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蠢货(1/2)
王琴一向怕这个公公,赶紧摆手:“没有,爸!我没有任何意见,今天大嫂闹出来的事情,都是她自己的想法,和我们没关係。”
方芝华暗骂王琴是蠢货。
姜婉几乎把台子都搭好了,她也不知道把握。
平时就知道在她面前骂陆家两个老不死的偏心二房和三房,还偷摸往那边送东西,现在明明有机会可以从老不死手里扣好处,她却就知道退缩。
如果王琴不说这样的话,她也可以顺势就站在姜婉那边。
他们三家联合起来,就是公公再发火,也拿他们没办法。
毕竟法不责眾。
可现在王琴都这样的表態了,她再站在姜婉那边就不合適了。
让公公看著,好像她和姜婉是一伙似的。
那可不行,姜婉今天凭一己之力得罪家里所有人了,她肯定不能让大家觉得她和她是一伙的。
她谨慎笑道,“爸,你也別怪大嫂!她可能就是一时想岔了。”
又看向姜婉,“大嫂,你快向爸道个歉,今天这事情就算过去了!”
陆卫国欣慰的看著她。
三个儿媳,他最满意的就是方芝华。
做事有分寸,进退有度,很有长媳风范,可惜她不是长媳。
隨即他又厌恶的看向姜婉。
之前觉得这个长媳是个闷嘴葫芦,除了长的好看点,其他根本拿不出手。
现在突然之间又变的像个炮仗脾气,也不知道是发什么疯。
姜婉心里鄙视,都这个时候了,女主还要装好儿媳,不仅自己装还非得踩自己一脚。
明明自己想分家到不行,却不想自己说出来。
原书里面,方芝华其实分家念头很强烈。
她想做生意,但手里钱不多,为的就是分家后从陆卫国手里分他攥著的钱。
按理说,陆卫国手里应该是有些钱的。
陆砚当兵后,前六年是每个月雷打不动寄十块回来,后面四年是每个月二十,这720+960就是1680。
家里十多亩地种出来的粮食,加上乔慧英还养了十多只鸡和十多只鸭,每年还餵两头猪。
偶尔,陆卫国还带著两个儿子出去打零工,一年下来,多多少少也能赚个小几百块钱。
这些东西换的钱,按照陆家的吃喝標准,是够家里吃用还有多的。
陆砚娶她,是陆砚自己花的钱。
陆明尘和陆志远两兄弟娶媳妇,彩礼是一百八,其他啥都没有。
所以按照这样计算,这么多年下来,陆卫国手里最起码应该有两千块,只多不少。
女主也是这么算的,按照四人份,她怎么著也能分个五六百。
但书里说,陆卫国手里的钱也不过就是一千来块。
方芝华要分家的时候,先是攛掇王琴闹事,然后和原主又说了许多漂亮话,也让原主站在她那边。
所以她和陆卫国谈判的时候,还挺有底气。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陆卫国最后和她达成协议,家里的一千来块钱都给她当生意启动资金,条件就是不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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