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没你好果子吃【求追读】(1/2)
上午10点,loen娱乐,顶楼办公室。
“嘶溜~”
林源放下手里的茶杯,轻咳一声:“申社长nim,金部长nim,我们来谈谈合同的事吧。”
申源秀跟金大勇对视一眼,心中疑惑一个练习生怎么能找来鸿盛的律师,要知道对方是出了名的难缠,而且贵。
申源秀把手搭在沙发上,下意识地敲了敲,一旁的金大勇立刻心领神会,“那个.....请问怎么称呼?”
“我姓张,是林源先生的法律顾问,这是我的名片。”
金大勇接过名片,小心地收进口袋,这可是鸿盛的律师,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上到青瓦台,下到財阀,谁见到了不给三分面子,这就是口碑。
申源秀鄙夷地看了他一眼,转头也把名片放进了口袋,他也想跟上这条船好吗。
金大勇拿来两份合同递了过去,开口说道:“我大概讲下合同的內容。
首先就是待遇方面:因为是限定组合,本意上是公司的一次尝试,赚不赚钱並不重要,所以分成方面给得比较高,除掉投入,利润公司拿5成,5成给成员,算下来是一人二成半。
林源笑著点了点头,並没有做出回应,钱不钱的无所谓,李知恩还能亏待他不是,而且一个月挣得够不够他零花还另说呢,反正又不用他操心,一切都有律师。
金大勇见没人搭理他,尷尬地脚趾抠地,可是他又得罪不起任何人,只能憋屈地继续说道:“第二,合同期內不得恋爱!不得故意取消或者推迟任何行程,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参与或者发表任何与政治有关的话题。”
林源差点没忍住,不谈恋爱?你去看看有几个真的遵守了,还不是私下里偷偷谈,能挣钱的公司还帮你打掩护,没挣钱的直接解约、雪藏、赔钱。
“金部长nim,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林源xi你说。”
“关於歌曲的版权问题,我希望版权归属於我个人,不知道公司能不能答应呢?”
“这.....”金大勇一时犯了难。
要是別的新人敢这么问,他早就把人赶出去了,公司花钱培养你,捧你出道,你不感恩就算了,还敢提版权?腿给你卸了。
可是对面是鸿盛啊,哪怕是loen背后的东家sk也不敢得罪人家,他可不敢乱说话,只能把难题交给申源秀,谁让人家是sk走出来的心腹呢。
“咳咳,那个......”
“请稍等,对於合同上写的2年內不能改、重新签订这点我方不同意。”张律师突然开口,被打断的申源秀眉头紧皱,脸色铁青。
“张律师,这个条款是每个艺人都有的,因为是知恩介绍来的,时间上我们已经缩得很短了。”
申源秀强顏欢笑地说道。
林源把一切都看在了眼里,只能说不愧是老狐狸,养气功夫绝对到位,放他身上估计都要掀桌子了。
“我不认可申社长的建议,既然是限定组合,那么存在就不会太长。”
林源也在这时插了进来,“申社长nim,其实时间从来不是问题。要是我火了,大把的公司愿意帮我付违约金。要是不火,我怎么都要赖在公司,好歹还有钱挣,您说是这个理吗?”
申源秀仔细思考了一下,觉得有点道理,最主要的是他还摸不透林源的底,他刚刚才发现,面前的林源好像才是上位的那个,而张律师只是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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