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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打铁,你手搓大狙嚇疯皇帝
第一章铁匠铺来了个大人物
大雍永安十七年,暮春。
京城东市的铁匠铺子一字排开,叮叮噹噹的打铁声从早响到晚,像一首永远唱不完的歌。其中最不起眼的那间铺子,门脸窄得只能容两个人並排走,招牌上的字被烟火熏得几乎看不清了,依稀能辨认出“沈记铁坊”四个字。
铺子的主人叫沈墨,今年二十一,是东市最年轻的铁匠,也是技术最差的那个。
不是他不用心,是他的思路和別的铁匠不太一样。別人打菜刀,他打菜刀——但刀柄上要多一个护手,说是怕切菜的时候手滑伤到自己。別人打锄头,他打锄头——但锄刃要淬两次火,说是这样更耐用,结果锄头硬到挖不动土。別人打剪刀,他打剪刀——但两片刀刃之间要加一个弹簧,说是能自动回弹,省力。剪刀確实省力,但剪什么都打滑。
东市的铁匠们提起沈墨,都摇头:“那小子,心比天高,手比脚笨。”
沈墨不在乎。他觉得自己不是笨,是超前。这个时代的人理解不了他的设计,没关係。他等得起。
他確实等得起,因为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沈墨是穿来的。三年前,他还是某军工院校机械工程专业的研究生,研究方向是精密武器製造。毕业论文写的是“高精度远程狙击平台的结构优化与气动设计”。答辩前夜,他在实验室加班到凌晨三点,困得实在撑不住了,趴在桌上睡了一觉。醒来就躺在这间破铁匠铺的后面,变成了一个十八岁的小铁匠,继承了一间快要倒闭的铺子和一屁股债。
三年了,他已经不太想原来世界的事了。不是不想,是不敢想。想多了睡不著。他现在只想好好活著,把这个铁匠铺经营下去,还清债务,攒点钱,娶个媳妇,生个娃,平平淡淡过一辈子。
但命运显然不打算让他平淡。
这天下午,沈墨正在铺子里打一把镰刀——正常的镰刀,没有加任何多余的设计,因为他已经被隔壁的王铁匠骂了三次“你再乱搞就把你铺子砸了”——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喧譁声。
“让开让开!都让开!”
“什么人这么大排场?”
“嘘!是宫里的人!”
沈墨抬起头,看见一队人马从街口浩浩荡荡地开过来。打头的是十几个佩刀的侍卫,穿著明光鎧,气势汹汹地把路两边的百姓往两边赶。后面跟著一顶轿子,轿子不大,但通体漆黑,镶著金边,轿帘是用上好的蜀锦做的,绣著五爪金龙。
轿子后面还跟著几个人,穿著官服,看样子品级不低。
沈墨心里咯噔了一下。这排场,不是亲王就是——他不敢往下想了。
轿子在沈记铁坊门口停了。
周围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看著那顶轿子,看著轿帘被一只修长的、保养得极好的手掀开,看著一个人从轿子里走出来。
那是一个年轻人,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穿著一件玄色的常服,没有戴冠,只用一根白玉簪子束著头髮。他的面容很清俊,但眉眼间有一种天生的、不容冒犯的贵气。他站在那里,目光扫过东市两排的铁匠铺子,像是在看一堆不值钱的东西。
然后他的目光停在了沈记铁坊的招牌上。
“沈记铁坊。”他念了一遍招牌上的字,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像一颗石子丟进平静的湖面,“就是这里。”
沈墨站在铺子门口,手里还攥著那把打到一半的镰刀,整个人都僵住了。
那个年轻人走到他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眼。
“你就是沈墨?”
“草……草民是。”沈墨的声音有点抖。不是他怂,是这个人身上的气场太强了。那种感觉就像你在实验室里好好做著实验,忽然有人推门进来,告诉你首长要来视察——不,比那还夸张。这感觉像是首长已经站在你面前了。
“进去说话。”年轻人抬脚就走进了铺子,好像这是他自己的地盘一样。
侍卫们鱼贯而入,把狭窄的铺子挤得满满当当。沈墨被挤到角落里,手里还攥著那把镰刀,不知道该放下还是该举著。
年轻人环顾了一圈铺子。墙上掛满了沈墨这三年打的各种东西——菜刀、锄头、剪刀、铁锅、马掌、门环……每一样都奇奇怪怪的,和正常的铁器不太一样。他走到墙边,拿起一把菜刀看了看。刀柄上有个护手,刀刃比普通菜刀窄一些,弧度也不太一样。
“这是你打的?”
“是……是的。”
“为什么刀柄上要加这个?”他指了指护手。
“防止切菜的时候手滑,伤到手指。”
年轻人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把菜刀放回去,又拿起一把剪刀。两片刀刃之间有一个小小的弹簧,他试著剪了一下空气,剪刀“咔嗒”一声弹开了。
“这个弹簧是做什么的?”
“自动回弹。剪东西的时候不用手动把刀刃分开,省力。”
“好用吗?”
“……不好用。剪什么都打滑。”
年轻人的嘴角微微抽了一下,不知道是想笑还是想骂人。他把剪刀放下,走到铺子最里面。那里有一张很大的工作檯,上面摆满了各种工具和半成品。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根铁管——很长,大概有四尺,壁厚很均匀,內壁光滑得能照出人影。铁管的一端被加工成了某种复杂的形状,有膛线——很深的、螺旋形的膛线。
年轻人的目光停在那根铁管上,停了很久。
“这是什么?”他问,声音忽然变得很轻,很平静,但平静底下有什么东西在翻涌。
沈墨的心跳漏了一拍。那是他的宝贝。他来这个世界三年,花了两年时间,断断续续地、偷偷摸摸地,用这个时代最原始的工具,一点一点地搓出来的。一根高精度狙击枪管。冷锻成型,螺旋膛线,公差控制在零点零一毫米以內——用肉眼和手工。
他本来打算做完之后找个没人的地方试一枪,看看在这个世界能不能打响。然后就把这事烂在肚子里,一辈子不提。
但现在,这个东西被一个一看就是大人物的人发现了。
“就是……一根铁管。”沈墨说,声音乾巴巴的。
年轻人转过头来看著他。那双眼睛很黑,很亮,像两颗被打磨到了极致的黑曜石。眼睛里没有愤怒,没有好奇,有一种更深的东西——是审视。像是一个站在山顶上的人,在审视山脚下的一块石头。他在判断这块石头有没有用。
“铁管?”他拿起那根枪管,在手里掂了掂,“壁厚均匀,內壁光滑如镜,还有这些螺旋纹——你花了多久?”
沈墨张了张嘴,说不出话。
“两年。”年轻人替他说了,“我的人盯了你两年。你每天晚上关了铺子之后,一个人在这间屋子里,用这些破铜烂铁打出来的东西。”他把枪管放回桌上,转过身来面对著沈墨,“你知道我是谁吗?”
沈墨摇了摇头。
“我叫赵恆。”年轻人说。
赵恆。当朝皇帝的名字,沈墨是知道的。他在这个时代活了三年,就算再怎么不关心政治,皇帝的名字还是知道的。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见到这个人。更没想过,这个人会站在他的铁匠铺里,拿著他手搓的枪管,问他这是什么。
沈墨的腿软了一下,差点跪下去。
“草民——”
“別跪。”赵恆的语气淡淡的,“朕不喜欢人跪。站著说话。”
沈墨站住了。不是他想站住,是他的腿软得跪不下去。
赵恆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来。椅子是沈墨自己打的,三条腿长一条腿短,坐上去会微微往左边歪。赵恆坐上去之后,身体自然地往左倾了一下,但他没有调整姿势,就那么歪著坐著,看著沈墨。
“朕听说,东市有个铁匠,打的东西奇奇怪怪的,但每一件都有门道。”他说,“朕让人来看了,看了半年,回来说看不懂。朕又让工部的人来看,又看了半年,还是看不懂。最后朕自己来了。”
他指了指桌上那根枪管。
“告诉朕,这是什么。”
沈墨站在那里,脑子里一片混乱。他知道自己应该说“这就是一根铁管,草民打著玩的”。他知道自己应该装傻,应该糊弄过去,应该把这个话题岔开。他知道自己不应该说出真相。说出真相的后果,他不敢想。
但他看著赵恆的眼睛,那双黑曜石一样的、审视的、等待的眼睛,忽然觉得——这个人不会放过他。不管他说不说,这个人已经盯上他了。他装傻,这个人会查。他糊弄,这个人会更感兴趣。他岔开话题,这个人会自己找到答案。而一旦这个人自己找到了答案,他的处境会比主动交代危险一百倍。
沈墨深吸了一口气。
“陛下,”他说,声音不再发抖了,“这个东西,叫枪管。”
赵恆的眉毛动了一下。
“枪管?”
“对。枪管。它是一种武器的一部分。这种武器——”沈墨停了一下,在心里斟酌了一下措辞,“这种武器可以在很远的距离上,杀死一个人。”
“多远的距离?”
“三百步。”
铺子里安静了。安静得能听见墙上那把剪刀的弹簧在微微震动。
赵恆看著他,看了很久。
“三百步。”他重复了一遍,声音很平静,“弓弩的最远射程是一百五十步。三百步——你的东西,比弓弩远一倍。”
“不止是远。”沈墨说,话已经说出口了,收不回来了,他索性豁出去了,“它的精度也比弓弩高。三百步的距离,它可以精確地击中一个——一个茶杯。”
这次赵恆沉默的时间更长。铺子里的侍卫们面面相覷,有人手已经按在了刀柄上。工部的那几个官员脸色煞白,像是看见了什么不该看见的东西。
“演示给朕看。”赵恆说。
“现在不行。”沈墨说,“枪管只是其中一部分。还需要其他的零件——枪机、扳机、枪托、瞄准镜。还有火药和弹丸。这些东西——”他看了一眼墙上那些乱七八糟的铁器,“这些东西我还在做。大概还需要——三个月。”
赵恆站起来。椅子在他身下发出吱呀一声,三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那种歪。
“三个月。”他说,“朕给你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朕要亲眼看见这东西。如果它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他没有说完这句话,转身走出了铺子。
轿子走了。侍卫走了。官员走了。东市恢復了往日的喧譁,叮叮噹噹的打铁声又响了起来。
沈墨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铺子里,看著桌上那根被皇帝亲手摸过的枪管,忽然觉得腿又软了。他扶著工作檯坐下来,大口大口地喘著气。
三个月。皇帝给了他三个月。
他低头看著自己的手。这双手,三年前在实验室里敲键盘、画图纸、拧螺丝。这双手,三年后在铁匠铺里抡大锤、烧炉火、挫铁管。这双手,刚刚接了一个天大的活儿。
三个月。他要在三个月之內,在这个连螺丝都没有的时代,用一堆破铜烂铁和一口烧煤的炉子,手搓出一把完整的、能用的、精度在三百步外击中茶杯的高精度狙击步枪。
沈墨看著那根枪管,忽然笑了。笑容很苦,但眼底有一丝光。
“我就知道,”他对自己说,“穿越这种东西,怎么可能让你平平淡淡过一辈子。”
第二章手搓大狙
沈墨花了三天时间列了一张清单。
枪管已经有了,但还需要校直和拋光。枪机需要设计成旋转后拉式,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可靠的结构。扳机组件需要一套精密的连杆系统,扳机力要控制在三磅以內。枪托需要用胡桃木,乾燥处理至少需要一个月,但他没有一个月,只能用火烤法快速乾燥,牺牲一些稳定性。瞄准镜是最大的难题——他需要两块光学玻璃,磨成凸透镜和凹透镜,组装成一个三倍率的瞄准镜。在这个连玻璃都烧不平整的时代,这几乎是天方夜谭。
清单列完之后,他看著那张纸,沉默了很久。
“三个月,”他自言自语,“老子在实验室里有cnc工具机有光学磨床有数控铣床,这些东西一个星期就能搞定。现在——”他看了看角落里那堆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废铁和碎玻璃,“现在我连一块平整的铁板都找不到。”
但他没有別的选择。皇帝给了他三个月。三个月之后,如果他拿不出东西来,或者拿出来的东西不够好,后果他不敢想。歷史上那些让皇帝失望的工匠,下场都不太好。
他开始干活了。
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来,生火,烧铁,锻打。白天正常营业,打一些正常的铁器卖给街坊邻居,赚点钱买材料。晚上关了铺子之后,才是真正的战斗。
枪机的结构最复杂。旋转后拉式枪机需要一个闭锁凸榫、一个抽壳鉤、一个击针、一个击针簧、一个保险机构。这些东西的尺寸精度要求都在头髮丝那么细的级別。沈墨没有测量工具,只能用卡尺——他自己用废铁皮磨出来的卡尺,精度大概在零点五毫米左右。零点五毫米,在精密机械领域里,几乎等於没精度。
但他硬是用这零点五毫米的精度,一点一点地磨出了每一个零件。他用銼刀銼,用砂纸磨,用油石拋光。每一个零件都要做三四个备用,因为总会有一两个在淬火的时候裂开。他的手指被烫伤了无数次,被锋利的铁屑割破了无数次,被锤子砸肿了无数次。他不在乎。他在乎的是那个数字——零点零一毫米。那是他需要达到的精度。他用肉眼和手感,在逼近那个数字。
枪托用胡桃木。京城没有胡桃木,他花了半个月的工钱从南货商人手里买了一小块,还不够大,只能用两块拼起来。他用刨子刨平接合面,用鱼鰾胶粘合,用火烤法快速乾燥。火候很难控制,第一块烤裂了,第二块烤焦了,第三块终於勉强能用。他用銼刀和砂纸把枪托修出形状,木屑飞得到处都是,他的头髮里、衣服里、鼻孔里全是木屑。
瞄准镜是最折磨人的。
他需要两块光学玻璃。这个世界有玻璃,但都是那种浑浊的、带著气泡的、像鼻涕一样的东西。他跑遍了京城所有的玻璃铺子,找到了一块勉强能用的——还是从一个破了的西洋望远镜上拆下来的。只有一块。他需要两块,但他只有一块。
他盯著那块玻璃看了三天,终於想出了一个办法。把一块玻璃切成两半,磨成不同的曲率,一块做物镜,一块做目镜。切玻璃需要用金刚石,他没有金刚石,只能用钢针蘸著金刚砂粉一点一点地划。划了三天,终於把玻璃切成了两半。然后磨。磨透镜需要精度更高的工具,他用铸铁自己铸了一个简易的球面磨具,用手摇的方式一点一点地磨。磨了七天,磨废了三套,终於磨出了一组合格的。
他把物镜和目镜装进铜管里,用细铜丝固定,外面套一层铜皮做保护。对著窗外看了一眼——远处的屋顶在镜片里微微放大了,虽然边缘有些模糊,但能用。
三倍率。够了。
火药是这个世界本来就有的。黑火药,配方和他在课本上学到的一模一样——硝石、硫磺、木炭。但黑火药作为发射药,燃烧速度不稳定,精度会受影响。他用木炭粉和硫磺的比例反覆试验了十几次,终於找到了一种相对稳定的配比。弹丸用铅铸,模具是他自己刻的,一个弹丸一个弹丸地浇铸,然后用砂纸磨圆。每颗弹丸的重量误差控制在零点五克以內。
两个月过去了。
铺子里堆满了各种零件和工具,乱得像一个垃圾场。沈墨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以上,瘦了十几斤,眼窝深陷,颧骨突出,手指上全是伤疤和老茧。但他的眼睛是亮的。那种光,不是普通铁匠眼睛里会有的光。那是一个工程师看见自己的图纸正在变成实物的时候,眼睛里会有的光。
第六十三天的夜里,所有的零件都做完了。
沈墨把枪管、枪机、扳机、枪托、瞄准镜一一组装起来。他拧紧最后一颗螺丝的时候,手在发抖。不是因为累,是因为紧张。他做了一把枪。在这个连蒸汽机都没有的时代,他用手工和肉眼,做了一把高精度狙击步枪。
他把它端起来,掂了掂重量。大概十二斤。比设计重了两斤,但还能接受。他把枪托抵在肩上,闭上眼睛,通过瞄准镜看向窗外。月光下,远处屋顶上蹲著一只猫,在舔爪子。瞄准镜里的猫很清晰,他能看见它的鬍鬚在月光下微微颤动。
他放下枪,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慢慢地吐出来。
“成了。”他对自己说,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
第七十天的早晨,宫里来人了。
还是那个排场,侍卫开道,轿子压阵。但这次赵恆没有坐轿子,他骑了一匹马,穿著一件窄袖的胡服,脚上蹬著马靴,像是要去打猎一样。他下马的时候,动作很利落,一看就是经常骑马的。
“好了?”他问。
“好了。”沈墨说。
赵恆看了一眼他手里的东西。那东西有一根长长的铁管,铁管下面连著一个木托,木托上镶著铜製的零件。整体看起来粗糙得很,像是一个铁匠学徒的习作。但他注意到了一些细节——铁管表面虽然粗糙,但內壁的光泽在阳光下隱隱可见,光滑得像一面镜子。铜製零件的接合处严丝合缝,看不出一点缝隙。木托的弧度正好贴合人的肩膀和脸颊,握柄处被砂纸打磨得光滑圆润,像是被手摩挲了很久。
“走。”赵恆翻身上马,“去西山。”
西山的皇家猎场有一片空地,四周是山,中间是一块天然的靶场。赵恆的侍卫们已经提前在那里布置好了。空地上摆了一张桌子,桌上放著一个茶杯。白色的,景德镇的细瓷,在阳光下泛著温润的光。
三百步。沈墨目测了一下距离,大概三百步,误差不超过十步。他不知道赵恆是怎么精確测量这个距离的,但他知道,这个数字不是隨便选的。三百步——他说的三百步,赵恆记住了。记住了整整三个月。
沈墨把枪放在桌上,从隨身的布袋里掏出一颗铅弹丸,塞进枪膛。又掏出一个小纸包,里面是精確称量好的火药,倒进枪管,用通条压实。然后拉上枪机,旋转,闭锁。
他趴在地上。草地很湿,露水浸湿了他的衣袖和膝盖。但他不在乎。他把枪托抵在肩上,脸颊贴在木托上,右眼凑近瞄准镜。
瞄准镜里的世界是另一个世界。茶杯在镜片里被放大了,白色的瓷面上有一道极细的裂纹——那是一只旧茶杯。杯子里盛满了水,水面平静得像一面镜子。风吹过来,水面微微晃动,涟漪一圈一圈地扩散。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手指搭在扳机上。
扳机力大概三磅半。比设计重了半磅,但还能接受。他能感觉到扳机在手指的压力下慢慢移动,第一道火,第二道火——然后到了一个临界点。
他停止了呼吸。
瞄准镜里的十字线——他在物镜和目镜之间加了一个十字丝,用蜘蛛丝做的,细得几乎看不见——稳稳地压在茶杯的正中央。
他扣下了扳机。
“砰——”
那声音不像弓弦,不像投石机,不像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武器。那是一声闷响,像夏天的惊雷从头顶滚过,像一座山从內部崩塌。声音在山谷里迴荡了很久,惊起了远处树林里的无数飞鸟,黑压压的一片,遮住了半边天空。
枪口喷出一团火焰,白色的硝烟瀰漫开来,呛得人睁不开眼睛。沈墨的肩膀被后坐力撞得生疼——比他预想的要疼,因为他没有设计枪口制退器。他趴在地上,耳朵里嗡嗡地响,什么都听不见。
烟散了。他抬起头,看向三百步外的桌子。
桌子上的茶杯不见了。桌面上有一个洞,茶杯的碎片散落在桌子周围,白花花的,像一地碎雪。杯子里面的水溅出来,在桌面上留下一片深色的水渍。
沈墨转过头,看向赵恆。
赵恆站在他身后大概十步的地方,一动不动。他的表情——沈墨不知道怎么形容。不是震惊,不是恐惧,不是喜悦。是一种空白。一种完全超出了认知范围的、大脑来不及处理的空白。像是一个人站在悬崖边上,低头看了一眼脚下的万丈深渊,然后抬起头来,发现天空也是深渊。
沉默。很长的沉默。山谷里的回声终於消失了,鸟群也飞远了。草地上只剩下风吹过草丛的沙沙声,和沈墨自己的心跳声。
赵恆慢慢地走过来,走到桌前,低头看了看桌面上的洞。洞不大,大概小指粗细,边缘很整齐,像是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刺穿的。他伸出手,用指尖碰了碰洞的边缘。木头被烧焦了,指尖触到的时候,有一层薄薄的黑灰落下来。
他转过身,看著沈墨。
“三百步。”他说,声音很轻,很平静,但他的手在发抖,“一个茶杯。”
“是。”沈墨说。他的耳朵还在嗡嗡响,说话的声音在他自己听来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赵恆走到枪前面,弯下腰,仔细地看著那个东西。他看了看枪管,看了看枪机,看了看瞄准镜。他没有伸手去碰,只是看。
“这个东西,”他说,“叫什么?”
“狙击步枪。”沈墨说,“或者叫——大狙。”
赵恆直起身来,看著他。
“大狙。”他重复了一遍,像是在品味这两个字的分量,“能造多少?”
沈墨愣了一下:“什么?”
“朕问你,能造多少。”
沈墨看著赵恆的眼睛。那双黑曜石一样的眼睛里,空白已经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他见过的、但不应该在这个时代出现的表情。
那不是皇帝的表情。那是一个將军站在地图前,看见了一个可以改变整个战局的关键点的时候,眼睛里会出现的表情。
那是野心。
“陛下,”沈墨说,“这个东西,不是能批量生產的。”
“为什么?”
“因为精度太高了。每一个零件都需要手工打造,每一支枪都需要单独调试。我花了三个月才造出这一支。就算有十个我这样的工匠,一年也造不出多少。”
赵恆沉默了一会儿。
“那就不批量生產。”他说,“你造。你一个人造。造出来,朕用。”
“陛下想用在哪里?”
赵恆没有回答。他走到桌子旁边,看著桌上那个被洞穿的洞,看了很久。
“北边的韃靼人,”他终於说,“每年秋天都要南侵。他们的骑兵来去如风,我们的步卒追不上,弓弩射不到。他们的可汗——呼延烈——每次都在阵后三百步的地方观战。朕的弓箭手射不到他,朕的骑兵冲不过去。朕拿他没办法。”
他转过身来,看著沈墨。
“三百步。”他说,“你今天告诉朕,三百步可以打中一个茶杯。那三百步能不能打中一个人?”
沈墨沉默了一会儿。
“能。”他说,“如果风不大,如果射手的技术够好——能。”
赵恆的眼睛亮了一下。不是比喻,是真的亮了一下。那种光,沈墨在实验室里见过——当一个项目从理论走向实践的时候,项目负责人的眼睛里就会有这种光。
“多久?”赵恆问,“造第二支,要多久?”
沈墨想了想。第一支花了三个月,是因为他从零开始,所有的工具和工艺都需要摸索。第二支有了经验,有了现成的工具和模具,应该能快很多。
“一个月。”他说。
“朕给你两个月。”赵恆说,“造两支。一支留在京城,一支带到北疆。”
“陛下要去北疆?”
“明年秋天,朕要亲征。”赵恆的声音很平静,像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朕要亲手——把呼延烈从那匹马上打下来。”
沈墨看著赵恆。暮春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的轮廓被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他站在那里,穿著胡服,踩著马靴,手里没有剑,身上没有甲,但他的气势比任何一个將军都要锋利。像一把还没有出鞘的刀,但你隔著刀鞘都能感觉到它的寒意。
沈墨忽然觉得,他可能做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他把一种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代的武器,交到了一个有这个时代最强大意志的人手里。
他不知道这会对这个世界造成什么影响。他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他只知道——他没有选择。从赵恆踏进他铁匠铺的那一刻起,他就没有选择了。
“好。”沈墨说,“两个月。两支。”
第三章北疆
永明十八年秋天,韃靼人如期南侵。
十万骑兵,铺天盖地地从草原上涌过来,像一片黑色的潮水,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大雍的边关告急文书像雪片一样飞进京城,一天十几封,每一封都比上一封更急。
赵恆没有犹豫。他亲自点兵五万,御驾亲征。
消息传出来的时候,朝野震动。太傅跪在午门外哭了三个时辰,说陛下万金之躯不可涉险。六部九卿联名上书,请陛下坐镇京城,另派大將出征。太后把赵恆叫到慈寧宫,关上门说了半天,出来的时候脸色铁青。
赵恆谁的话都没听。他只说了一句话:“朕意已决,不必再议。”
九月初三,大军从京城出发。五万步卒,八千骑兵,加上数不清的輜重车辆,浩浩荡荡地往北去了。
沈墨也在队伍里。不是他想去的,是赵恆让他去的。
“枪是你造的,只有你会用。”赵恆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不容置疑,“你跟朕去北疆。”
沈墨没有拒绝的理由,也不敢拒绝。他收拾了一个简单的行囊,把那两支枪——他花了两个月又做了两支,加上第一支,一共三支——仔细地包好,放进特製的木箱里,木箱里塞满了棉花和乾草,防止顛簸损坏。
他骑不了马,赵恆给他配了一辆牛车。慢是慢了点,但稳。他坐在牛车上,抱著木箱,看著两边的风景从繁华的城镇慢慢变成荒凉的田野,再变成一望无际的戈壁。天越来越高,云越来越淡,风越来越硬。空气里开始有了草和泥土的气味,还有马粪和皮革的气味。
那是军队的气味。是战爭的气味。
走了整整二十天,大军到达了边关。韃靼人的前锋已经在边关外扎了营,距离城墙不到五十里。斥候来报,说韃靼可汗呼延烈亲率主力,已经在三十里外的大草原上列阵,预计明日清晨攻城。
赵恆连夜召开军议。大帐里烛火通明,將军们围坐在沙盘旁边,表情凝重。沈墨被安排在角落里,没有人注意他。他抱著木箱,听著將军们討论战术、兵力、地形,听著他们用沙哑的声音说“守不住”“援军来不及”“只能死战”,心里忽然觉得很荒诞。
他一个搞机械的研究生,三年前还在实验室里写论文,现在坐在一个大雍朝军队的中军大帐里,听著將军们討论怎么抵御十万韃靼骑兵。而他能做的,只是抱著一个木箱,木箱里装著三支他自己手搓的狙击步枪,等著明天天亮之后,看看能不能在三百步外,把一个草原可汗从那匹马上打下来。
军议开到半夜。最后的决定是:明日坚守城墙,以弓弩和滚木礌石消耗敌军,待敌军疲惫之后,八千骑兵从侧翼出击,一举破敌。
沈墨听完这个计划,觉得不太对。但他没有说话。他只是个铁匠,没有人会在乎一个铁匠对战术的看法。
散会之后,赵恆把他留了下来。
“明天,”赵恆坐在沙盘旁边,手里拿著一根指挥棒,指著沙盘上一个点,“呼延烈会在这里。每次攻城,他都会在这个位置观战。距离城墙大约三百五十步。你的枪,够不够得到?”
沈墨走过去,看了看沙盘上的那个点。三百五十步。比他之前打的远五十步。弹道下坠会更大,风偏会更明显,命中率会下降很多。
“够得到。”他说,“但需要计算。”
“计算什么?”
“距离、风速、湿度、温度、弹道下坠量。”沈墨说了一串术语,然后意识到赵恆听不懂,“就是说,我需要到城墙上去,实地测量一下,然后调整瞄准镜。”
赵恆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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