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多恩的让步,龙骑士难题(2/2)
他重新举杯,这一次主动与罗伯特轻轻一碰。
“朋友?”
“可以。”
“但记住,罗伯特——多恩人只会和记得自己欠了什么的人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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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罗伯特扫了一眼疲惫不堪的雷妮丝,嘴角勾了勾。按血脉定律,他们的后代或许会有一个拥有马泰尔的容貌,但瓦列利安的后代表明,哪怕强如拜拉席恩,只要体內有瓦雷利亚血统,双方结合的后代一定是银髮。
“现在多恩已经让步,一个亚莲恩换一座城市的实际控制权,这买卖太划算了。”罗伯特拿出笔记本,理论上来说哪怕不靠魔龙,他的部队也是维斯特洛最强的存在,尤其是海军完全是一家独大。但这么多年来,写笔记进行战略规划与分析已经是他的习惯了。
“当初琼恩艾林派我去海鸥镇当顾问,顺便也在那边留下自己的桩脚。据说韦赛里斯是靠著灼人部对『火术士』的崇拜整合的他们。”
当年血龙狂舞,一个叫做蓖麻的坦格利安私生女与戴蒙上床惹怒了某个“长乃字的梅葛”。女王下令要女泉镇伯爵曼佛利.慕顿处死蓖麻,惩罚她的叛国罪名。
慕顿不愿破坏宾客权利,於是同意让他的学士诺伦把女王的决定告知戴蒙亲王。亲王与蓖麻共渡一夜后要她逃离七国,蓖麻骑乘偷羊贼朝东方飞行,消失於螃蟹湾的朝雾间。
慕顿不愿破坏宾客权利,於是同意让他的学士诺伦把女王的决定告知戴蒙亲王。亲王与蓖麻共渡一夜后要她逃离七国,蓖麻骑乘偷羊贼朝东方飞行,消失於螃蟹湾的朝雾间。
差不多同一时间,野人中的画犬部分裂,出现一个新部族“灼人部”。这个部族的年轻人必须冒险为火巫师和龙进献礼物,常常被烫伤,但也因此被视为勇气的象徵。这是灼人部名称的来源。
时间、地点都过於巧合,无论学城还是布拉佛斯院士都倾向於认为火巫师就是蓖麻。那条龙自然是“偷羊贼”,野人所谓的考验其实就是龙焰。
罗伯特思考了下,偷羊贼当年已经80岁,若活到今天至少有240岁。且不说东西大陆的记载中,没魔龙可以活那么久。这个年龄段的魔龙体型比他的旗舰“泰坦”號还大,根本不可能藏百年不被人发现。
“如果推测合理,或许明月山脉深处有当年『偷羊贼』的龙蛋。可如今龙蛋已经成为化石,韦赛里斯並不像我阅读过古吉斯的捲轴,坦格利安的御龙技术也早已失传。所以他不可能有龙。或许他是靠著其他什么手段贏得认可的。”
话说回来,韦赛里斯回到维斯特洛是在自己发动“南北战爭”期间,时间太短,就算有龙也不会超过小马驹大小。若自己决心收拾他,会比当年“阳炎”收拾“月舞”还要容易。这还不算骑手能力的差距,韦赛里斯的技艺哪能和他比?
想到骑手,罗伯特皱起眉头。维斯特洛实行封建制度。法理来说,土地和军队分封出去后,就算是国王也不能收回——可他不在意。
经过坦格利安数百年的改造,早期那种“我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早已被扫入歷史垃圾堆。篡夺者战爭,除了北方坦格利安没有兴趣经营,导致集体效忠史塔克外,鹰、鱼、鹿都有大批次级贵族拒绝封君的徵召,直接效忠铁王座。
最重要的是只要有龙在,再能打的军队也只有化为灰烬,再坚固的城堡也不过赫伦堡第二。
但龙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它们只会服从骑手的指令。一旦命令下达,就算是生它们的母龙也会上去撕咬。人类的王权对魔龙而言,更是屁都不算。
一条魔龙一生可以有多个骑手,一个骑士一生只能有一条龙,这是瓦雷利亚时代遗留的铁则。相比城堡、军队、土地这些“次要”且“无危胁”的分封,给魔龙一个骑手,才是真正的“分封挑战”。
现在自己有4条龙,靠得住的骑手只有雷妮丝。
当初留著韦赛里斯,就是因为龙骑士太稀缺。可如今形势下,不给他一口龙焰,就算自己这个当侄女婿的开恩。丹妮莉丝现在才10岁,性格也不是那种女战士,更像东大陆的贵族小姐。女儿杰妮娜拉性格啥的都没问题,奈何年龄比丹妮莉丝都小。
“呼!”罗伯特合上笔记本,目前为止2条魔龙已经足够,想不出骑手人选,那就搁置到子嗣们长大。既然多恩已经让步,等到阳戟城的部队开拔,自己这边也可以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