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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嬴政想看汉朝(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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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舟的消息刚发出去不久,嬴政的回信就来了。

看著嬴政所说,林舟摸了摸下巴:“想看汉朝吗?没问题。”

汉朝毫无疑问是歷史朝代中的顶流。

整个歷史圈子中,论流量,三国第一,明朝第二,汉唐並列第三。

做汉朝,有流量。

他当即回了个ok的手势过去。

接著他不再看私信,打开电脑,写文案。

如果要从大汉开国讲起,势必得將视角放在沛县泗水亭。

然而,林舟在电脑前坐了两个小时,文案一个字没写出来。

不是没东西写,是可以写的东西太多了。

刘邦这个人,实在太过传奇,从沛县起兵到统一天下,中间的经歷足够拍八十集电视剧。

光是把时间线捋清楚,就得好几千字。

他揉了揉太阳穴,决定换个思路。

不写通史,写人物。

把刘邦这个人讲透,汉朝开国的逻辑就明白了一半。

他打开文档,敲下標题:《刘邦:一个亭长如何打败千古一帝》。

敲完又觉得这个標题太蹭秦始皇热度了。

实际上刘邦和秦始皇根本八竿子打不著,他起义反秦是在秦始皇驾崩的次年。

刪掉,把標题改成了《刘邦:从混混到开国皇帝》。

嗯,这个接地气。

就是“混混”这个词有点不准確。

刘邦在沛县好歹是个亭长,相当於现在的派出所所长兼街道办主任,大小算个基层干部。但比起后世那些出身显赫的开国皇帝,他的起点確实低得可怜。

他开始梳理刘邦的生平。

刘邦,沛县丰邑人,出身农家。年轻时不喜欢种地,成天跟一帮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喝酒吹牛。

后来混了个亭长的差事,负责管十里地范围內的治安、民事、徭役徵发。

干得怎么样呢?

《史记》里说“廷中吏无所不狎侮”,意思就是把同事都调戏了个遍。好酒好色,欠了一屁股酒债,酒馆老板看他来了就头疼。

“这不还是个混混吗?”林舟自言自语。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在秦末天下大乱的时候,四十八岁起兵,只用了七年时间就统一天下,建立了延续四百年的汉朝。

七年。

嬴政用了十年灭六国,刘邦用了七年从布衣到天子。

速度差不多,但起点差太多了。

嬴政接手的是秦国六世积累的基业,有虎狼之师,有关中沃野,有法家百年的制度积淀。

而刘邦起兵的时候,手里只有一帮沛县的兄弟,连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林舟越写越兴奋。

刘邦这个人,要说打仗,他不如韩信。

要说治国,他不如萧何。

要说谋略,他比不上张良。

但他有一个本事,是歷史上绝大多数皇帝都没有的。

他听得进话,也分辨得了对错。

不管是谁,只要说得对,他就听。

打天下的时候听张良的,治天下的时候听萧何的,就连后来想废太子,被叔孙通、张良一劝,虽然心里不痛快,还是算了。

这种“听得进话,分辨得了对错”的本事,放在皇帝身上,比什么雄才大略都管用。

他写了两个小时,把刘邦从起兵到入关中的经歷大致梳理了一遍,写了三千多字。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他伸了个懒腰,看了眼窗外。

新租的公寓在十六楼,窗外是一排排居民楼的灯光,远处能看见商场的霓虹招牌。

跟之前那间上吊都站不直腿的出租屋比起来,这里简直是天堂。

嗯,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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