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可怜留子的倒霉经歷(2/2)
他掀开被子,把腿放下去,脚踩到地毯的时候大腿根一软,膝盖差点磕在床沿上,他咬著嘴唇忍住了快要惊呼出来的闷哼,在心里又给那个衣冠禽兽记了一笔。
先找裤子,这个时候只有穿上裤子能给他一丝丝安全感。
他的黑色西装裤搭在椅子背上,皱得像从洗衣机里直接捞出来的。
拎起来一看,扣子崩了一颗,只剩最上面那颗还孤零零地掛著,他穿上,扣好那颗独苗,裤子勉强掛住了,腰上勒出一圈印子,但管不了那么多了。
衬衫在地上,准確地说,是他的衬衫的尸体。
从领口一路撕到下摆,纽扣全没了,袖子也脱了线,躺在地上像一块被揉烂的废纸。
这件衬衫上个月在selfridges花了小三百镑,穿了三次,卒。
他默默地把衬衫尸体踢到床底下,眼不见为净。
现在的问题是,他这个情况,没有上衣完全出不了门。
他的目光落在地毯上那件黑色t恤上,那个男人的。
穿陌生人的衣服很奇怪,但满身印子光著膀子走出酒店更奇怪。
他弯腰捡起来套上了,大了一號,领口松松垮垮地掛在锁骨上,袖子盖过了手肘。
行吧,就当是纪念品二號。
手机。
他的手机不见了。
他蹲下来翻床头柜,没有。
翻地毯,没有。
趴下去看床底,黑乎乎一片,乾脆整个人趴在地上,伸长胳膊往里面一通乱摸。
指尖碰到了一个冰凉的、光滑的东西,是他的手机。
万幸的是屏幕没碎。
他在t恤下摆上蹭了蹭,按亮。凌晨两点四十三分。
学长的最后一条消息停在两点十一分:“你人呢?”
再之后是“我靠,这酒太猛了哈哈哈哈”。
两点十一分之后学长大概也喝倒了,再没发过任何消息。
没有人知道他跟谁走了。
因为所有人都喝得跟狗一样。
他甚至怀疑学长现在可能睡在某个花坛里。
挺好的,省了解释的麻烦。
他把手机揣进裤兜,站起来,膝盖还是软的,他扶著床沿最后看了一眼那个男人。
浅棕色的头髮散在枕头上,睡得很香。
衣冠禽兽,睡那么香。
他踮著脚尖走到门口,轻轻拧开,拉出一条缝,走廊里没人,壁灯还亮著。他把门开到刚好能侧身挤过去,闪出去,再反手把门带上。关门的时候用了两只手,一点一点地把锁舌压进门框里,最后“咔”的一声轻响。
他后背贴著走廊的墙,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低头看了看自己,黑色t恤,皱裤子,皮带勒得腰上一圈印子,头髮不用照镜子都知道是鸡窝,嘴唇乾得起皮,身上一股宿醉加別人的香水的混合味道。
他看起来像一个被抢劫过的流浪汉,准確地说,是一个被抢劫过还被睡了三次的流浪汉。
走廊尽头有一扇大窗,伦敦的天灰蓝灰蓝的。
他趿拉著鞋往电梯口走,大腿根的肌肉每走一步都在抖,疼得他走路姿势像一只刚从树上摔下来的树袋熊。
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在提醒他昨晚的战况有多么惨烈。
走出去,推开玻璃门,伦敦的风迎面扑上来,凉得他浑身一哆嗦。
他站在门口,被风吹得眯起眼睛,忽然想到一件事。
钱包。
他的钱包还躺在那间臥室里。
可能是床头柜上,可能是地上,可能是那堆衣服底下,也可能是那个衣冠禽兽的枕头下面。
他站在风里愣了两秒。
幸好里面只剩下大概几十镑现金,就当丟了。
但还有一张国內的信用卡,掛失要打越洋电话,想想就头疼。
但他打死也不回去,他江云舟这辈子做过很多丟人的事,但从来没有回头去看自己丟人的现场的习惯。
往前走,別回头,这是他的做人原则。
他转身,用手机打了个车,沿著人行道的方向走。
走了几步,风灌进领口,冷得要命,他缩著脖子把t恤领口往上拽了拽。
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学长的对话框还停在凌晨两点十一分。
他打了一行字:“我先走了。”
想了想,又刪掉了。
没必要,学长自己都喝成那样了,应该不会记得他什么时候走的。
他把手机揣回兜里,加快了脚步。
那股酸胀感又涌上来,他齜了齜牙,放慢了速度。
算了,走慢点就慢点。
反正今天也没什么事,而且他现在的状態除了回宿舍躺著之外什么都干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