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北宋弓箭手营田制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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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弓箭手营田制度
所谓弓箭手,最早在真宗时期由大将曹玮效仿后周时代已经存在的一种民兵戍边政策,并改进而来的制度。
其核心就是在边界两侧,招募汉蕃青壮,人户给田两顷,命其平时为农,闲时训练,战时出征,其实就是府兵制的变种。
不过曹玮为了强化弓箭手戍边的决心和作战意志,申请了特别优待——永免其租。
果然大大提高了弓箭手的作战能力,也让很多人都愿意成为弓箭手。
但是,很快的,随着财政压力的增大,为了省钱,出现了系税弓箭手。
也就是除了分配土地外,依旧要和民户一样交税的弓箭手。
这就大大挫伤了戍边弓箭手的积极性。
所以,到了庆历时代,范仲淹、韩琦戍边时,就干脆将这些旧弓箭手统统编入了禁军了事。
熙宁变法后,随着战争的进行,为了提高沿边军民作战积极性,重新恢复了弓箭手制度。
并改为弓箭手营田制度,采用曹玮旧年建议,弓箭手应募者,除了人给田两顷,马给五十亩外,还免除他们的夏秋两税以及缘纳钱。
同时仿照禁军军制,将这些弓箭手按照指挥进行编制、训练、组织。
这使得沿边弓箭手的作战能力和积极性大大提高。
弓箭手也因此成为大宋西军最得力的补充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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