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忽悠黑魔王出道当偶像(1/2)
“因为我喜欢帮助有理想的年轻人。而且——”
马丁顿了顿,继续写:
“而且我觉得你这个人挺有意思的。虽然有点中二,但还不像双孔插头那样不可救药,那傢伙明显走错了路子,充其量只是一个恐怖分子罢了。
你要是好好发展,说不定能成为一个,呃……有魅力的反派。”
【双孔插头?】
“那不重要。”
【中二又是什么?】
“就是觉得自己天下第一,谁都看不起,整天想著毁灭世界。”
【……这不正常吗?】
“正常,但不够高级。”
【那什么高级?】
马丁想了想,开始输出真正的內容:
“你看啊,真正的反派,不是靠嚇人统治世界的。你得有魅力,得有粉丝,得让大家心甘情愿跟你混。
你知道为什么格林德沃那么多人追隨吗?因为他帅,因为他能说会道,因为他让那些人觉得自己在做一件伟大的事。”
【格林德沃……】
字跡里带著一丝思索。
“对,格林德沃。他虽然也是反派,但人家走的是精英路线。
演讲,集会,穿得人模狗样,站在台上忽悠——我是说鼓舞人心。
你再看看你,躲在本子里研究黑魔法,研究出来又怎么样?连个身体都没有,谁听你的?”
对面很久很久没有回应。
马丁知道,才十六岁的小汤姆应该是被自己忽悠住了。
他决定再加把火。
“小汤姆,我给你指条明路。”
日记里的汤姆·里德尔暗自奇怪自己的黑暗魔法为什么对眼前这个傢伙不起作用,却又不自觉的被他的话吸引。
【……什么明路?】
“你想不想当偶像?”
【偶像?那是什么?】
“就是——万人迷。站在台上,大家给你欢呼,给你送花,给你写信。你说什么他们都信,你做什么他们都学。比黑魔王还风光。”
【这……这跟黑魔王有什么区別?】
“区別大了。黑魔王是靠嚇人,偶像是靠魅力。黑魔王出门要带保鏢,偶像出门粉丝开道。黑魔王死了大家拍手叫好,偶像退休了大家哭得死去活来。”
对面陷入了深深的沉思,有种被忽悠瘸了的跡象。
马丁趁热打铁:
“你想啊,你要是成了偶像,站在台上讲你对魔法界的看法,讲纯血统的荣耀,台下成千上万的人给你鼓掌,一呼百应。
这不比你一个人躲在犄角旮旯里瞎琢磨那些有的没的强?”
【可是……】字跡里带著一丝挣扎,【可是偶像……听起来好轻浮……】
“那你说,魔法部部长是怎么选出来的?是靠演讲拉票啊。伏——我是说,伟大的黑魔王,也得会忽悠人。不会忽悠,谁会跟你造反?”
对面再次沉默。
这次沉默持续了整整五分钟。
然后纸面上浮现出一行字,笔画有点飘忽:
【那你觉得……我適合当……偶像吗?】
马丁差点笑出声。
但他忍住了,严肃地写道:
“適合,太適合了。你看你,斯莱特林优等生,长得帅,会说话,还有悲惨身世——麻瓜父亲拋弃了你和你母亲,对不对?这故事讲出来,多感人。粉丝一听就哭了。”
【我的身世……感人?】
汤姆的语气里带著一丝不可思议——他一直把这当成耻辱。
在马丁的接连忽悠下,他甚至忘了计较对方透露出来的对自己身份的了解。
“当然感人!你想啊,一个从小没有父爱的孩子,靠自己在孤儿院长大,考进霍格沃茨,成为最优秀的学生——这叫什么?这叫励志!这叫逆袭!粉丝最爱这种故事了!”
马丁可劲的忽悠,说的那叫个天花乱坠,仿佛选秀节目里侃侃而谈的导师,各种骚话张口就来,把幼年版伏地魔唬得一愣一愣。
汤姆彻底懵了。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最羞耻的身世,居然可以变成……卖点?
【那……那我应该怎么做?】
字跡里带著一丝小心翼翼的试探。
马丁写道:
“第一步,你得有个艺名。”
【艺名?】
“对,『汤姆·里德尔』这名字太平凡了,不够有记忆点。你得想一个响亮的、让人一听就忘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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