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碎心(1/2)
清晨。灰蒙蒙的天空又有雪花开始飘降,并且有越下越大的趋势。
话说最近天气一直都很糟糕,不过好在今天我们暂时还不必行军。
在被当做食堂搭建起的大型帐篷里,我、莲花、罗宾还有哈里森坐在一张长桌旁一起吃早餐。
不过我还在因为昨晚爱蕾娜、夏洛特她们在浴盆里大打出手而烦恼,导致莲花跟我说话的时候我走神了好几次,弄得她很不高兴,索性不理我了,转而跟罗宾聊了起来。
“所以,”哈里森说,“让我猜猜,最后一定是夏洛特赢了。”
“哎?”我愣了一下,随即无精打采地点了点头。
“啊,爱蕾娜放倒了玛丽安跟妮娜,然后被夏洛特掀翻在地。”
——最后她们四个挠得满脸花。
我一气之下罚她们不许吃早餐,跪在地上好好反省!
“呵,我说得没错吧,罗宾。”哈里森朝罗宾得意地笑着,并且打了个响指。
“SHIT!”罗宾极不情愿地掏出两个银币递给哈里森。
我眨了眨眼睛,恍然道:“原来你们在拿这件事打赌?不对,你们昨晚就已经知道了吗?!”
罗宾噗嗤笑道:“你在开玩笑吗?昨晚你的帐篷里搞得鸡飞狗跳,周围人当然全都看到了。我和哈里森本来还以为是你兽性大发霸王硬上弓,后来仔细一听才发现原来是她们几个打起来了。”
“噗!真是丢脸到家!”
突然,爱德华•沃特森诺蒂走了进来,我们这些人急忙站起来对他行礼。
我还注意到莲花用敬畏的眼神望着他,俏脸不知不觉地红了起来。
爱德华没有理会其他人,冷冷地看了看我,随后又把目光投向我们旁边和莉萨、玛格丽特还有艾米莉亚一起吃饭的蜜雪儿。
“埃唐代啦•多拉埃姆,你马上和蜜雪儿一起来帅帐。”
我知道,又到了用蜜雪儿的“鹰眼术”来侦察敌情的时候。
之前格里弗斯也是拜托我们这么做的。
我连忙道:“遵命,爱德华大人!”
爱德华点了一下头,随后就转身离开了。
爱德华一走,我们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是的,只要有冷若冰霜的爱德华•沃特森诺蒂在场,就会让我们觉得很紧张,因为他给人的感觉就像一块冰一样冷酷、不近人情。
然而我却不禁回想起,我们离开游牧民族大营地的那天清晨。
我跟爱德华并辔而行,然后,他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忽然对我说道:
“埃唐代啦•多拉埃姆,你说过,假如父亲看到我这么勤奋,一定会感到很欣慰。”
“嗯!”我点点头,老实说,我在心里很惊讶爱德华居然还记得这句话。
爱德华注视着远处的地平线,说道:“你错了。我跟父亲,与其说是父子,倒不如说更像是上下级的关系。也许在他心里,我永远也比不上兄长……”
那时候,晨曦正好照在他脸上,我看到他是那么孤单、那么落寞。
……
“主人!”
半路上,蜜雪儿忍不住对我说。
“什么事,蜜雪儿?”
“那个……我想说…让夏洛特她们饿着肚子真的没关系吗?”蜜雪儿瞄着我怯生生地问。
“没关系,一定要好好教训她们才行,我不需要不听话的奴隶!”我故作严厉地回答道。
“哦……”蜜雪儿弱弱地道,看我的眼神变得更加畏惧了。
我莞尔一笑,看着蜜雪儿,说道:“你别担心,我已经拜托大厨,等到午饭时在夏洛特她们几个的饭里每人都加一条炸鸡腿。”
“啊!原来是这样,嘻嘻!”
我微笑着抚摸了一下蜜雪儿的头顶,看到她逐渐从丧兄之痛中振作起来,我也感到十分高兴。
其实,在那时候我就下定决心,就算得不到夏洛特三女,至少也得要把蜜雪儿带出来,否则蜜雪儿十有八九会因为辛的背叛而受到族人的迁怒,她今后在游牧民中的日子必定会很不好过。
我们两个人走进帅帐,格里弗斯和爱德华自然早已等候在那里。
蜜雪儿红着脸脱光衣服,赤身裸体地盘膝坐在中央事先画好的魔法阵中,阖上双眼凝神静气,开始施展鹰眼术。
一只由魔力幻化而成的近乎透明的鹰,很快自蜜雪儿头顶出现,振翅飞出了帅帐。
而摆放在蜜雪儿面前的一个陶罐中的清水,亦不可思议地缓缓升起,在她面前凝聚成了一面“大镜子”。
鹰眼术的那只“鹰”穿过漫天风雪,朝我们的下一个目标——寒星城飞去。
寒星城亦是洛根最后一道真正意义上的防线,只要突破了那里,就等于打通了一条直通往奥戴亚卡城的大道。
“镇守寒星城的将军叫做伊梅尔达,是个以冷酷与残忍而闻名的女将。”爱德华说。
我联想到了之前的依库拉将军,说道:“不可思议,洛根明明大势已去,却还是有相当多的人愿意继续为她卖命啊。”
“这没什么可奇怪的。趋炎附势的家伙逃掉之后,留下来的都是忠义之士。”爱德华道,“不过根据资料,这个伊梅尔达其实也算不上有多忠义,她只是个喜欢打仗的好战分子。她目前还没有背叛洛根,可能只是因为她觉得帮洛根打仗比较有趣而已。”
“说到忠义,我们的温拿将军最近是否有什么动静?”格里弗斯瞥着爱德华。
爱德华转过头,上下看了看格里弗斯:“温拿将军一直都被软禁在大本营的牢房里,对此你有什么高见?”
“他这样的忠义之士会那么简单就投降,本身就很反常。”
“不管温拿有什么诡计,有父亲大人在,他就什么也做不了。”
“是啊,是啊,无所不能的莱因哈特大人,天下第一神剑,拉斯伐瑞托帝国的雄狮。”格里弗斯望着水屏幕,略带讥诮地道:“对了!狮子与马一个吃肉,一个吃草,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生物,思考方式更是天差地别,现在它们居然相处得那么融洽,你不认为很蹊跷吗?”
爱德华脸色一沉,盯着格里弗斯。格里弗斯看着他,只是笑笑。
此刻,“鹰”已经飞到了寒星城上空,城外除了星罗棋布的军帐,还有十多台魔动巨兵整齐地排列在城门前严阵以待。
突然,一个长翅膀的身躯掠过大屏幕,紧接着又是一个,大概有十只飞龙一只接着一只地掠过天空。
我大吃一惊:“那、那是……亚龙吗?!”
“没错,他们是洛根的龙骑士。”爱德华说。
亚龙与双足飞龙一样,属于龙族中的下位种,智力与马相当,体型大概在五、六米左右,能够喷射出具有一定威力的龙息。
最重要的是,亚龙的性情比双足飞龙更温和,因此被人类大规模驯化,成为坐骑。
骑着亚龙作战的空中单位,被称作“龙骑士”。
“龙骑士再加上魔动巨兵,以你的风格,攻下寒星城恐怕要尸堆如山了,格里弗斯。”爱德华故作漫不经心地说。
“如果这是玩笑的话,那么我受宠若惊,爱德华大人。”格里弗斯淡淡笑道。
爱德华的脸色又沉了下来。
我不禁暗自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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