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3章 远胜十恶,贪腐源头(1/2)
“除此之外,十恶、杀人、贪墨、劫掠重犯、偷税漏税,永不宽宥,世代遵行,不得擅改。”
书生说完,所有人都懵了。
是真正的懵了。
十恶罪名从隋唐时期正式確立后,便成为歷朝歷代大赦令中永恆的例外,因为这些罪名直接威胁皇权、践踏封建伦理,被视为罪大恶极。
贪官污吏,这是从唐太宗李世民开始,就在大赦令中特別强调』官吏枉法受財者不在赦例』,宋朝也规定官吏受赃者不赦。
这项规定的背后逻辑是,贪腐败坏吏治、动摇国家根基,其危害甚至不亚於十恶重罪。
所以,太祖开国后便定下了『贪污六十两,剥皮实草』的酷刑,以此震慑百官。
杀人,自古以来的民间逻辑就是杀人偿命,根源在於十赦,违背人道。
劫掠重犯,若引发大规模动盪,则可能被定性为『谋叛』或影响治安的重罪。
这四条合併起来都和十恶有关係,而十恶不赦这是自唐开始就代代相传的,这点他们能理解。
可这个偷税漏税也在其中是几个意思?
而且还要重罚?
“诸位,大明日报上也给出了三条理由,我给诸位念一念上面皇帝的原话!”
书生將报纸摊开:“第一,朕登基之初国库空虚,无钱练兵、治河、賑灾,
十年间能灭建奴、收蒙古、平定南洋、开设六大研究院、清丈土地分给流民、广设医馆粮仓,全靠毕自严整顿商税、田税、海关关税积累財力。
商贾、豪强隱匿田亩、瞒报商货偷税,省下的一己之財,是本该用来养边军、抚恤阵亡將士家属的军餉;
大户偷税少缴赋税,官府为补足缺口,极易转嫁赋税摊派到底层自耕农头上,加重百姓负担,直接破坏『均垦分田、轻徭薄赋』的核心新政;
若封禪大赦赦免偷税者,等於承认隱匿钱粮无罪,各地豪强、海商、工场主必然爭相效仿,
数年之內国库再度空虚,军备、农医研究院、賑灾储备全部难以为继,永固华夏便成空谈。
第二,偷税本质是失信於天下,破坏律法公平,与封禪告天的初心完全相悖,
底层百姓如实缴纳田赋、小贩如实交商税,一分不少,世家大族、海外巨商手握巨额財富,刻意瞒报偷税,是身份特权带来的不公。
若大典宽宥偷税之人,老实本分的农、工、小商贩会心生怨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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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分守己者负重,投机取巧者获宽纵,法度彻底失衡;
此前郭允厚耗费数年走遍天下清丈耕地,严查隱田逃税,无数官吏奔走数年,得罪无数勛贵豪强,才釐清天下赋税。
一旦大赦偷税,数年清丈之功尽数作废,之前被追缴赋税、受惩处的富户也会心生不服,吏治整顿成果一朝崩塌。
第三,偷税关联勾结官吏、败坏朝堂吏治,是滋生贪腐的源头,
偷税从不是单人所为,豪强瞒田需要贿赂地方官吏涂改地籍,海商逃海关税需要买通关卡官员,长久以往形成官商勾结的利益链条。
偷税背后捆绑行贿、贪赃,袁可立多年整顿吏治,严查贪腐,已將贪吏定为永不赦免重罪。
偷税是贪腐的共生之罪,赦免偷税,等同於间接纵容官吏收受贿赂、徇私枉法;
若大典宽恕偷税者,会传递一个信號,大额经济犯罪可逢大典免罪,
后续勛贵、巨商更会肆无忌惮拉拢官员,重启土地兼併、关卡腐败,重回崇禎初年朝堂糜烂的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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