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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异世界还是好人多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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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嚯,前面那个餐厅人那么多,看起来挺热闹啊?”

“啪!”

羽翼骑士一巴掌把死囚格林拍倒在地:

“那他妈是人家在办丧事吃席呢!”

……

“我去,不早说!”

格林骂骂咧咧的爬起。

这能怪他吗?

谁知道这沟槽的异世界办个丧事还穿得花花绿绿的,搭那几个花棚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大排档呢!

“哼,你小子最好老实点。”

押送格林前往彼得堡监狱的羽翼骑士没好气的说道:

“也不知道你哪儿来的胆子刺杀圣女大人,等裁判庭的判决书下来后,明天中午就是你的死期了。

希望到时候你还能跟现在一样有心思开玩笑,但在那之前,先去监狱里好好待著吧。”

虽然这b骑士让格林很不喜欢,小嘴吉祥话一套套的,但很不幸的是,他说的都是事实。

明天中午,格林就要因为刺杀圣光教会圣女被菜市场斩首,变得没头没脑了。

事情究竟是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

格林试著回忆。

爱丽丝是格林的青梅竹马兼义妹,也是他的挚爱亲朋,从小一起在孤儿院长大。

一年前,他跟爱丽丝一起穿越到了这名为泰勒拉的异世界。

但爱丽丝却在穿越后没多久离奇失踪了。

无论格林怎么努力,都无法找到任何关於爱丽丝的线索与痕跡,就像她人间蒸发了一样。

格林很討厌违背承诺的感觉。

当初格林承诺过:

“爱丽丝,现在你认我当义父,这辈子我罩著你了!”

可惜认义父是没成功,爱丽丝退而求其次认他当了义兄。

格林是个信守承诺的人,说好罩著爱丽丝,那就绝对会罩著她!

因此,在孤儿院生活的那七八年里,根本没有人敢找爱丽丝的麻烦。

80孤立?懂不懂什么叫沙包大的拳头啊魂淡?

这个承诺到了异世界依然奏效。

所以即便爱丽丝跟人间蒸发了一般,格林也不曾放弃寻找爱丽丝。

必须找到!一定找到!绝对找到!

你以为哥们到现在还单身是为什么?

不就是为了等爱丽丝成年吗?

开个玩笑。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爱丽丝这傢伙的確比自己聪明,以她不下自己的惊世智慧,就算到了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异世界,估计也能活下去。

当初要是有她在的话,自己估计也就不会被那群西大陆的蛮子当成流民,被强行扣押在前线去跟魔族打仗了。

在战场上不断的重伤、死亡,再爬起来。

格林花了整整一年时间才找到机会,趁著那群督军喝醉,从战爭泥潭里逃出来。

西大陆战爭形势严峻。若说爱丽丝失踪后,最有可能去的,那便是唯一与西大陆接壤,並且社会较为安稳的南大陆帝国。

於是,从绞肉机般的战场逃出来后,格林悄悄爬上了一艘货船。

在货船里体验了一把在中世纪三角洲贸易商品的感觉,最终来到了南大陆名为彼得堡的城市。

没多久,格林就在城里打听到一个重要的消息——

“半个月前,那传说中头戴轻纱,金髮如瀑,眼眸似繁星般耀眼的教会圣女被市长接待。”

根据格林的观察,这群异世界佬的发色一般以棕色与灰白色调为主,少数贵族为黑色。

至少就他见到的人,没有一个是金髮。

那酒馆冒险家口中描述的教会圣女金髮如瀑,眼眸似繁星耀眼...

这跟格林印象中的爱丽丝十分吻合。

他就说嘛,以爱丽丝的脑子,在异世界绝对过得很好!

於是当晚,格林就潜入了市中心,那间接待圣女的別墅房间外,透过窗户看去。

圣女端坐於床,正翻阅著圣经。

她有著九成与爱丽丝相似的容貌,但与爱丽丝相比,眼眸缺少了那一抹小狐狸般的狡黠,脖颈处更是少了一颗小痣。

这些细节,如果不是格林非常熟悉爱丽丝身体,根本分辨不出来。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爱丽丝在玩cos呢。

更重要的是她胸前佩戴的那支掉色的淡金色羽毛笔……

——————

“爱丽丝,下个月就是你生日了,你想要什么?”

“嗯……我想想,我最近挺想要一支羽毛笔来著,最好是金色的。”

“羽毛笔?你要这玩意做什么?”

“气质,气质你懂不懂啊!你想想,大人们把羽毛笔佩戴在胸前的样子是不是很帅很淑女?让人一看就很有文学素养……

算了,跟你这个国语只有70分的低分崽说不下去。”

“滚滚滚,低分怎么你了?上次考试我只是失误了而已。还有,要叫我义兄大人,没大没小的。”

……

格林记得很清楚。

当时那跟爱丽丝长相相似的圣女胸前佩戴的羽毛笔上,用小字刻著不同於泰勒拉语的文字。

那是四个汉字:

赠,爱丽丝。

格林刚想进去询问他送爱丽丝的羽毛笔怎么在那圣女身上,下一刻,就被屋外巡逻的骑士发现当成刺客抓了起来,根本不给自己解释的机会。

格林因此被安排了个刺杀圣女的罪名,明天中午行刑斩首。

格林皱起了眉头。

倒不是害怕明天中午的斩首。

被砍个头而已,就跟吃饭喝水,没什么稀奇的。

他想,消失许久的爱丽丝,应该能在这位圣女身上找到突破口。得找机会越狱,好好问问这女人。

一路上,格林又看见几个“大排档”,心想最近死人挺多啊。

“咔嚓”

监狱铁锈的大门咔嚓咔嚓的响著。

彼得堡监狱,到了。

格林被羽翼骑士押著进入监狱。

“刺杀圣女可是重罪,你小子就在最深处呆著去吧。”

监狱最深处。

大部分监牢都空著,只有两间牢房装著人。

一个骑士,还有一个巫师打扮的老头。

不用想也知道,能被关在这儿的,起码都是犯了跟格林一样掉脑袋的重罪。

个个都是人才。

监狱的犯人都被戴上了禁魔项圈,所以也就没有小说里描述的那样会浑身散发恐怖气息。

那小骑士靠在监牢的墙角,看上去格外纯良。

而那巫师老头脖子上掛著一圈骷髏项炼,眼窝凹陷,一看就不像是什么好人。

“砰——”

格林被关进牢房之中。

对门的狱友正是那巫师老头。

待羽翼骑士走后,那巫师老头露出一口大黄牙,桀桀桀的怪笑了几声后,声音沙哑的说道:

“喂,新来的小子,你叫什么名字,犯了什么事儿?”

“格林,刺杀圣女。老东西没事一边儿玩去,別烦我。”

格林正忙著研究监狱结构,思索如何越狱。

所以隨意敷衍了几句。

巫师老头被他轻描淡写一句“刺杀圣女”给呛住了。

不论是哪个教会的圣女那可都是宝贝一样的人物,容貌、天赋与才情都是顶尖。

虽然有些疑惑,但最近圣光教会圣女来彼得堡的传闻就连他也听说了,那圣女一手医术出神入化,在市里开设诊所,救人无数,一时名声大噪。

“好小子,有胆!”

巫师老头桀桀桀怪笑一番后,神秘兮兮的问道:

“小子,你想不想越狱?”

“越狱?”

这倒是跟格林此刻的想法不谋而合了。

毕竟被斩首之后再想去找那圣女问个清楚,得花不少时间。

於是点头,“当然想,老东...咳,你有什么计划吗?”

这两人也不知道关在这儿多久了。

是时候向牢前辈取取经了。

“別那么著急嘛小子。”

巫师老头指了指对面牢房的骑士,桀桀桀的说道:

“我跟他商议了很久的越狱计划,虽然有九成把握能成功,但一旦被发现可就完了。

所以你想加入我们的话……桀桀桀,就必须得给点『投名状』,这样我们才信得过你。”

巫师的目光幽幽,隔著铁栏看向格林的左手。

格林明白了,原来这老登是想要自己的手啊!

“行,没问题!”

格林豪爽的答应下来。

“咔嚓”一声,格林將左手炼筋带骨的折断,撕破皮肤,露出森森白骨。

血滴飞溅到格林的脸上,他笑著把左手通过监牢缝隙丟到巫师老头怀里。

贴心的问道:

“光要一个左手就够了吗?其他器官要不要?”

巫师老头看著怀里血淋淋的左手,愣了:

“吔?”

格林感激的看著巫师老头。

没想到这老登只要一只左手就愿意带著自己越狱。

监牢冰冷的灯光下,格林沾著血滴的嘴角咧起。

异世界还是好人多啊。

如此感慨。

不多时,格林断裂的左手处就开始缓慢长出新的肉芽,血管、神经与白骨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慢增生。

10分钟后,一只崭新的左手出现了。

格林隨意活动了一下,便彻底適应。

“你是骑士职业超凡者?”

巫师老头看著这见鬼的一幕,摇头。

不对。

格林脖子上也被带了禁魔项圈。

一般来讲,没有人能在戴著禁魔项圈的情况下施展魔法与超凡能力。

巫师老头相当清楚,研究出这玩意的可是学院里那些严谨到极致的学者,不可能出现差错。

格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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