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时迁?一棍子锤死!(2/2)
“嗯?”
下一瞬,他的眸子陡然一缩。
此时,一个汉子正不紧不慢,在炭头和庞秋棠的坐骑之间穿行过去。
看似寻常,但是祝彪眼尖,瞬间便察觉到了几齣不寻常之处。
这汉子身量不过五尺,精瘦,尖嘴,瘪腮,穿了件灰扑扑的羊皮袄,手臂长,手也长。
乍一看,好像马猴成精了似的。
经过马匹时,他余光十分隱晦的瞟向褡褳,肩膀还微微耸起,似是无意的蹭了马屁股一下。
最后一条,此时船身顛簸摇摆,多数人都或靠或坐,他却能如履平地,迈步时,脚尖先落地,几乎无声。
这是个偷儿!
这副尊容,这副做派,一个人名瞬间自脑中蹦出,鼓上蚤,时迁!
祝彪眸子微眯,闪过一抹戾芒。
那个不会再出现的未来里,祝家庄被梁山攻灭,最后杀个鸡犬不留,始作俑者便是这个偷儿。
似乎感应到了祝彪的目光,那汉子毫无徵兆的回头扫来。
却见祝彪正指著马,对庞秋棠吩咐道:
“某渴了,取酒囊来,再扯几根肉乾,好下酒。”
那汉子的目光只在祝彪身上停了一瞬便挪开了,只是转头时,八字鬍微微抖了下。
“羊牯。”
他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冷嗤道,习惯性的搓了搓细长的手指。
“找死!”
祝彪也勾起嘴角,摩挲著新得的,尚未染血的曲横刀。
他不確定,这人到底是不是时迁,但他篤定,只要这人递爪子,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少顷,那汉子径直朝后舱去了,递过水囊肉乾时,庞秋棠终究没忍住,压低声音问道。
“那人贼眉鼠眼,看著不像善类,莫不是贼人踩盘?”
祝彪接过水囊灌了两口,捻了一根羊肉乾斜叼在嘴上,又分了根给庞秋棠。
嚼肉乾是他这两个月才养成的习惯,一方面可以及时补充体能,盐分,另一方面,为了缓解上辈子带来的菸癮。
见他不答话,庞秋棠眉头微拧,戳了他一眼。
“呵!”
祝彪笑了。
心中略感欣慰,果然,人都是逼出来的,短短几日,这小娘皮的江湖经验,还有警惕性,全都涨了一大截。
配上还算不错的身手,敢於杀人的胆魄,或许能平安到家。
两世为人,祝彪都是个守诺之人,虽应下庞万春的请求,他心里有別的盘算,但应下了,他就会尽全力做到。
见他又走神了,庞秋棠秀眉紧拧,用力戳了他胳膊一下。
“嗯,不错,眼力劲见涨,这鸟廝,確实是个贼。”
一听这话,庞秋棠的眼睛倏然一亮,下意识扣住祝彪送她那枚铜扳指。
“那咱们要不要把他拿下,审出同伙的藏身之处,然后一锅烩了?”
“烩什么?”
祝彪刚刚才升起那丝欣慰瞬间被兜头浇灭,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
“你当是饮饼吗?捉姦在床,抓贼拿脏,现今你空口白牙的,凭啥说人家是贼?”
“这可是京城脚下,你还当荒郊野岭呢?”
大宋再烂,都城东京明面上还保持著秩序。
否则,以高俅的权势,也用不著煞费苦心的亲自栽赃林冲带刀闯白虎堂,还收买差人半路动手。
接林娘子的难处也正因如此,不能蛮干,那该死的高衙內,也不能一刀劈了。
开封府,大理寺,皇城司,刑部提刑,还有殿前班直,並不都是吃乾饭的废物。
还是有能人的。
“呃~”
庞秋棠被噎得俏脸一红,不过只是几息她便想通了,眸子更亮了。
“你在等他自投罗网?”
祝彪答非所问道:
“记住,日后若察觉被贼人盯上,多用脑子,审时度势,想办法一棍子锤死他,却別把自己搭进去。”
“嗯!记住了。”
庞秋棠重重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