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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欲说还休的一个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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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在同一时刻,两个人共同达到了顶峰。

大汗淋漓的何为一下趴倒在曼娜的身上,沉浸在快意的宣泄中。

曼娜的身体好像干枯的沙漠吸收水分一样,极为自然地要把他的精华吞入体内。

于是,他紧紧地抱住了曼娜的上身,曼娜身子一软,也把自己交给了他,二人共同享受着得到满足以后的余韵。

3

太阳已照亮整幅窗帘,将原先的紫红映成偏黄的绛红。

窗外嘈杂了许多,楼下的巷子里有人来回过往,小学生边走边吵闹着;远处大街上车辆经过的声音;隔壁有人噔噔地上楼来,防盗门很大力的关闭声。

何为找到了他的体恤,刚从床上下来,他就立刻皱起眉头,卧室里的一切如同大浪冲刷过的沙滩,遍地残骸。

他快步走过去,哗地拉开整幅窗帘。

阳光一下子从梧桐叶里零零碎碎地射进来,卧室里陡地敞开在光线里:沙发上的污迹、地板上弄脏了的痕迹、大人的头油、揉皱的床单、团起来的被子。

那一堆落在地上的睡衣,在更强的光线下,失了光泽。

他几乎睁不开眼睛,快速地眨着眼,摔摔打打地收拾房间。

大橱门关上,睡衣裤挂到门后衣钩上,然后到隔壁的房间赶女儿起来穿衣,好让他整理床铺。

他做着这一切时,脸上没有带着丝毫厌憎的表情,嘴角撇着,还嘴里哼唱着曲儿。

何为每天都要安顿好女儿吃早餐、送她上学,还要到菜场买菜,将要洗的衣服也泡起来。

他早就习惯于每天的这些日子,就这样在各种各样的庸碌和琐碎中,平平淡淡地过着。

烦恼与快乐,如同生活的油盐酱醋柴,离了哪样都不行。

姐姐爱云早就起床了,此刻她搬了把藤椅在天井的一角,半斜着身子,手中翻弄着一本时尚杂志,而且那袭轻薄的睡衣右边的吊带已经落到了手臂上,裙裾也微微朝上翻卷着。

她的边上是一簇开得正红火的石榴树,红通通的花儿汇聚成一片火焰,加上早上冉冉升起的朝阳映着她的脸,使她本是白皙的脸上红晕缠绕,上面浮着层亮晶晶的汗珠。

这种倦怠懒惰的姿势,使得她看起来更为娇艳。

“你妹妹还没起床吗?”何为问。

爱云头也不抬说:“爸,今儿是周末。”

何为一拍额头,自我解嘲地说:“看把我忘了,你也不会挪个地,看让日头晒着。”

何为又进了妹妹爱华的房间,她还在床上沉沉入睡。

只见睡眠把她的脸洗濯得明净滋润,一堆散发不知怎样会覆在她脸上,使她脸添了放任的媚姿,鼻尖上的发梢跟着鼻息起伏,看得代她脸痒,恨不能伸手替她掠好。

爱华睡着的姿势极不安分。她的一条手臂搭放头顶,一个乳房几乎从睡衣里挣脱出来,能见到尖尖的乳头耸立着。

何为把窗帘扯开,这样被遮暗了的房间里一下发亮了起来,房间内原有的一种幽秘的情调也让亮皑皑的光线切割得七零八落。

光影里,她睫毛仿佛微动,何为一跳,想也许自己错,又似乎她忽然呼吸短促,再一看,她睡着不动的脸像在泛红,何为终于放弃了把她叫醒的念头。

这是曼娜的一对双胞女儿,如今都已经长大成人了。

何为依稀记得她们小时候的情形,长期以来一直形影不离,两人总是一起走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的,姐姐爱云长得又细又高,眉目温婉清秀。

妹妹爱华稍低一点、丰满一点,但她有一张美丽生动的脸和一双顾盼生辉的大眼睛。

爱华喜欢穿裙子和高跟皮鞋,爱云却喜欢穿长裤,这样更显得她两条大腿挺拔如锥。

她们挎着帆布书包,肩并肩走过长长的大街,途中总是招惹满街的老小侧目流连。

十年前,如若问爱华谁是她最要好的朋友,她一定会说:爱云。再问她最忌恨谁,她也一定会答:爱云。

早在学校的时候,爱华已是校园里翩若惊鸿,属于出类拔萃的顶尖人物,跟她不相上下的只有姐姐爱云了。

尽管她们是双胞胎的姐妹,但她们两个的性格,却截然不同。

爱华爱笑爱闹泼辣蛮横,而爱云却文静腼腆,大家闺秀般的温驯。

两个小女孩,一眨眼就成大姑娘了,她们同校同班甚至同座位,这样抬头不见低头见,活生生的就在眼前。

说到她们姐妹两个哪一个漂亮,学校的男生女生各自有自己的看法。

他们说爱云是学校里以至整个小城里,肤色最好的一个了。

男孩们毕竟眼光幼稚浅显,他们只能分辨出爱云特有的冰清玉洁的肌肤。

爱云的美丽其实何止于此?

校里街上的许多小伙主要是被爱云的眼睛所打动的。

爱云的眼睛一泓秋水,低头时静若清泉,顾盼时就是千娇百媚了,他们说爱云的眼睛会说话。

女孩子则说,爱云不过是走路姿态好看罢了,说她不及妹妹爱华美丽,爱云的眼睛其实没有爱华的大、睫毛也没有爱华那么长。

女孩子们的评价当然是缺乏公正的,因为她们在议论街上这两个美人时,同样也会说,爱华哪有爱云好看?

她的太单薄了,你们注意没有?

爱云从来不穿紧身的衣服。

反正她们两个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大家的视线,引发男生的爱怜和女生的酸楚。

爱华就仗着比姐姐爱云高出了几厘米,运动会时便理所当然的举起牌子招摇过市,又因为她活泼爱笑、妙语连珠,晚会上自然她就成了报幕,又仗着她的胸脯比她高出几寸,在班上顺理成章地当了皇后。

好在她的数学成绩不怎么样,每当老师提问时,她总眨巴着那双好看的眼睛不知所措,有时回答得一塌糊涂,那银铃般的声音会回答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来,引出哄堂大笑,连那严肃的老师也笑得直不起腰来,自然,那时候的爱云笑声会响彻云霄。

爱云的学习从不让曼娜担心,她很快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师范大学;而爱华却让曼娜颇为费心。

最后,只好托了熟人动了关系,安顿在曼娜以前读过的那个体育学院。

说来奇怪,小时候,她们两个争争吵吵、针尖对麦芒的,到了现在却好得如同一个人似的。

尽管她们性情各异、志向不同,但这并不妨碍她们对彼此的好感。

爱华某些地方的不媚俗,颇对爱云的胃口。

爱云的发型,她的穿衣打扮,她说话的语气,甚至是她生气时高挑眉、怒睁眼的丑陋样子。

反正爱华觉得她什么都是好的,总是一迭声地称赞。

却也并不是无故讨好,是真的从心里觉得好,十分的羡慕。

4

爱华等到日上三竿的时候才醒过来,她不想马上起床,还要在这床上再耽搁一会。

嗅着隔宿气、香水味,还有脂粉的香。

她并不觉着混浊,还觉着好嗅,有一种小孩子贪馋的膏腴的厚味。

终于,爱华蹬开被子,她双手双脚绷得笔直,一个身体伸得长长的,她要把睡过了头的乏劲逼出来。

很长时间以来,她没有这样安详地沉睡过了。

没有梦的搅扰,睁开眼睛,阳光已是当空照下,在她的床上留亮晃晃的一片。

她却感到十分的清新和振作。

周身很温暖、很干燥、很光滑。

于是,便觉出了被子和床单的腻滑。

“妈妈。”她在床上大声高喊。

“做什么?吵死了。”却是爱云进来了,她说:“妈妈早就上店里去了。”

“我的床单被子要洗。”爱华说道。

她从床上下来,动手把床单和被子卷起。

她的睡衣轻薄透明,能够看出她睡衣内赤裸的大腿轮廊,她里面大概什么也没穿,她身上有种奇妙的韵味。

瀑布似的长发遮盖住了眼睛,几乎裸露着的肩膀微微颤动,那富有性感的大腿线条分明。

爱云也不去帮她,她只是默默地注视着妹妹那曲折玲珑的身体,从头到脖子至肩膀,都很柔和。

弯曲的线条标志着女人成熟的标志,隆起的腹部也给人一种丰满的感觉,从她身体的曲线中,她感到男人的存在。

这样具有魅力的线条,单靠女人自身是决不可能创造出来的,只有经过男人的深雕细琢,才会变得如此完美、如此美妙、如此惹人遐想。

处于青春期的女孩子,对于爱情特别地敏感。

爱云老早就在注意爱华了,像她们这样要好的、朝夕相处的双胞姐妹,内心有一点动静,都难逃过对方的眼睛。

并且,爱云很自然地就将这点动静归于男女之间的原因。

她想,爱华有男朋友了。

想到这个,她心里就有些不高兴。

倒不是因为爱华对她隐瞒了什么,这个她并不在乎。

爱云对男女间的事情,是有些了解的。

而且,像她这样从小就让父母灌输要做姐姐的表率,凡事要对妹妹谦让。

她心思其实是更加曲折一些。

一方面是受屈抑惯了的,另一方面又有些不平。

她不能像妹妹那样无所顾忌,自由自在地表达自己,就在肚子里做功夫。

因此,她决不像她的外表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和安静。

她不高兴的就是,妹妹有男朋友了。

爱华向来占她的上风,她都视为平常,可惟独这件事,她却不太能容忍了。

爱云的性格娴静孤僻,交际也不广。

正因为这样,她觉得书本里面的世界要广阔得多,虽然不是那么生动,但却是不受限制,很自由,而且也比较合乎她懒散的,疏于行动的天性。

白天黑夜的,她就窝在这张单人床铺里看书,思想遨游着。

那些书看得多了,她的感情也丰富了,所以她对男孩子的兴趣是很强烈的。

而且,现在她又长得更好看了。

由于进入了青春期,皮肤有了些血色,变成奶白色的,头发更是浓密乌黑。

尤其是个子,她长得很高,看起来比爱华更高的样子。

身架子虽然有些扁,也不够挺拔,但却有一种瘦弱的韵致。

她的眼白依然发蓝,瞳仁猫眼似的发褐色,眼神里藏着一种洞明一切的表情,这使她显得很微妙。

说起来,她是要比爱华有特色,招人眼目,但爱华还是占她的上风。

这是因为她缺少爱华的热情。

无论是她的好看,还是她的微妙,都含有着一种淡漠,所以,很难激发别人的情感。

而妹妹爱华则正相反。

她们住的是这巷子里独一无二的小洋楼。

红砖的墙面、高高的台阶、石砌的圆拱门、宽大的木楼梯、荸荠色扶手的栏杆雕着花,天花板四周也雕着花。

窗是双层的,有一层是木百叶窗。

虽说年代久远,据说是当年她们的爷爷漂洋过海发达后回家乡盖的,经过这几年何为的修缮装饰,看起来不像历经了几十年的风吹日晒。

她们姐妹俩就住在楼下东西的两个厢房。

爱华搂抱着一大堆要拆洗的床单被子枕套出去,她经过爱云身边时把夹杂在里面的内裤丢落了,爱云从地上拣起,她发现妹妹现在穿的是性感的带着蕾丝花边的内裤。

爱云在妹妹的房间里翻箱倒柜,试图寻找出一些爱华交了男朋友的蛛丝马迹。

终于,让她在床头的柜子里找到了一个进口的打火机。

那是个镀着金黄色的很贵重的打火机,轻轻一拨,发出了一阵悦耳久长的蜂鸣。

她很笨拙地摆弄着那个火机,终于让她点燃了,火苗呈着蓝色发出柔和的光芒。

她把翻盖一捂,又打开点燃,她越玩弄越熟练,越是得心应手。

后来,她就用手指拂拭火苗,那种紧张刺激的动作让她心惊肉跳,她拂拭火苗的样子,就像一个贪婪好玩的女人很用心地摆弄心爱物件。

爱华回来时,发现了她手中的打火机,爱华不悦地说:“你怎乱翻我的东西。”说完,就扑过来抢夺。

爱云把火机高高地举起,她说:“老实交代,你藏着这东西干什么用?”

“你管得着吗?”爱华又上前拦腰抱住了她。

爱云让她挤压到了床,但手中的火机仍远远地擎着。

爱华够不着,一急便在她的小臂上狠咬了一口,爱云一声惨呼,手中的火机“咣啷”地掉落到地上,她很生气,朝爱华就扇了一耳光。

爱华顿时嚎啕大哭起来,爱云怕让人听见了,便去捂住她的嘴巴,爱华的哭声变作了抽泣。

就这样,她们有一些疏远了。

女孩子就是这样心细如发,有一点点变化,就会受到影响。

不过,和以前许多次疏远和芥蒂不同,这一回,似乎是爱华凶,而爱云则有些理亏,就软了。

她有几次去找爱华说话,或者邀她一起上街,却遭到了无理的拒绝,爱云竟也没有发作。

她隐隐地感觉到爱华是因为什么对她气不过,但实在无从解释起,只得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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