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血肉钢铁,进城杀人(1/2)
嘶——嘭!
高压蒸汽排出烟囱,发出一种极具穿透力的尖锐嘶鸣。
紧接著是闷雷般的爆破声,每一声都伴隨著地面微微的震动。
哐当!哐当!哐当!
沉重的铁轮碾过铁轨,数百吨重的钢铁造物碾过沿途的一切驶向前方。
……
眾所周知,通缉犯是买不了火车票的,而靠武力劫持一整列火车、逼迫它为自己开动,听起来固然威风,可一路上的燃料、清水、路线、可能的围追堵截……
桩桩件件都得耗费心神去应付。
因此……还不如悄悄地爬上一辆驶向旧金山的列车,做一名偷渡者。
林庆骑著白马目光锁定前方行驶在荒野上的货运列车。
驾!
他一抖韁绳,白马骤然加速,四蹄翻飞,从奔跑转为全力衝刺,速度在短短几秒內提升了近一倍,化作一支离弦快箭直追向前方的钢铁长龙。
风声在耳边呼啸,混合著浓烈的煤烟与蒸汽气息。
距离迅速拉近,不到半分钟他就追上行驶的火车。
林庆控马与列车並行,而后鬆开韁绳,单手精准地扣住车厢外侧一处凸起的铁栏,同时双腿在马鐙上发力一蹬。
身影如鹰隼般腾起,下一秒,他已稳稳落在两节车厢连接处的铁板上。
脚下传来有规律的震动,林庆鬆开手直起身,回头望去,白马已减速停在了后面,正昂首朝这边嘶鸣。
“回家去吧,等我回来。”
在广袤的西部,马匹是短途跋涉的绝佳代步工具。
可当旅途的跨度超过两百公里,血肉之躯的局限便暴露无遗。
他的白色阿拉伯马全速衝刺可以达到每小时六十五千米,但这就相当於人类的百米衝刺,无法持久。
而只保持三十公里时速地奔跑,持续十分钟就会消耗它的大半体力。
马匹需要休息,需要饮水,会疲倦,会受伤。
而他现在所搭乘的这头喷吐著浓烟与蒸汽的钢铁造物,却能在单调重复的哐当声中,日夜不息地撕裂荒野,横贯山河。
会疲惫的血肉,终究比不上这不知疲倦的钢铁。
林庆原本是这么想,但很快,他便被现实打脸。
钢铁本身固然不知饥渴,但驱动这钢铁巨兽的力量,却依然需要『餵养』。
蒸汽火车的行驶要烧煤,更要喝水。
煤还好说,堆满一节车厢足以支撑五六天的行程。
可水却是另一回事。
货运列车每行驶1公里就需要消耗200升的水,一节容量十余吨的水箱,也只够它狂奔五六十公里。
正午时分,林庆跃上列车。
一路西行,直至夜色沉沉,旧金山湾区零散的灯火逐次亮起,火车才拖著繚绕的蒸汽,鸣响悠长的汽笛,在夜里十点驶入终点站。
近十个小时的旅程,中停下了三次,每一次,都是为无底洞般的水箱补水。
而这段旅程,林庆全程隱在车厢连接处的阴影里,嘴里嚼著自带的肉乾,翻看那本平克顿侦探的地图册,默记旧金山的街巷布局。
地图上,旧金山像一个规整的矩形网格,街道横平竖直,如同梯田的层级,一道一道向上堆叠。
一条市场街斜贯全城,也为贫富划开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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