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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青梅竹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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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1900年10月5日。现在,自由都市拉姆,贫民窟内的一间酒馆里)

“赛门他虽然是个混蛋。可他也是个懂得分寸的混蛋。他可不像市面上的那些三流混混一样整天浑浑噩噩填不饱肚子,也不像那些愚蠢的头目一样从来不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对他来说,饿肚子的时候,粗茶淡饭就比金子还珍贵;口渴的时候,白水就胜过琼浆玉液。”

酒馆的角落,一个20岁左右的少女背对着一群正坐在店里喝酒的粗犷男人们在吧台一边斟酒一边说道。

“哈啊?这跟报酬多少有什么关系?”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一边小口地抿着瓶里的浊酒,一边发问。

“大姐,他只是单纯的目光短浅吧?你也太偏袒赛门了,这个花心鬼这次搞出这么大的事,要不看在咱们大姐对他——哇呀!”

眼见一个小酒瓶子冲着自己飞了过来,正在说话的男人咂了咂舌,赶紧侧身避让,同时又伸手去接。

从他熟练的身手看,应该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了。

只听“啪”的一声,瓶子结结实实砸在他了脸上。

周围的其他人爆出一阵大笑。

“怪事,平时都能躲得过的呀?”周围人闻后又是一阵爆笑。

“平时那是故意让你躲开的。”一个看上去年纪稍微大一点的男人一边喝酒一边小声说道,“哪壶不开提哪壶。”

“什么目光短浅?那是比喻,比喻!你懂么?”斟酒的少女潇洒地转过身,叉着腰,微皱着眉头,嘴角却露出一丝笑意。

“是,是!赛门那个臭小子,都这样对您了,我们的大姐还要帮着他说话。不如,我们去把他灌醉直接让你们上——”话还没说完又是一声熟悉的“啪”。

周围人摇摇头,已是见怪不怪。

“不要再提赛门了,你们现在的任务是做好自己的事,同时给我盯紧那些外人,我最近有不好的感觉。”

店里的气氛一变,刚刚还在与男人们嬉笑的少女,瞬间变了副脸孔,充满了杀气。

一般人说不定会被吓到,这些男人们却显得习以为常。

大家各自收起笑脸,相互点点头,放下酒杯陆续从正门散去。

“我的感觉——也不太好,海娅,这些年虽然附近起色不大,至少大家都过得很开心,很充实。可最近的几件事——我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能持续多久。”

那个年纪稍大的男人,最后一个起身,缓缓地走向门口。

“莫顿,我知道这样说很自私。但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跟着赛门。”少女双手交叉抱在胸前,低着头说。

“……”叫莫顿的男子轻轻地叹了口气,不发一言,在门口对名叫海娅的少女点了点头,走出了酒馆。

“哎呀,可惜了两瓶酒,下次算在他们头上吧。”少女又换回了那副营业用笑容,在店门口挂上一块“营业中”的牌子。

(尼尔1900年10月2日。三天前,贫民窟。)

赛门很好奇。

贫民窟是位于拉姆市西南角的巨大棚户区,与拉姆这个以商业闻名于世的大都市格格不入的小地块一直是拉姆政府的心头病。

因为靠近西南方边界,总有来自芬特,查隆的外国人到当地警署投诉。

投诉内容大多也无非是一些偷窃、抢劫之类的“小事”——至少当地警署的工作人员是这么认为的。

拉姆市官方也多番派人在贫民窟执行整肃活动,无奈贫民窟除了特产盗匪之外,还盛产弯弯曲曲易于逃跑的小巷和高低错落不利于追捕的地形;再加上一些热情的笑脸、醉人的美酒,以及“不知何时”出现在随身物品中的贿金形成的组合拳,整肃也就往往不了了之,成为了每年年底的一项例行活动。

每年12月初,“整肃”人员会进驻贫民窟,进行为期一月的“整肃”。

大伙儿也自然会很配合地暂时“歇业”,从事一些较为合法的营生。

比如酿点私酒、整修一下行窃用的扒具,或是把抢劫用的刀子磨磨亮之类的。

那些号称“进驻”贫民窟的政府官员和士兵其实都驻留在离贫民窟还有至少半里远的临时营地中,偶尔进入贫民窟仅仅只是为了购买一些普通士兵配给品中不会出现的紧俏货:比如烟草、酒,还有脸蛋儿好看些、身材更匀称些的女人。

所以,这些人出现在现在显得非常不合理——他们应该不是整肃人员。

这些人披着斗篷,带着兜帽。

从他们的步伐、鞋子,还有赛门故意从他们身边走过时试探出的反应来看,这些人都是训练有素的士兵。

更加叫人感兴趣的是:他们十人中带头的是个女人。

虽然被兜帽挡住了半个脸孔,又被斗篷遮掩住身材,但赛门还是能轻易察觉出这个女人的气质很不一般,而且身材非常好,身手也不错。

这些人对带头的女性十分尊敬,没有半分轻佻。

相信这9个士兵绝不是地方上的货色,更不是雇佣兵。

拉姆在16年前被三国联合会议裁定为“自由独立城市”,这就是说查隆、芬特、尼尔三国达成协议共同剥夺了拉姆成为一个完整“国家”的权利。

既然拉姆政府不能拥有军队,那么这些精锐的士兵应该是市政府的宝贝吧。

还有那个女人,虽然不清楚底细,但职位肯定不低,被派遣到这种地方来一定是有不同寻常的任务。

谨慎、小心、不要轻举妄动——无数这样的念头闪过赛门的心头。

赛门平日里是个仔细的人,绝不会漏掉一些普通人容易忽视的细节,帮大伙儿制定的计划也是出了名的周全。

可是17岁的赛门正值青春年华,正如贫民窟中普通的17岁少年一样好奇、贪财、好色。

只不过,赛门远远比一般男孩聪明罢了。

这十个人肯定是肥羊,不算他们身上的钱(这种人到贫民窟来,肯定不是游玩而是来办事的——想办事就得有钱——他们的主子一定很富有。)

单看他们的一身行头,这十件连帽斗篷都是上上之品。

赛门在经过他们身边时仔细观察过,斗篷上连个线脚都看不到,这不是普通士兵的斗篷,是更高级的军需用防护品。

如此看来,斗篷下的军靴和一身行头必然不会差。

最让人心动当然还是那个美人,一想到侧身走过时偷瞄见的那抹风姿卓绝的容颜,赛门的心就砰砰直跳。

贫民窟每年总会闹几出强奸案,最后都是不了了之——海娅从来不会打搅这些不法之徒的兴致,也从不会要求手下的男人们摈弃正常的生理需求。

这正是海娅作为一个女人能稳坐老大位置的原因之一。

一个姿色过人,身材火辣的成熟女性,而且身份不凡,可能还是个军官——正在自己的“领域”内行走。

这对于一个17岁身心正常的男孩,杀伤力有些过于大了。即使是赛门这种机灵鬼,谨言慎行的处事原则此时也输给了内心的欲望。

十人一行在贫民窟唯一的旅店落脚。

旅店位于贫民窟南侧,地方不大,这十个人共使用了四个房间,占去了大半个旅馆。

带头的女性单独住一间楼上的单人房,剩下九个人占用了三间一楼的大房。

在没什么人的旅店中赛门会显得过于显眼,于是,赛门只好在房顶偷听到了一点只言碎语——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还差点被那个女人发现。

赛门只好先离去,再想其他办法。

事实上贫民窟有旅店经营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这间旅店几乎全年没有顾客,只有在十二月,一些偷腥的士兵会带着女人偷溜到这里夜宿——一般的旅馆那是绝对开不下去的。

不过,旅店的真正主人并不是那个在前台打着哈气的老头,而是海娅。

两年前赛门发现了旅店的一些账面上的疑点,向海娅提到此事,海娅很少有地在赛门面前岔开了话题。

愈发好奇的赛门自己进行了一番调查。

自那以后赛门就对海娅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平日里在人前装作和以前一样与海娅亲密无间,与海娅单独相处时,就变得十分冷淡,甚至恶语相向。

两年前的一天夜里,赛门独自一人来到海娅的酒馆,从不饮酒的赛门一口气喝下大半杯店里最烈的酒后,开始疯狂地撕扯海娅的衣服。

海娅起先拼命抵抗,却不料赛门的身手这两年见长,有些轻敌大意的自己居然不是赛门的对手,被赛门找到机会反捆住双手推倒在地。

赛门粗暴地扯下海娅的外衣,又掏出海娅赠送的匕首把她贴身的衬衣割了个稀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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