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2)
自东皇与渊海争雄之战落下帷幕后,最近几十年来,逍遥海各地零屿的散修越来越固定。
起初大约有近九成的散修东奔西走、四海游历,如今只剩大约一半。
毕竟对别处人生地不熟,来回奔波还有危险,去了之后过得会更好还是更差也是未知数。
棱角早早磨平,澎湃亦已平息,越来越多的散修选择只在一处或在两三处距离不远的零屿间落脚。
李乐便是这样的散修。
他出生在凡俗间一个小国的偏远乡村之中,在家排行老二,上有一兄下有两弟。
因身材矮小、容貌丑陋,他从小便爹不疼娘不爱,喝的粥都比兄弟们薄一些,还被村中同龄孩童排挤。
说来也不知是不是凑巧,自他出生之后,家中农田便每年丰收。这些年下来,他父母攒了笔钱,准备将孩子们送去城里的私塾读书。
他自然是没有份的。
兄弟走后,他身上农活更多几分,可因手笨做不得精细事,早早干起了重活。
如此每日辛劳不息,醒在司晨前,睡于阍犬后,偶尔空闲了也无人搭理,只得一个人在河边摸鱼捉虾。
十四岁那年冬天的除夕,村旁的河水决了堤。
一家六口加上平日里总是对李乐呲牙的大黄狗,最后只有李乐因为上山砍柴存活下来。
这件事被他城中颇有家资的远亲知道了。
那人是他娘的表哥,也就是他的表舅。
他将李乐收养,供其上了私塾,一日能吃三餐,每日皆能食肉。
李乐自此衣食无忧,然而就算放下锄头,拿起书本,披上一身白净衣裳,可他这人憎狗厌的情况始终不曾改变。
对于这个村里来的三寸丁谷树皮,管家每天像防贼一样防他。
李乐想着自己如今不干农活,便少吃一些,于是丫鬟仆人常常以此嘲笑他是该天生种地的贱骨头,以此发泄心中的羡慕与嫉妒。
那些女眷更不用说,就没一个正眼瞧过他。
表舅有个宝贝女儿,颇有姿色。
十八岁那年,李乐撞见了她与一个不知哪来的风流小子幽会。
虽然他识相地噤口不言,当做没看到过,然而她却自此对李乐忌惮不已。
她以后可是要出嫁的,万一此事曝光——
于是在短短半个月后,府上便遭了贼。
表舅母的金钗不见了,据说那是曾受仙人开光的宝物,能保人平安一生。
府上哗然,经过一日一夜的搜索,最后从李乐的床底找到了。
表舅对李乐的品性颇为信任,但架不住被女儿撺掇后的妻子的一哭二闹。
在表妹得逞的笑容中,李乐搬出了宅子。
他在城外寻了个无人的荒地建了茅屋。
表舅仍然供他读书,每月的钱粮不断,可他自觉头脑鲁钝,读了这几年书也考不上秀才,于是又拿起锄头,开垦土地,播种稻谷。
又两载,李乐年二十,将行及冠礼。
邻国举兵进犯,铁骑之下,这座位于平原的城池被轻易攻破。
贼兵似蝗虫涌入,城中富贵人家首当其冲。
表舅一家遭此横祸自然家破人亡。
一批批女子被拉到城外供贼兵泄欲,其中便有表舅一家的那些锦衣玉食的女眷,包括他那正值风华的表妹。
在绝望的哭喊声中,她们曾经的高傲在一双双肮脏大手的蹂躏下,与身上的衣裳一起化作了碎片。
那支受仙人开光的金钗终究没能保住她们的平安。
表舅明明是个很好的人,为何没有好报呢?李乐想不明白。
因他不在城中,未被贼军发现,于是得以溜进深山。
又一年后,战事结束。
故乡已作他国土,旧妓也成新府娼。
此时周边已尽是盗匪,李乐对此一无所知,于是前脚刚踏出深山,后脚便被一群拦路的山匪捉了回去。
因他无亲无故,又无钱财,那几个山大王打算将他剖了,取新鲜的心肝作下酒食。
不巧,那日一片乌云笼住山头。
从逍遥海上逃来个魔修。
那魔修将山上山下的凡人捉了做奴仆,只有李乐侥幸没有被选上。
不,应该说他是唯一一个被那魔修主动抛弃的。
因为他长得太丑了,那魔修怕脏了自己的手,不仅没杀他,甚至不想看到他,只叫他赶紧滚,别污染自己的眼睛。
于是李乐又逃过一劫。
不久后,从逍遥海上来了仙人,将那魔修斩杀。
那些原是凡人的奴仆已经身染魔气,不论山匪村妇,皆被一并除去。
李乐因为给他们指路、告知了将魔修的消息,被仙人们带回了逍遥海,拜入仙门,习得了仙术。
然而不知是因为资质实在低下还是起步太晚,他花了三个月才得入六识境,足足过了五年才突破至观心境。
正当他终于能以观心境的身份成为宗门内门弟子时,宗门长老在外惹怒了某个大宗门。
于是全派遭殃。
那时李乐因为被门人嫌弃,派去仙域边境看门,得以苟活。
他就此成了散修,在又经历了多年风波后,留在了金榕岛。
他在桃花林边盖了茅屋,划了块地,种了些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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