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案情分析(1)(1/2)
现场勘查在压抑的气氛中持续进行,每一寸空间都被反覆检视,每一个细微的发现都可能成为拼图的关键。
当技侦人员最终在死者租住的房间床板与墙壁之间极其隱蔽的夹缝深处,找到一个用防水塑料膜严密包裹的硬物时,所有人的心都提了起来。
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裹,一把黑色的手枪赫然出现在强光灯下。
枪身冰冷,泛著金属特有的幽光。
经过快速检验,枪管內残留的火药成分、以及枪身上提取到几枚残缺指纹。
更重要的是,弹匣內剩余的五发子弹,与已发射的两发子弹系同一批號。
手枪的型號经过在场警员的辨认,也確定是属於警用手枪,不过枪身上的编號已经被磨灭。
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但眼下显然不是追究手枪来歷的时机,郑龙下令將证物封存好,后面可能要对全市来一次清查,看看哪家丟了枪才行。
几乎同时,在房间角落一个不起眼的黑色垃圾袋里,痕检人员从几件揉成一团的旧衣物上,检测出了明显的射击残留物。
衣物的款式和顏色,也与案发时部分目击者描述的凶手衣著特徵有相似之处。
证据链开始闭合。
这个死在出租屋內的神秘租客,几乎可以確定就是当街枪杀陈永浩的凶手。
他作案后返回此处,处理了衣物,藏匿了凶器,然后……死亡。
……
市公安局的会议室里,烟雾繚绕,专案组大部分人彻夜未眠,一直在研究案情。
尸体的初步毒化检验结果也出来了。
市局法医中心连夜加班,从死者口腔拭子、胃內容物中均检测出了高浓度的氰化物成分。
这与尸表检查未见明显暴力致死痕跡的情况吻合,氰化物中毒导致的猝死,可以解释其平静的死亡状態。
死亡时间窗进一步收窄,与枪击案发生时间高度重叠。
“氰化物……毒性剧烈,发作极快。”
“如果他是回到这里后主动服毒,那几乎是在进门后不久就做出了决定。”
法医在电话里向郑龙匯报,“但现场没有发现盛装毒物的容器,比如胶囊壳、药瓶、水杯残留物等等。当然,也有可能被他提前处理掉了。”
案情似乎趋向於一个清晰却令人费解的结论:凶手在完成刺杀后,回到预先准备的藏身处,迅速处理掉证据,然后服毒自尽。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冷酷、专业且决绝的杀手,似乎为了某种信念或巨大的压力,选择了自我了断。
然而,就在郑龙凝神思考这个结论时,副局长孙启明,忽然推了推眼镜,眉头紧锁地开了口。
“郑局,我有个疑问。” 孙启明的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临时勘查指挥部里格外清晰,“如果凶手是自杀,很多地方……解释不通。”
郑龙看向他:“孙局,请讲。”
孙启明走到白板前,拿起笔,一边说一边快速写下几个关键词:“第一,心理状態。”
“一个刚刚完成当街枪杀、驾车逃逸、成功摆脱初步追踪的杀手,其肾上腺素水平应该处於顶峰,神经高度紧张。”
“这种情况下,他回到这个相对安全的据点,第一反应应该是確认安全、观察外部动静、紧急处理作案痕跡。”
“而我们的现场显示,他换了睡衣?躺在床上?这是一种极度放鬆、甚至可以说是准备休息的状態。”
“从极度紧张到彻底放鬆,再到决意自杀,这个心理转变过程太快,太突兀,不符合应激反应的一般规律。”
他写下“心理转折突兀”,继续道:“第二,自杀动机与行为逻辑矛盾。”
“如果他早有计划在事后自杀,为何还要精心设计逃跑路线,躲进这个事先一两个月就准备的隱蔽点?”
“直接在逃跑途中或者某个偏僻角落自杀,不是更简单?”
“也更符合死士完成任务后即刻终结的常见模式。”
“他费劲周折回到这里,处理证据,换上睡衣,然后自杀……这多出来的仪式感步骤,意义何在?”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孙启明的笔尖重重地点在“氰化物”三个字上,“氰化物是剧毒,但並非没有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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