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心中有数,曲线求证(1/2)
翟家人离开局子,当天就给了结果,平安符辐射超標,带著这玩意就是定时炸弹,致癌率超高。
结果可想而知,翟天仁第一次动手打了老婆,翟家司机更是被逼问,而实情也被逼问出来了。
不过跟公安没关係,这是翟家关上门,自己逼问老婆,逼问司机的结果。
你当副局长是傻子?为了巴结对方才透露信息给他?不,他是早就料到,这案子查到底也是不了了之。
正如李建国思考的那样,即便翟太太,司机,秦二爷承认了所有,承认雇凶害人,李建国一句,我没碰到赖五啊,你能如何?
赖五是通缉犯,鬼知道他得罪了什么人?被人报復不是很正常?至於说为何掛翟家阳台?这必然跟翟家有关啊,不然赖五的仇人何必浪费功夫?
看似合情合理,可只要一句,对方是顺水推舟,故意把水搅浑,遇到赖五后,逼问他出来干嘛?从他口中得知,在蹲点,要打断一个叫李建国的双腿。
在逼问出上家是谁?谁派他来的,对方把人杀了,掛在翟家阳台,就合情合理了。
而赖五压根没见过李建国,这就是诬陷,是不是也说的通呢?
既然有第二种合情合理的情况,而不是唯一的情况,那你怎么给李建国定罪?
何况,如果他们真调查,还会发现,时间对不上,死者时间李建国正在睡觉。
疑罪从无原则,无法给李建国判刑,更別说有罪了,所以无解。
既然无解,公安就不如直接告诉翟家,警告他,別去招惹不该招惹的人,也是一种善意的提醒,避免再造成更大的命案。
无法定罪归无法定罪,但如果秦二爷被抓了,他们还是会上门,请李建国回来喝茶的,哪怕拿不出证据,也要见见这小子,办的事太特娘的尿性了。
在副局长看来,赖五这种人,死有余辜,反观李建国,一点错没有。
为何如此说呢,因为大伙都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李建国杀死赖五,是不犯法的,是不是很惊讶?
因为李建国是保卫科,赖五是谁?是通缉犯。
遇到通缉犯,对方对他出手,能不能杀?这可不是二十世纪,开枪还要把原因写的清清楚楚,判断你是否过度执法了?
这是六十年代啊,遇到生命危险,直接开枪啊,工厂的开车司机都有枪,遇到拦路的,都可以直接开枪击毙,何况是李建国这位保卫科成员,他可是执法者。
你莫说保卫科的,就是普通人,见义勇为,遇到通缉犯杀了也就杀了。
李建国唯一的错就是把尸体掛在正厅级干部阳台上,所以副局长才说他尿性。
他把该杀的杀了,不该杀的,有能力也没杀,只是示威,警告,难道不是尿性吗?
副局长的態度很明显了,哪怕你全家自爆都没用,费尽心机,查到最后,就是掛尸罪?这不是闹吗?
告他什么?扰乱治安?这跟翟家太太雇凶杀人来比,压根不叫事。
所以副局直接摊牌了,除非你翟家自爆,否则这点扰乱治安,浪费警力的罪,也没招。
因为这小子太狡猾了,一点马脚没露,別说定罪了,想拘留他都没理由。
原本是一个二等功,结果查到最后如果確定是李建国,那只能是拘留加罚款,因为李建国犯的最大的错,不是杀人,而是掛尸体,是扰乱治安,是浪费警力。
一个保卫科,相当於公安,而赖五,是通缉犯,公安遇到通缉犯袭击,杀死他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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