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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间幕(其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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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的蒙德不似璃月,即便是夏日,晚风毫无遮拦地吹在身上还是会令人感到些许寒冷,也许是因为野外没有什么遮挡的原因。

跟璃月放眼望去的群山不同,蒙德儘是一片又一片的大草原,即便偶尔有些山坡,也不是那么陡峭。

一路坐著马车,望舒客栈向前几百里后再换乘热气球,又过了几日,白启云才穿过石门,进入到蒙德的地界。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他本来是想找个客栈先休息一晚,但刚从石门的岗哨处离开他就后悔了。

眼前全是光禿禿的草地,別说客栈了,就连普通的住户都没有,根本就没有地方让他借住一晚。

“虽然已经有心里准备了,但这也太....”

因为旅途靠近龙脊雪山的缘故,这附近的气温比起別处还要低上不少。

那堆积著千年风雪的白色山峰。仅仅是远远望上一眼,那无边的寒冷都像是要向他衝过来一样,把他团团围住。

可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这荒无人烟的野外根本就没什么建筑物用来避寒。

看样子,今晚白启云只能在野外度过了。

不过好在他提前准备好了野外用的履行帐篷。

多亏了《三天时间,教你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旅行者》里有明確地提过这件事,不过好像是因为作者本人在野外旅行的时候睡草地被蚊子叮了之后才加上去的,而且按照书中的描述来看,那块草地后来的下场可能很不好。

希望草地没事。

挑选了一处挨著大石头的地方把帐篷扎好后,白启云在地上架起了火堆,准备起了今天的晚饭。

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快新鲜的野猪肉放在火上开始燻烤,这块肉是之前在石门的守卫那里买的,他们那些站岗的士兵在值班期间以外经常会去打猎,然后把猎物出售给路过的行人,算是消磨时间。

“既然来了蒙德,那就试试蒙德的料理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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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邻国的料理,白启云所知不多,但印象里相较於极其讲究的璃月,蒙德的料理风格应该是那种更加粗獷的存在。

所以他选择了烧烤这种人类最原始的烹飪方式,希望这样能尝到蒙德料理的风味吧。

嗯...大概吧。

肥瘦相间的猪排被用削尖了的木棍穿过,架在火堆上,滋滋冒油。

不一会,一股肉香便从中散发了出来,如同最高明的匠人手中的鉤子一般,引得半天滴水未进的白启云喉咙微动。

又过了一会,猪排上的血色尽数退去,变成了焦褐色的外皮。

飢饿难耐的少年眼尖,知道这是熟了的標誌,连忙抓了把调味料洒在了上面。

“嘶,烫烫烫...”

拿起猪排,白启云的嘴唇刚碰到被烤的有些焦脆的外皮就被那惊人的热度给烫到。

那散发著热气的猪排逼得他只能在一边用嘴巴大口大口地给它吹风,希望它赶紧降到能入口的温度。

吹了半天后,少年小心翼翼地再次凑近了肉排,用脸確认了温度確实降下来了之后吭哧一口咬了上去。

被烤的焦脆的外皮和汁水饱满內里在他的口中爆开,孜然辣椒那特殊的香味也跟肉混合在了一起,给猪排增色不少。

只是....

嚼了几口后,一阵浓郁的土腥味从嘴里飘了出来,熏得白启云不自觉地皱起了眉头。

蒙德猪肉的腥味这么大的吗?

可是猪排已经入口咬掉了一大块,重新上架烧烤也不值当,白启云只能又往上撒了些辣椒来遮盖气味,勉强吃掉了剩下的猪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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