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坑我?反手一个大嘴巴(1/2)
走出联合唱片大楼。
伊森在心里把帐算清楚。
五万美元预付款到手后,版税分成按照他的规划运作,六个月內能產生几百万现金流。
但那是六个月后的事。
眼下这五万块要分成三份。
一万五拍《鬼影实录》。
两万买亚马逊,此刻股价不到十五块。六年后九十,最后破三千。
剩下一万五当三个月的生活费,外加一张飞纽约的机票,再留几顿能让他坐到投资人桌前的晚餐钱。
伊森翻遍口袋,找出仅剩的零钱,走向街边的投幣电话。
南加州大学的老同学,卢卡斯·米勒。
前世,卢卡斯一辈子都是默默无闻的副导演,在二流片场里熬白了头髮。但伊森清楚这个人的价值,脑子不算快,也不出彩,但交给他的事情从来不会掉链子。
伊森现在需要的不是天才,是一个靠得住的人。
电话响了几声。
“餵?”
“卢卡斯,我,伊森。”
“伊森?操,你还活著?听说你被房东给……”
“你明天有空吗?”
“……有是有,怎么了?”
伊森看著街对面那家快要倒闭的唱片店。橱窗里布兰妮的专辑立牌还在那里,笑容灿烂到发假。
一个时代的尾声。
“我要拍一部电影。”
“预算一万五。”
“你来当製片人。”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
然后卢卡斯·米勒给出了一个伊森会记一辈子的回答,
“你他妈是被房东连脑子都吸乾了,还是你她妈的嗑了什么?”
伊森笑了。
真的笑了,穿越过来之后第一次。
掛了电话,伊森把目光投向日落大道的尽头
一万五千美元,一部恐怖片,一个不知道自己即將改变命运的老同学。
这就是全部的起点。
而在三千英里外的纽约曼哈顿,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刚结束了她第三次失败的试镜。
她蹲在后巷的台阶上,抱著膝盖,哭得说不出话来。
她叫安妮·海瑟薇。
她不知道那个会改变她一生的男人,此刻正站在西海岸的街头,口袋里只剩下几枚硬幣。
合同在第二天上午十点送到了。
来的不是菲利普本人。
一个穿深蓝西装的年轻助理站在公寓门口,胳膊下夹著牛皮纸文件袋,鼻子微微皱了皱,走廊里那股发霉的味道確实够呛。
“克拉克先生?菲利普·戈登先生让我把这个交给您。”
伊森接过文件袋,没请他进门。
“回去告诉戈登先生,我看完会打电话。”
门关上。
牛皮纸拆开,一叠a4纸抽出来。
三十八页,一份北美地区的音乐发行合同,不需要三十八页。
除非有人在里面埋了东西。
伊森把餐桌上的罐头盖和塑料叉扫到一边,合同摊开,从第一页开始逐行读。
前十三条没毛病。
北美三年独家发行权,预付款五万美元,版税七三分成,词曲版权归伊森·克拉克。
每一条都跟昨天口头谈的严丝合缝。措辞规矩,条款乾净。
但真正的陷阱从来不放在开头。
第十四条,附加条款,第三款。
“乙方(伊森·克拉克)在合同期限內创作的所有音乐作品及衍生內容,甲方享有不可撤销的优先拒绝权,该权利涵盖但不限於:影视配乐、gg授权、舞台剧改编及跨媒体商业合作。”
伊森的指尖停在“不可撤销”四个字上。
好一个不可撤销,好一个涵盖但不限於两个短语拼到一起,就是一副镀金的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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