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9章(2/2)
林娟当年的伤就是因为卖啤酒的时候无意得罪了一群小混混,然后被那群人在一个废仓库里面囚禁了一个多月才被警察解救出来,当时她的身上几乎除了脸之外的所有地方都被伤的一塌糊涂,而且因为错过治疗而留下永久的疤痕,以至于她不得不把全身都纹了,但有什么用呢?
幸运的是,现在这一切还没发生,当楚飞带着蒋欣过来找到她的时候,林娟正相当机灵的穿梭于各个摊位之间,脸上也是一直挂着笑容,而且很俏皮也很开朗的跟客人推销自己的酒,显然她现在很适应了这种生活,虽然有时候会被人调戏一下,但她也无所谓了,甚至还会主动跟他们讲一些荤荤的段子,为了卖啤酒嘛……
不过当她跑到楚飞和路灵面前之后却是一愣,接着转身就走。
喂,我们要啤酒!
不卖,你们还没满十八岁!
但事实上,香港并无明确法律规定不准年满十八岁者不能买酒喝酒。
香港, 监管卖酒法例(cap. 109B<应课税品(酒类)规例>第28 & 29条)只适用于在持牌处所(licensedpremises, 即酒吧、会所、餐馆) 卖酒,就是说在这些地方不可以卖酒给未满18岁的人在该地方喝,如果被发现违例, 也只是处罚该处所,不会处罚买酒人,另外,如果是卖酒给未满18岁人士拿走,这不算犯法,所以任何年岁人士都可以入超市、酒吧等地方买任何酒,而且香港也无任何法律规限只能在普通商店卖酒,个人或者企业同样可以卖酒,而且并无18岁之限制。
至于在私人地方或不为酒牌局监管地方的饮酒, 同样无任何年岁限制。
也就是说,林娟不卖酒给楚飞,纯粹只是她自己的个人行为而已,毕竟这里是大排档,可没什么酒牌局监管……
楚飞也无所谓,去档上点了一些鱼丸,一些烧鸡饭,然后就拉着路灵吃了起来,然后期间也有其它的几个啤酒妹偷偷的跑过来问他们要不要喝酒,楚飞转头看了一眼林娟,没要。
晚上的大排档很热闹,人是走走来来,熙熙攘攘,然后喝酒的人也不少,因为来这种地方的,大多都是平日里工作累了的市井小民,来和朋友同事一起喝杯啤酒聊聊天什么的,他们的要求不高,或许吃的东西也不多,甚至还有专门来喝酒看妹子的,总而言之,林娟一直在忙,而且这一晚上也卖了不少的啤酒出去,相比是提成拿了不少,所以她的脸上也有不少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