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7章 姐妹双收1!(2/2)
“过儿,既然你认了我大女儿为姑姑,也认下了我这个姑婆,也算是我们李家人,之后好好跟着你舅舅学本事,可不要给我们李家丢人。我们李家可是真正的天生贵胄,帝王血脉,希望你也能像以前的十三太保李存孝那样,知恩图报,好好给我们李家保驾护航。”李青萝也观察了杨过好几天,确实是资质很高,有股子机灵劲,也愿意好好栽培这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孤儿,就跟当初晋王李克用收养义子,培养出来了大名鼎鼎的十三太保李存孝一样。
杨过也很是机灵懂事的跪在了李青萝面前,表现的非常懂事,自然是很讨李青萝的欢心,是直接就把逍遥派的小无相功传给了杨过。
毕竟按逍遥派的收人标准,杨过是绝对满足的。
李青萝眼力劲还是有一些的,看得出杨过的潜力,比以前那个外甥慕容复不知道强出多少,而且不是慕容复那种心里藏奸的,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有施恩培养的价值。
张伟豪看了也不得不感慨,杨过这小子确实是女性之友,特别讨女性喜欢,无论是少妇阿姨,还是小姐姐小妹妹,甚至是老太太,貌似都不反感厌恶他,跟自己都快都有一拼了,长得帅确实是了不起。
“好了,都不是什么外人,灵玉你也不用一直陪着我们,去新房好好的疼爱你的两个新娘子,舅妈可是把我的两个宝贝女儿全都交给你了,你可不能负了她们。”
“舅妈请放心,灵玉疼爱她们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欺负辜负她们,我跟那位段王爷可不一样,他可是连场婚宴都没给舅妈你准备。“聘则为妻,奔则为妾”,灵玉对两位表妹可是一直都以礼相待的。”
中国传统文化中说“礼义陵迟,男女淫奔”。
在古代所谓“淫奔”,是指女子未经父母许可,没有举行正式婚礼而私自奔就,和男子结合。
根据《礼记》:“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
中国古代是一个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儿女婚姻都要由父母决定。
也许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阶层间的自由恋爱,法律条文就更要严格规定妻妾之分。
假如小儿女们自由恋爱受阻,相约私奔的话,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双方家族都只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
妻者,齐也,与夫齐体。
根据《礼记.内则》记载:“聘则为妻,奔则为妾。”
聘,既婚礼中的纳征。在古代法律以及礼教中,妾只不过是丈夫的一个生育后代的工具,所谓“妾者,接也。以贱见接幸也。”
她所生育的子女在法律意义上的“嫡母”是丈夫的正妻,对于非她生育的其它的子女她并不具有母亲的地位,更没有家长的地位。
相反她是处在家长的权威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