任我…而我也拿不出足够的筹码。”
“他们要什么?”
“还记得当初女皇赐给麦考朗家族的是什么吗?”洛朗瞥了丰华一眼:“是圣血的种子。被我烧掉的那棵圣树虽然是麦考朗家费了大把精力培育出的重要资产,却又不是唯一的。而鸣神众虽然有把握解决女皇,却没有足以穿透她身旁冲冲防卫的能力。”
“原来如此…那么剩下的种子,在哪儿?”
“在…一个很恶心很麻烦的地方啊。”洛朗说着,又叹了口气。
“…不会是被杜兰吞进肚子里了吧?”丰华诧异地问道。
洛朗一时间给她逗乐了,笑着摇了摇头:
“妈的,倒还没那么恶心…但真的很麻烦——你知道新曼彻斯特最安全也最危险的地方是哪儿吗?”
“唔…皇宫?”丰华试着猜了一下。
“那对于普通人而言只是危险罢了。”洛朗摇摇头:“而我要说的,是个存放了许多家族重要资产的地方——位于北港区的马丁尼斯家中央银行。”
“银行放种子啊…”
“圣血树的种子并不脆弱,反而和莲子一样顽强。”洛朗解释道:“寻常的湿度温度变化不会对其产生影响,所以麦考朗家就将其存放在了马丁尼斯家以固若金汤著称的银行。”
“所以说了这么多,你是打算去抢银行?”丰华讪笑着瞥了一眼这个年过半百的家伙。
“你当我傻吗,我去哪不好去抢银行?”洛朗苦笑着摇了摇头:“还是马丁尼斯的那家?算了吧。就算他们现在不接受我,也只是因为计划尚未完成而已…等等吧,等到了他们临出发的那一刻我再去助阵应该无妨,想来他们也不会拒绝我这个老头子的夙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