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有福同享,有酸同当(2/2)
“不可能,那个魔族孽种肯定还在城里,”卢修斯下意识嗤笑道,“说不定有人被她给蛊惑了,就像她那个该死的父亲一样……”
他说到一半,瞥见旁边的罗德,似乎突然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又赶忙改口道:
“反正这事跟你们无关,做好你自己的事就行了。”
他说罢便急匆匆地走了。
罗德下意识望向他想开口说些什么,却被盖伦打断:
“放心吧,他是真有事,还不至於因为这点事生气。”
罗德点点头又坐了回去。
“不过……”盖伦犹豫了一下,还是提醒道,“你最近要是在城里遇到了什么奇怪的人,儘量躲著点走。”
“比如说?”罗德思索了下,想说迷雾城里可以被判定为“可疑”的对象有很多。
比如约翰团伙那样的,比如阿芙洛那样的魅魔,
又比如他自己。
“你觉得可疑的都算,”盖伦顿了顿,“別跟那些人扯上关係,否则你会有麻烦……”
他瞥了眼卢修斯离开的大门,不知该如何解释。
不知道才是对他的保护吧……
“哪怕有你们做靠山,”罗德顺著他的视线看过去,思索了片刻后问道,“我也会有麻烦吗?”
“对,”盖伦表情严肃地说道,“你可能会被抓起来审查,尤其是你这样没身份的外乡人,很容易被当做替罪羊解决的……”
“好吧。”
罗德顿感无奈。
虽然他挺想知道卢修斯要抓的那个人是不是先前遇到的阿芙洛,不过盖伦都这样说了……
那举报的事只能暂时搁置了。
总不能为了帮朋友把自己送进去吧?
还不如用疾风游侠的身份偷偷调查明白,然后给他们一个惊喜。
“不过你一向安分聪明,倒是不太需要我来担心,”盖伦摆摆手示意他安心,“还记得上次你送来的那些冒险者凭证么?”
他起身走到靠墙的橡木柜前,拉开最下面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用粗麻绳串起来的木牌串。
七八块冒险者木牌碰撞在一起,发出沉闷的“哗啦”声,每一块木牌上都刻著一个潦草的名字。
“我已经托人查到了他们的身份和家属住址,”盖伦摸著那些如尸体般冰冷的木牌,不由得嘆了口气,“虽然我很討厌这种事,但总得有人告诉他们,他们的亲人不会回来了。”
“我陪你一起?”罗德道。
“行,正好带你再熟悉一下城內,”盖伦点头关切道,“现在去的时候,还会有人赶你出来么?”
收尸人这种钱少事多的晦气职业,大部分都是实在活不下去的孤寡穷人才会干;
要不然就是罗德这种,没有身份和钱,需要住处,想在城內落户的外乡人。
可即便如此,这样卑微低贱的职业依然不被大多数人所待见,很多时候人们遇到了都会嫌弃躲开,或者乾脆抄起棍棒赶人。
毕竟,收尸人就像死神一样,当他们敲开你的家门时,往往意味著不幸……
“比之前好多了,”罗德想了想,“已经没什么人来找我麻烦了。”
最起码他现在的人际关係不用担心被家属打出去,或是被本地的收尸人和混混团伙排挤勒索。
至於原因……
一方面,在盖伦帮助下,两个月下来,他在本地社区混了个脸熟,大部分时候又在迷雾森林收尸,不抢其他人的生意;
另一方面……
两个月了罗德打架和逃跑的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
……
半个时辰后,两人提著几个沉甸甸的藤筐走出了教堂。
午后的阳光斜斜地洒在迷雾城的石板路上,却照不亮城南那片低矮破旧的贫民区。
这里的房屋都是用泥土和碎石头砌成的,屋顶铺著发黑的茅草,狭窄的巷道里瀰漫著潮湿的霉味。
那些冒险者夜夜笙歌的酒馆同样坐落於此,甚至与他们仅有一街之隔,却属於冒险者们截然不同的生活。
会生活在这的冒险者,大都是些高不成低不就的人:
要么就是活一天算一天,日夜喝酒的老油条,做些坑蒙拐骗的活计得过且过;
要么是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换一口饱饭,试图让家里妻儿老小温饱的顶樑柱;
当然,还有不少是懵懂无知的年轻人,被酒馆里流传的英雄和暴富的故事吸引,拿著农具就敢衝进森林。
他们最后要么落得个死无全尸的下场,要么侥倖活了下来,然后变成前两者中的一份子,再也没有了当初的热血,只剩下了生活的苟且。
“第一家在这。”盖伦看著手里的木牌和地址,深吸了一口气,隨即上前敲了敲门。
他们敲响的第一扇门,是间只有一扇小窗的土坯房。
嘎吱——
片刻后,罗德便看到了一个约莫五六岁穿著脏衣衫的小女孩替他们打开了门。
看到是两个比自己高大很多的成年男性,那孩子的脸上明显不安,隨即回头看向了屋內正在干活的母亲。
面色蜡黄的女人正坐在椅子上替人缝衣,她的手指上布满了被针戳出来的老茧和裂口,早已不再会为此感到痛苦。
看到盖伦和罗德,女人停下了手里的活,脸上露出一丝疑惑:“神父大人?您怎么来了?”
盖伦只是从怀里掏出那块刻著“汤姆”的木牌,轻轻放在了织布机上。
“我很遗憾,女士,您的丈夫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