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准备搞钱(2/2)
他们这一带,並没有猎人这个群体,他们属罗县北部低山丘陵区,不是西部南部那种深山老林,野猪可能几片山头才有一群。
最重要的是他们这气候好,適合种植,山上三宝:柿子,板栗,红薯。
別的先不说,有柿子的地方,饿死人是很少见的事。
没有温饱压力,自然就没有人去做猎人这种投入大、收穫不稳定且危险的事情。
但是靠山吃山,套子夹子多少都有一些,大多都是下到山上听天由命,有没有收穫全看运气。
运气不好的,別说一个月,一年没收穫都是正常。
王秀霞下的套子,还是之前林父在的时候做的,早就锈跡满满。
野物嗅觉灵敏,闻到不属於林间的味道,自然不会上当。
这种需要用火把锈跡烧掉,再扔牛粪或烂泥里滚一圈,遮住味道。
嗯~,以上这些是林川在小说里看的,是不是这样他也不知道,没试过。
回头试试就知道了,反正也没啥成本。
火壠里的火剩一点点,正好边吃饭边给王秀霞烤裤腿。
野味大多数其实口感一般,但松鼠绝不在这个大多数里面,它的肉没有寻常野味那般柴,细嫩之余好像还带著一点回甘。
吊锅悬在半空,一家人动作飞快,林川注意到老妈只夹辣椒,抬手给她夹了几块肉:
“妈你吃点肉,辣椒吃多了胃不好。”
男人感情表述总是含蓄的,无论大小,特別是在农村地带。
林川的动作让老妈愣了一下,这是林川八岁上学之后第一次给自己夹菜,这简单的动作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好在小孩子眼力劲强,林雪见林川给妈妈夹菜,她也跟著学,夹著肉往王秀霞碗里递:
“妈妈,吃肉。”
另一边的林风筷子在半空顿了一瞬,最终还是缩了回去,埋头吃自己的。
王秀霞高兴地哎了两声:“你们吃,我碗里有,我爱吃辣椒。”
肉去除皮毛內臟之后也不知道有没有一斤,炒出来並不多。
只是这个时候的人吃饭还是『饭管菜』,一筷子菜能下好几口米饭。
唯一的遗憾是早上煮的是红薯粥,不然就这辣椒配上大米饭,口感绝绝子。
一顿饭吃完,菜还有將近一半,肉还占多数。
对此林川也没说什么,节俭是刻在国人骨子里的,想靠言语改变,几乎是不可能。
想改变这一点也很简单,让生活变得富裕就好了。
几十年后,生活水准提高,捨不得吃的人就变得很少了。
吃完饭,老妈继续去田间忙碌,把林风也带走了。
王秀霞很少叫林川干活,在她心中,学习为重。
以前林川都会自己跟著,但今天不行,相比于田地里的那点收成,显然是猎野猪搞钱更为重要。
林川让林雪在院子里起火烧夹子,他自己则找来铁丝准备合一股铁丝绳子。
普通的绳子可困不住野猪,要是夹到了因为绳子问题放跑了,那就不太值当了。
铁丝绳拧好,整体也还要烧一遍,再放进泥里过一遍。
“哥,你这是做什么呀。”
林雪凑过来,林川揉了揉她的脑袋。
“哥这做的可是好东西,可以用它来抓野猪,吃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