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格物新论(2/2)
没想到,徐妙云现在是一发不可收拾。
除开晚上会回去休息以外,其他时间都在马宅与曾秀格物致知。
一整天两人不是在吵架,就是在折腾。
所幸是房子够大,马文渊可以躲在书房里享个清静。
日上三竿。
徐妙云狗狗祟祟来到马文渊的书房,此刻马文渊正在將训练计划书面化。
这是他的习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而且写出来,才能更直观的看见哪里明显不合理。
吱——
门被小心推开,一个小脑袋探了进来,左瞅瞅右瞅瞅。
“有事?”
马文渊没抬头,只是隨口问道。
“阿叔。”
徐妙云走了进来,依旧四处乱看,
“阿叔书房怎么也没书?”
“那玩意多贵,反正我基本都记得,你有什么事?”
徐妙云撇了撇嘴,最后才道,
“我写了点东西,阿叔帮我看看?”
跟著她一起进来的还有曾秀。
不过不像徐妙云这般隨性,曾秀要拘谨很多。
甚至一直想藏在比她矮三个头的小孩身后。
马文渊自然看见她了,接过徐妙云自己撰写的文稿,隨口又问道,
“七日不见,你学业如何了?”
这一问,令曾秀更紧张了。
看著她这样子,马文渊也清楚了。
平常曾秀很尊敬他,那也不至於如现在这般畏畏缩缩,显然是一点没学。
马文渊倒也不恼。
毕竟是少年人嘛,虽然这年头的人普遍早熟,但年纪毕竟摆在这了,爱玩也是天性。
马文渊注意力逐渐回到徐妙云写的东西上。
標题是《格物新论》。
令马文渊起了些许兴趣。
“卷一·动理篇。其一·落体快慢辨析。”
这里是在写自由落体实验。
“取大小二石,同高並释,无风之时,几乎同时及地。俗谓“重者必速坠”,大谬。”
“然纸絮、鸿毛之属,落则迟缓,非轻重之故,乃风气阻之也。若去风气之扰,则万物同高同坠,速无差等。”
看到这,马文渊有些惊奇,当时他並没有说风阻,因为他觉得太超纲了。
可徐妙云居然自己想到了这一点,很难得。
马文渊接著往下看。
“其二·惯性新说。”
“试以圆丸置平石上,轻推则行,久则自止。世谓“力尽则止”,非也。”
“丸之止者,因石面有涩、风气有逆、地有微倾,三者相扰,故夺其动势。若尽去此扰,则丸虽无推力,亦直行不止,不曲不驻。”
“故立“物性守常”之论:凡物本態,静者欲恆静,动者欲恆直动,非有外物相挠,终不改其態。”
惯性定律,马文渊曾点拨过,可能想的这么通透实属不易。
往下看就没有了,徐妙云只写了这一卷,马文渊忽然有些好奇,“光的散射怎么没写?”
“这个秀秀姐写了!”徐妙云立马回答。
马文渊看向曾秀,十四五岁的少女被这么一注视,脸都不自觉红了些许。
最后还是徐妙云看不得这般磨蹭,强行夺过手札,递给马文渊。
“磨磨唧唧的如何能行。”徐妙云批评道,“没有一点男子气概!”
这话像是他老爹在骂手底下人,被她学去了。
曾秀被气到了,反驳道,“我本就不是男子,反倒是你没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
能吵架,显然这俩丫头关係发展的很好。
马文渊不予理会,只是自顾自看著曾秀的手稿。
“卷一·光色。论日光穿水精珠而分五色。”
“余尝取水精圆珠,映日於暗室中,得彩纹如虹。非珠有色,乃日光入珠,折而自裂也。”
“推原其理:光行直道,遇水精则曲;其曲有急缓,故色分焉。赤曲最缓,紫最急,余色次第其间。譬如同发之舟,入不同缓急之水流,先后抵岸,色之先后亦犹是。”
“又悟:凡物之色,非物固有,乃其表里之气折光而现。若光尽同曲,则天下皆白。此“光之屈信(伸)”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